“哥,这些是?”
“应该是原本的小方同学买的。”方雁南坐起来,“我在想要不要扔了,别人的东西扔了总感觉不太好,不扔,说实话我不太想要。”
时翊沉吟几秒:“他喜欢齐霖?”
“你好聪明啊!”方雁南震惊,“刚开始我掌握的信息比你多多了都没想到这点。”
接下来,方雁南简单讲述他综合各方信息拼凑出来的故事。
原主和齐霖同期进入公司,共同历经一年多的糊糊小透明时光,这期间他们互相鼓劲抱团取暖,直到一个机会出现。
投资评级只有A的《见青山》剧组招募男二,两人都去试了镜,最终原主表现优秀拿到这个机会。之后不知道齐霖用了什么花言巧语,总之原主主动放弃,由齐霖捡下这个漏。
后来发生的事,不知道齐霖有没有料到,反正原主没想到,没什么大投资的《见青山》爆火,男女主一跃成为顶流,也让许多籍籍无名的小演员崭露头角,齐霖和周颂便是在这部剧结下的交情。
自那以后齐霖拿到越来越多的剧本和代言,又在经纪人郑淼的经营下事业愈发红火。反观原主,一年到头没两个通告,拿到齐霖从指缝漏下的男n号还要感恩戴德。
他明明那么喜欢演戏,却愿意把角色拱手让人。这是对过去那段两人同甘共苦时光的惦念,是优先于梦想的感情,是一颗真心。
可齐霖既没有给予他情感的回应,也没有拉一把他摇摇欲坠的梦想,只有居高临下的优越感。
“傻不傻啊。”方雁南讲到最后喉头发紧,咳嗽了下掩饰过去,“饭都吃不上了,还买他这么多代言和海报。”
时翊盯着地上的箱子,眼中的神色幽暗不明:“饭可以吃少吃便宜,但是喜欢的人没办法替代。”
紧接着他的脑袋因为外力被迫抬起,方雁南两只手捧上他的脸,掌心将他的颊肉按压到变形。
方雁南惩罚似的揉他的脸,语气却是柔软的:“饭才不可以吃少吃便宜,喜欢的人不可替代,难道你就是可以替代的吗?”
“顾好自己再喜欢别人,僵尸来了都不爱吃恋爱脑,知道吗?”
方雁南的掌心又热又软,将时翊的脸侧烘得滚烫,连带着耳朵都红得厉害,他有些灵魂出窍地说了句“知道了”。
一大早被方雁南拖来客厅的风扇正在勤恳工作,吹来一阵阵并不凉爽的风,拂起二人的发丝。
时翊脸上一凉,热源消失,他有点后悔自己回答得这么快。
“不过好像适当的恋爱脑还挺受女孩子欢迎的。”方雁南屁股刚着沙发,想到什么,“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时翊答得很快。
方雁南没把时翊的恋爱脑言论放在心上,十几二十岁的小孩很容易认为爱情胜过一切,这也是青春时光的珍贵耀眼之处。他是怕时翊被自己讲的故事带偏,才出手纠正。
恋爱脑固然容易受伤,但如果能在两情相悦互不辜负的前提下,来场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是美事一桩呀。
搬家是场耗时耗力的大工程,但是在时翊一个顶仨的人力支持下,完成得异常顺利。
方雁南征得同意后,上车将车窗摇下手掌宽的距离,因汽车行驶而源源不断涌入的风将他头发吹得飘扬。
在车里,相比于空调的冷气,他更喜欢吹这种自然风。
“我以前养的狗特别喜欢吹风,一开始不理解,后来知道风里会有很多快速移动的气味,对它来说就像我们刷短视频一样新奇。”
这是哥哥第二次提到他养的狗了,时翊在旁有些吃味。
“你会有同样的感觉吗,要不要试试?”方雁南转过头来用水灵灵的眼睛看他,很是好奇。
“好。”
明明两侧都有窗户,但时翊没有摇他旁边的车窗,而是倾身靠近现成的风源,以及风源边上的方雁南,几乎将人整个圈在怀中。
方雁南对于时翊的突然靠近有些意外,但并不抵触。他们的距离很近,但并没有直接触碰的部位,对方身体的热量逃逸至他的皮肤表面,方雁南反而觉得安心,就像大型犬陪在身边的安全感。
熨贴而温暖。
风中各种各样的气味经过鼻间,纷乱冗杂,时翊心想如果是他很小的时候,或许会喜欢这种感觉。可他已经长大了,思维感受也和人无异,既不是什么也不懂的幼狼,也不是哥哥世界里单纯易满足的小狗。
怎么做能让哥哥多喜欢他一点呢?
他正想着,发顶被人用轻柔的力道摸了摸。
不知道从哪处飘来几缕甜丝丝的冰淇凌味儿,时翊鼻尖动了下,他胸口跳得飞快,但像被定住一样保持原状,任君撸的架势。
方雁南见时翊不介意,便左摸摸又右摸摸。
耳朵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呢?
最后也没得出答案,他遗憾地收回手:“记得以前你也喜欢被我摸脑袋喔。”
时翊“嗯”了声,不依不舍地坐了回去,指尖碰碰刚才被摸过的发尾。
如果做单纯的小狗可以获得哥哥的亲昵,那他不介意伪装成这样。
伪装,他最擅长了。
时翊的住处在最为繁华、寸土寸金的地段,远远看去高楼大厦成群结队,临近小区入目却是大片的绿。托优良绿化的福,空气十分清新。
车子放缓速度,驶入小区大门,化成小黑点消失不见。
同时,马路对面一辆低调的黑色豪车车窗下移,露出张半隐在阴影里的脸,他的头发也是黑灰两色,但灰色占比更多。
时越让司机盯住刚刚进入小区的那辆车,有任何情况及时汇报。
他说完扯扯嘴角,脸上浮出不屑的表情。
时翊,你别想赢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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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小翊,你家也太大了!”方雁南惊叹。
接近四百平方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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