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鸢一觉醒来,闻到了熟悉的药味。
顺着气息看去,邻居江大夫将药碗推到了自己面前。
“阿鸢,别忘了今天的药,还热着。”
“我一会儿就喝,谢谢小鸽姐姐。”
目送江小鸽离开,她笑意敛了,愁眉苦脸地叹气。
这药对自己的伤没用……
算了,反正已喝了两个月,无所谓多这一次了。
她捏着鼻子将碗喝空,忽然听见墙头一声轻响。
什么人?
竟敢翻我堂堂清风寨二当家的院落!不对,听声音,是来自隔壁大当家那边!
沈鸢拔腿就追,果见到一个陌生身影鬼鬼祟祟。
见到人来,那身影转身而逃。
她便跟在后面,翻了整整三座山头,直到自己胸口发闷,一口气提不上来,才愤愤停住脚步。
死小贼,要不是姑奶奶我受了伤,有你好看!
唉,要把伤养好养透,实在太难了啊!
调整气息回到住处,月亮已爬上山头,映照出厨房窗前手忙脚乱的沈鸢。
本意是想蒸个鸡腿犒劳一下自己,结果悲催地发现,她不会开火下锅……
明明鸡腿就在眼前,加热一下就能吃,为什么听起来很简单的事,对她来说就这么难?
眼睁睁看着锅冒起青烟,一阵奇奇怪怪的味道出现在鼻端,她拎着鸡腿不知该进还是退。
恍惚间,一个身影从角落柴堆冲了出来,伴随着剧烈咳嗽。
惊得她连鸡腿都掉了。
“谁?”锅盖挡在身前,她警惕地问。
“你会不会热东西?”那人劈头盖脸一句话,把她问懵了。
……这到底是我家还是你家?
你管我呢!
“你到底是谁啊?还有,我鸡腿掉了,你得赔我。”
沈鸢打量对面之人,平心而论,脸还不错。
虽然模样狼狈,虽然衣上染尘,头发散乱,但还是能看出来,底子极好。眉目舒展,鼻梁挺直,下颌线条利落。
不是寨子里那些糙汉子的那种好看,是那种清清爽爽的好看。
可是,好看有什么用?能当鸡腿吃吗?
那人好不容易喘匀了气,低头看了看地上的鸡腿,又抬头看了看她,嘴角微微抽了一下。
这姑娘长得明艳,五官不算柔和,但气质张扬。高马尾束得利落,一身劲装,往那儿一站就是一股子飒爽劲儿。
触及她眼角那颗小小的泪痣时,他目光停了一瞬,很快收回。
“你自己烧焦的,要我赔?”眼里没什么温度,他不易察觉地退了一步。
沈鸢一愣,蹲在地上拨弄那鸡腿。看起来黑乎乎的,这就是烧焦?不能吃了?
小嘴一扁,开始觉得委屈。伤了两个月,吃了两个月的素,好不容易趁大当家不在想吃点肉,怎么就这么惨……
那人面上掠过谑笑:“在下陆辞,是从都城来的茶商。你们寨子里的茶叶生意,一直都是我在做。我刚从茶园回来,夜归迷了路,不慎叨扰了姑娘,这就告辞。”又暗中退了一步,他距离厨房门槛一步之遥。
“咦,你既然迷路,如何能寻得回去的路?还是我来指路吧……等一下,你说你从都城来?”
“怎么?姑娘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我就是想问问,都城是何模样的?是不是在很远的地方?”
陆辞怔了一下,打量的目光再次落在对面脸上,确切地说是落在她眼下泪痣。
那泪痣,与寻常人不同,色呈鲜红,像是一颗小小的樱桃坠在眼下,让她的脸多了几分不谙世事的纯真。
停留在厨房门槛的腿收了回来,他皱眉:“都城乃是大晟立都之地,确实很远,从那儿南下到此地清风寨,若是不眠不休骑马赶路,都得十天。怎么,姑娘没去过都城?”
“我从未离开过寨里,自然没有去过都城,大当家也是真不够意思的,宁愿一个人外出办事,不肯带我去。”
“大当家,外出了?”
“是啊,今天中午就走了,说是三五天回来。”见陆辞眼神闪动,她纳闷,“你找大当家有事?”
“我今天原本是想来拜访大当家。听闻他喜茶,我出门时特地带了一罐茶,想送他品鉴。”陆辞面露憾色,“可是方才急着找路,不慎丢了,也亏得是他不在,否则我岂不是闹了笑话?”
沈鸢咯咯咯笑起来:“还真是!你放心,只要是在这寨里丢的,我这个二当家帮你找!”
“二当家?你是清风寨二当家?”他露出错愕神色。
“当然了,大当家有事外出,寨里的大小事都归我管。”
虽然她来这里也才两个月,虽然这个二当家是她自封的……
“如此就麻烦二当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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