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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番外10

小说:

小兔鬼还不入我梦

作者:

燕倾

分类:

现代言情

大学毕业后不久,庄明越火遍了全网,特别是进入游戏行业后,他画的每一张图都能在微博转发几万条,参与的每一个游戏项目原画都在业内引发一波模仿的风潮。

杭州顶流的游戏公司把庄明越挖了过去,给了待遇最好的美术项目组小组长的位置。从画画到项目优化和人才培养,庄明越飞速地成长,过不到半年,就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

毕业一年,他坐稳了位置,公司员工见了他,都要恭敬地喊一声“庄总”,就连他爸千里迢迢赶来想找他麻烦,被他随手一张支票打发走了。

但日子不会一直顺风顺水,公司组里新来个刺头,名校毕业,绩点全优,还有董事会成员的爸撑腰,在开会时顶撞庄明越,评审时否定他,当着全组的面说他“不过是运气好,野鸡美术大学毕业的货色,赶上风口了”。

庄明越在会议室里,听那个人把话说完,只说了一句“散会”。

走出公司的时候,他的手一直在抖,怎么也停不下来,去医院挂了急诊,医生说是抑郁焦虑的躯体化表现,但不严重,给他开了点疏肝解郁胶囊。

庄明越用手机查了查功效和副作用,觉得影响工作,没去药房拿药,转而去了公司附近的一家酒吧。

酒吧里放着爵士乐,光线昏暗,没什么客人。庄明越坐在吧台角落小酌。

他酒量不好,只点了低度数果酒,但一杯接着一杯,很快脑子发木,胸口那团火终于不那么烧了。

他起身去后巷透气,巷子里有一盏坏了的路灯,明暗闪烁,飞蛾绕在上面,扇动翅膀,做着无用功。

庄明越靠在路灯边的墙上,眯起眼,回想晚上开会时发生的事。

身旁突然传来一声:“别挡着我的光。”

庄明越转过头,发现墙角缩着一个人,浑身散发着酒气,怀里抱着一把破吉他,头发长到遮住眼睛,但露出来的鼻子和嘴唇却形状较好,而且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庄明越走过去,蹲下来,伸手想去看对方的眼睛。

手刚碰到那人的脸,就被“啪”地打掉。

那人猛地睁开眼,那双眼睛在黑暗中亮得惊人,带着被惊扰的愤怒和防备,像是被人踩了尾巴的野猫。

“别碰我!”

庄明越愣住了。

他看到那双眼睛,一瞬间就认了出来,那是他在大二时辍学的同学费臻,听说家里开巧克力厂,是国际知名品牌,很有钱,三年过去了,不知道费臻怎么会在这里买醉。

但他自己又如何呢,还不是在这里喝完酒出来吹风?

成年人的世界里就没有容易二字,特别是身后无人托举。

庄明越后知后觉地感到疼痛,低下头,看着自己被打红的手背。

那一下挺重的,红了一大片。

庄明越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能是喝了酒情绪上头,可能是被那个刺头气了一天,可能是这半年来所有积压的情绪终于找到了一个出口——

他死死盯着费臻,眼睛慢慢地红起来,眼泪溢出眼眶,一点点无声地往下掉,最终变成一连串的丝线,汹涌异常。

费臻愣住了,半天才呐呐地开口:“你怎么了?”

庄明越吸了吸鼻子,声音沉闷又委屈:“你打得好疼。”

费臻眨了眨眼,大脑有些宕机,不知所措地说:“我不是……没有想把你打疼,只是本能反应……”

庄明越盯着他,继续哭,眼泪劈里啪啦地砸在地上。

费臻的酒醒了大半,抱着吉他挣扎着站起来,但腿一软,差点摔倒。

庄明越下意识伸手去扶,手伸到一半又缩回来,怕再挨打。

费臻看着他缩回去的手,喉头哽了一下,问:“你家在哪儿?我送你回去,算我赔你的,你这么哭着看不清路,撞电线杆子上怎么办。”

庄明越被他说得笑了一下,随即说:“我才没那么蠢!”

“诶,我看不出来,你穿着这么好看的西装,哭成这样,感觉好怪。”

“哪里怪?”

“不知道。”费臻摇头,“是我不好,你别哭了,看你的穿着明天还上班吧?眼睛哭成核桃会被人笑的。”

酒吧离庄明越的家不远,他每次感觉压力大,晚上都会步行过来喝一点。

费臻送他回去的路上,一个劲地让他别再哭了。

费臻和庄明越同班,又是同一个寝室,但据说不是自愿选择的绘画,大二那年和家里闹矛盾退学了。

费臻送庄明越到家,又小声地说了一句:“抱歉,打疼你了。”

庄明越摇摇头,醉意早已被回来时路上的风吹散。

“你为什么坐在那里,愿意说说吗?”

费臻笑了一下,很颓废的笑容,却难掩迷人。

庄明越发现他笑起来真的挺很好看,不像自己每天对着镜子练习职业微笑,还被刺头吐槽假惺惺。

费臻说:“我每晚弹完吉他唱完歌,老板会给点小吃,再附送一瓶酒,喝完我就坐在那里。”

费臻说他组过乐队,黄了。写过歌,没人听。混到现在,成了酒吧后巷的常驻人员。

“你家在哪儿?”庄明越问。

费臻回答:“酒吧有个地下室,老板算我五十一天。”

“为什么不住家里?”

“我讨厌我爸,也不想我妈担心,我只能一个人在外面,自己闯。”

庄明越拧起了眉。

没苦硬吃的普通人见过,混成这样的富二代他还是第一次见。

虽然上学时因为陈子深那个总做奇葩事的傻帽,连带着庄明越对费臻的感官也很不好,但他真没想过有人为了不吃喝家里的,退学又在酒吧驻唱,混不出名堂还把自己的生活搞成这样。

“那先住我这儿吧,我房子大,空着也是空着。”

费臻抬起头,看着他。

庄明越的眼睛还有点红,但已经不哭了。他就这么看着费臻,眼神平静,像在说一件很平常的事。

“为什么?”费臻问。

庄明越想了一会儿,说:“我们公司最近有个新成员,特别擅长气人,你和他长得很像,还打我手,你如果住在这里,我可以每天骂你两句出出气。”

这话说得很气人,费臻却笑了起来。

“你笑什么?”

“笑你的想法还挺可爱的,你不会直接骂那个人吗?”

庄明越抿起唇,半晌说:“和你一样,我也有不得不忍的理由。”

“行。”费臻听了问,“我记得你大学的时候说讨厌做饭,现在还讨厌吗?我看你挺瘦的,像没吃饱。”

庄明越本身就胃口不好,回答说:“我不爱做饭。”

“我不白住,给你准备三餐,ok吗?”

庄明越点头,对他比了一个ok。

费臻住下了,白天给庄明越准备早饭和中午带去吃的便当,顺手做好晚上的饭菜,放进冰箱,让庄明越回来之后,把饭菜放进微波炉转一转就能吃。

一个月后,庄明越被他养胖了一点,同时费臻的哥哥那边传来消息,他顺势加入了他哥费治的乐队。

费治和孙照寒正准备退出,接手家里的巧克力生意。乐队缺个主唱,费臻正好顶上。

费臻和鼓手冯泰、贝斯手郭扬本身就认识,关系很不错,进去后,三人一起招募了新的吉他手杜文敬,将“第一视角”乐队更名为“视角解构”,重新出发。

庄明越去看了他们的第一场演出。

站在台下,看着台上那个人,被聚光灯笼罩着,整个人像在燃烧。

他忽然想起那天晚上,后巷里亮得惊人的眼睛,原来那是还没烧起来的火。

现在,烈火终于燃起,他一改先前对费臻的感官。

那不是没混出名堂,费臻只是缺一个机遇,给了他合适的助力,他会飞得很高。

演出结束后,费臻在后台找到他,流着汗问:“我表现得怎么样?”

“还行。”庄明越矜持地说,“没我想得那么差。”

费臻笑了起来。

他知道庄明越在嘴硬。因为他看到庄明越的眼睛,从头到尾都没从他身上移开过。

过了这个月,费臻开始变得忙碌。

乐队像乘了东风,扶摇直上,越唱越好,演出越来越多,排练越来越长。

庄明越在家里的时间,从每天能见到费臻,变成一周见两三次,再到后来,有时半个月都见不到一次,有的只是冰箱里雷打不动的三餐饭。

与此同时,庄明越在公司里的日子也越来越难。

刺头下属变本加厉,上司迫于董事长,开始给他穿小鞋,想让他知难而退,把总经理的位置留给刺头。

庄明越每天加班到凌晨,回家倒头就睡,醒来又是同样的循环,从某天开始彻底失去了胃口,冰箱里费臻准备好的三餐食物被他带到公司,在工作的间隙,一口一口地塞进嘴里,麻木地向下咽。

再也尝不出好坏,只是用来维持生命。

有一天,庄明越站在公司的落地窗前,看着下面川流不息的车流,忽然想:跳下去会怎么样?

这个念头只存在了一瞬,但足以让庄明越把自己吓到。

他请了一周假休息,直属领导少见地拍着他的肩膀跟他解释:“其实我不是对你不满意,我也难做人。”

庄明越觉得他是在撇清关系。

终究只是他一个人受着煎熬。

费臻得知庄明越请假后,推掉了所有的排练,提前赶回家。

他轻手轻脚地打开门,看到庄明越窝在沙发上,居家服很单薄,什么也没盖,闭着眼睛,不知道睡着了没有。

眉头紧皱着,脸色很苍白。

费臻走过去,在庄明越旁边坐下,心头发酸。

他是越来越好了,可是捡他回来的人却陷入了泥潭。

庄明越没睁开眼,低声问:“今天这么早回来?”

费臻应了一声。

庄明越睁开眼,看着费臻,良久,问了一句:“你要不要搬出去?”

费臻愣住了:“你说什么?”

庄明越垂下眼,声音很轻:“你现在这么忙,老往这边跑也不方便,而且其实我们公司提供堂食,你做饭也很浪费时间,不如——”

他没说完,费臻伸出双手,捧住他的脸,吻了下去。

强势的吻,带着怒意,庄明越张开嘴想要制止,却给了费臻伺机破入的机会。

庄明越被吻得喘不过气,喉间发出呜咽,去拍打费臻的后背。

眼看没用,还吻得更用力,庄明越只能拽费臻的长发。

费臻吃痛,但还是没停。

庄明越脱力地松开手,闭上眼睛,破罐破摔地被吻。

很久之后,费臻才放开他。

“庄明越。”费臻看着他的眼睛,发了很重的誓,“我不会丢下你离开,否则我这辈子就留在酒吧后巷,哪儿都去不了。”

庄明越愣住了。

费臻继续说:“丢开你逃走,只顾着自己成功,那是胆小鬼才有的行为。”

他看着庄明越的眼睛,声音低下去,却更用力:“我不是胆小鬼。我知道,你也不是。”

庄明越看着他亮得惊人的眼睛,鬼使神差地点头说:“我知道了。”

费臻把他紧紧抱住,用手臂丈量:“又瘦了,你是不是偷偷倒掉我做的饭菜了?”

“没有,我都吃完了,一点没剩。”庄明越想了想,“可能是不消化。”

他靠在费臻肩上,闭上眼睛,轻声询问:“亲我是什么意思?”

“你说呢?”

“我不知道。我是男的,不喜欢同性,我以为你也一样。”

“是一样,但遇到你就变了。”费臻低声回应,“我才知道张老师有一次在课上讲的,性取向的流动性是怎么一回事。”

“可是那只有你一个人流动了。”

“什么意思?”费臻挑眉,表情有些微懊恼,“不喜欢我?只有我一个人暗恋得上头?”

庄明越睁开眼,把费臻推开,双手扶着他的肩膀说:“我的意思是,你那么好,没必要喜欢我。”

费臻叹息一声:“我给你一个机会重说,你不好好把自己的心意表达清楚,我真的会生气。”

“我……”庄明越让他逼得不得不说了实话,“我要是不喜欢你,为什么还捡你回来?”

“再说清楚一点。”

“喜欢的。”庄明越垂下头,耳朵红了,“我喜欢你,也不想你走,只是习惯性把你推开,你不要生气。”

“乖孩子。”费臻抚摸庄明越的头发,又把对方拉向自己,再度拥吻。

晚上,他们睡到了一起,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日子里决定了上下关系,庄明越不加班的日子里在上位,以及费臻巡演后回来,他们会在一晚之中变换几次位置。

第二年春天,庄明越成功挤走了刺头和不敢惹事的上司,从总经理升到了副总,几个在线上一起画画的朋友都说他的升职速度简直像是坐了火箭般的加速。

只有庄明越自己知道,费臻在这其中有多大的功劳。

职位稳定下来之后,庄明越有了多余的时间和精力,不光在某些方面可以更满足费臻,工作之余还能和费臻出去旅游。

日子长了,费臻从朋友那儿领回来一只白色的垂耳兔,鼻子尖带一撮灰毛,耳朵垂下来,小小的圆圆的,乐队的嫂子周双叶和顾梦看了,都在旁边叫着“好可爱好可爱”,一边疯狂拍照录视频。

“给它取个名字吧。”费臻把它放在庄明越手里,“每天看你刷那么久的兔子视频,想养想得不得了吧。”

庄明越低头看着掌心温热的小东西,心里一阵发软。

“那就叫窝窝。”

“为什么叫窝窝?”

“不知道。”庄明越迷茫地回答,“总觉得它就应该叫这个名字,好像很久很久之前,我就养过它一样。”

二人一起用心地养着唯一的独女,但窝窝身体并不太好,牙齿有点小问题,肠胃也弱,隔三差五就要往医院跑。

第一次半夜送急诊,庄明越抱着窝窝,费臻开车,两个人在深夜的街头上演了速度与激情。

窝窝在庄明越怀里发抖,费臻握着方向盘的手也在抖。

到了医院,医生检查完出来,说情况不太乐观,需要长期治疗,今晚得先做手术。

二人一起等着窝窝手术,互相安慰不会有事。

但费臻的脸色一直很差,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睛里有庄明越从来没有见过的害怕和懊悔。

“怎么了?”

“我不知道窝窝身体这么差,我不想让你为了很多事担心,早知道……”

“没有早知道,既然咱们养了,就负责到底。”庄明越伸出手,和费臻交握,“要不咱们搬去上海吧?”

费臻猛地抬起头:“上海?”

“嗯,之前冯泰不是说,乐队在上海发展更有希望吗,好多合作方都在那个圈子里。”庄明越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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