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白绯曾经是一个宇航员,现在是澹沙湾有名的文盲。
她不仅文盲,还凶名在外。
传闻中,如果有谁胆敢碰她家里那只金狗塑像一根毫毛,就会自动触发她的底层代码,她会像鬣狗一样冲出去把对方撕扯成片片。
郑白绯叹气:“唉。”
她不是这样的人,她很文明的。
作为出色的宇航员,她智力稳定、情绪稳定、身体稳定。她接受过航空航天工程高等教育,看得懂图操作得了飞船执行得了实验,应急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抗压能力都是一流的。她能忍耐离心机,接受过野外生存训练长时间隔离训练,她的体能和心智都远超普通人。
坏就坏在,郑白绯穿越了。
在空间站执行舱外任务时,她发现了一只佩戴老式苏联生命支持项圈的活狗,疑似本应死于1957年的小狗莱卡。
1957年苏联发射“斯普特尼克2号”,莱卡作为第一只进入地球轨道的狗,被记录为牺牲。
但她却发现了莱卡!
活的!
郑白绯惊喜不已,在触碰到莱卡的一瞬间,她和1957年的小狗莱卡一起穿越了。
她和莱卡来到了这个诡异的地方,她怀疑是一个扭曲的时空。
在这里,文字并不是普通符号,每一个字都是一个被固定下来的规则、契约、权柄。
如果门上刻着带着契约的“闭”,门就无法被强行打开。
如果粮仓写着带着契约的“丰”,哪怕荒年也会维持一定产出。
如果某人名字被写进契约册页,他的身份就被制度承认。
普通人要接受教育,首先要学会字的“形”,很多人能照着描字,但那不叫真正会字。其次,要学会字的“音”。然后,得学会字的“义”,理解其中的规则。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得学会字的“契”,才能成为高等阶级——文师。
郑白绯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曾经尝试学过字。
她明明会说语言,但她看文字的时候,那些字在她眼中会像活物一样游动,这导致她根本记不住文字的形态。
她在这个世界注定是文盲,只会说却不认识字,更无法学会字的“契”掌控文字的力量。
真糟糕啊。
这意味着什么?这意味着在这个存在法师的世界中,她只能靠违法保护自己。
“唉。”
她又叹了一口气。
自从她开始在这个世界生存以后,叹气就成为了她人生的逗号。
*
由于不识字,郑白绯在澹沙湾的工作是在码头搬货。
她穿着蓝色工服,莱卡的塑像被一块布包裹着,就挂在她的腰间,大约手掌大小。
她和小狗莱卡一起来到这个世界时,有个懂得文字契约的文师,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了点什么,莱卡就变成了金塑像。
当时郑白绯拎着那个文师的领子要他把莱卡变回去,文师却摇着头道:“你得自己找办法把它变回去,我只是完成了我的使命。”
从此以后,小狗莱卡就作为一尊纯金塑像陪伴着她。
而郑白绯开始赚钱,打算有钱以后就雇佣高级文师给她看看莱卡能不能变回去。
她的赚钱之路从搬砖开始。
郑白绯拿毛巾擦了擦手,警惕地睨了一眼旁边的麻子。麻子年轻的时候生过病,脸上都是斑点。
麻子:“喂,你可别看我了,你那个金狗就挂在你腰上呢,那么明晃晃的,谁敢来抢?”
郑白绯:“谁知道呢。也不知道是谁第一天看到我有金狗,第二天就把这件事传遍整个澹沙湾的。”
麻子不吭声了。
这件事确实是他理亏。
莱卡被那个文师变成金塑像后,第一个看到金狗塑像的就是麻子。
麻子这个大嘴巴看到这金灿灿的塑像眼馋得不得了,可自己又没胆子偷,于是把这个情报卖给了澹沙湾的黑市情报处。
从此以后,不断有人来袭击郑白绯,试图偷走她手里的金狗塑像。
当然,来一个揍一个。
最后郑白绯找到了麻子这个罪魁祸首,以武德服人。麻子从此“心甘情愿”地做了她的走狗。
麻子给她安排了一个单人公寓,公寓好不到哪里去,因为麻子自己也是个糟糕的半文盲,她理解他尽力了。
麻子给她安排了工作,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和他一起在码头搬货。
虽然她暂时在这个世界有了安身之处,但经过金狗塑像情报走漏一事后,她杯弓蛇影、疑神疑鬼、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郑白绯每天都贴身带着这块足足六公斤的纯金,有时候当作沙包挂在腿上,有时候背着,有时候像跑步的腰包一样系在腰间。
就当强身健体了。
*
从码头回去的路上,郑白绯拐进烧腊店,弄了点熟食鸭,又从旁边的杂货铺里带了点腐乳和酱黄瓜。
期间她站在甜水铺边好一会儿,直到她实在馋得受不了,买了杯冰镇橘子水,一饮而尽。
带着甜味的水让她身心舒畅,她脚步松快地带着她的晚饭回家。
她大步流星地跨上漆黑的楼梯。
吱呀——
五六个人挤在那里,让狭窄的楼道看起来像是要塌了。
人头攒着人头,花衬衫亮闪闪的,黑压压臭烘烘的汗水味道,看过去只能看到手脚乱舞。
她家门口似乎有一起打架事件。
郑白绯稍微打量了一下,发现是四个混混在揍她的邻居。
她妥善地把她手里的熟食鸭和腐乳酱黄瓜放上头顶的木梁上。
然后她冲了过去。
“谁偷了我的狗!”
她加入战局,捏着一个赤膊大哥的肱二头肌把他拎开。
“是不是你!”
赤膊大哥疼得嗷嗷叫。
旁边那个戴金链子的意识到不太对劲:“没人偷你的狗,松手!松手!”
她把赤膊大哥扔在一边,抓过金链瘦子:“谁想偷我的狗!是不是你!”
金链瘦子没想到他只是提醒了一嗓子,也会被郑白绯当作沙包,那条大金链子反而成为了差点勒死他的利器,他几乎喘不过气来。
郑白绯已经听不清瘦子在说什么了,大概是她的文盲程度又更上一层楼了。
她把金链瘦子也像扔破布一样扔到一边,刚好叠在赤膊大哥的身上,本来就在嗷嗷叫的赤膊大哥被瘦子这么一砸,更加嚎得撕心裂肺。
郑白绯这么一闹,剩下的两个混混也被震慑到了,他们停下动作。
其中一个混混嗫嚅道:“没有人,没有人想偷你的狗。你是谁啊你……”
郑白绯没有和他们多说道理,嘴里嚷着“谁要偷我的狗”,把剩下两个混混也拎开了。
四个小混混被她像挑开菜叶一样拣开后,角落里露出了被揍的那个目标。
郑白绯的目光落在墙角里那个人身上。
那是她的邻居。
*
郑白绯的邻居名叫郑九。
郑九是一个大学生,看起来平平无奇,个子高高的,脸上干干净净的,长相却也没有很出挑。微妙的是,他的长相让人记不住。
因为郑九恰好和她同一个姓,性格又安静平和,还是大学生,她对郑九的印象还不错。
他双手还护着自己的脸,缩在角落里,身上的衣服像辣白菜一样皱巴巴的。
“你下次得护着自己的后脑勺和腹部,而不是你的脸。你那脸破相了也没问题的。”
她见他还有动静,松了一口气的同时劝告他。
她说完,突然觉得这话有点问题,好像说得郑九长得不怎么样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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