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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小世界2:晚唐敦煌.三危山

小说:

补天皖序

作者:

骑超雄老奶闯红灯

分类:

现代言情

苏皖是被马蹄声踩醒的。

不是一匹,是很多匹。马蹄铁踏在夯土上的声音从墙外灌进来,沉闷的,带着砂砾摩擦的粗粝感。她睁开眼,土墙,苇席天花板,木棂窗里透进来的光还是灰的。敦煌的黎明,比她在另一个世界——她不记得的那个世界——习惯的黎明要冷。

她坐起来。矮榻上的陶枕滚到一边,后脑勺硌出一道印子。左手无名指又在隐隐发胀,从指根到指尖,像有什么东西在里面轻轻地、持续地敲。她从有记忆的那一刻起——也就是昨天——这根手指就这样。不痛,但存在。像一根没接好的线头,总在等着被什么东西拽紧。

今天要送经。父亲昨晚说的。三界寺,七卷《金刚经》,酬金胡饼十枚、粟米三升、油一合。她记得每一个字,因为这些信息是她脑子里为数不多的、确实存在的内容。除此之外,十九年的人生是一片雾。她知道父亲是抄经生,但想不起母亲的脸。知道敦煌有归义军,但想不起张议潮收复沙洲是哪一年。知道自己叫苏氏,但不知道“苏”字是谁给她取的。

她套上粗麻短襦,系好裙腰,把头发拢到脑后用一根麻绳束住。铜镜在父亲房里,她没有去照。昨天在水缸里看见过自己的倒影——瘦,下巴偏尖,眼睛的形状偏长,眼尾微微上挑。不认识的脸。但她看久了,又觉得哪里认识。

经卷用粗麻布包好,七卷,抱起来遮住她半张脸。她推开门。

敦煌的清晨是青灰色的。土坯房的墙和路面连成一片,分不清哪里是墙哪里是路。鸣沙山在东边,被晨雾罩着,只剩下一个比天色更暗的轮廓。有骆驼队从街口经过,驼铃沉闷地响,赶驼人裹着毡袍,脸藏在风帽里。

苏皖抱着经卷朝北走。三界寺在城北,出城之后还要走一段砂石路。她昨天问过邻居——一个在墙根编草鞋的老妇人。老妇人说了很久,她只听懂了“出北门”“沿山脚”“三危山下”这几个词。其他的词像隔着水,模模糊糊飘过来,沉不下去。

北门是敦煌城最繁忙的门。归义军的兵马从这里进出,去往沙洲各处巡防。胡商的驼队从这里出发,载着丝绸和漆器往西走。农户的羊群从这里赶出去,到党河边的草滩上放牧。苏皖走到北门时,门口排着队。

她排在队伍里。前面是一个挑着陶罐的匠人,后面是一个牵着羊的老妇。羊的膻味和陶罐里的桐油味混在一起,把她经卷上的墨香完全盖住了。

门吏在检查出城的人。一个一个人放过去,偶尔拦下来问几句。苏皖排到门洞口时看清了门吏的脸——中年人,胡须稀疏,左边眉毛缺了一半,像是被刀削掉的。他看了苏皖一眼,目光在她怀里的布包上停了一下。

“什么东西。”

“经卷。送去三界寺。”

“打开。”

苏皖把布包放在门洞的石墩上,解开粗麻布。七卷《金刚经》露出来,麻纸,卷轴装,每卷的题签都是父亲的笔迹——“金刚般若波罗蜜经卷第一”。门吏随手翻开一卷,看了看起首的“如是我闻”,又合上。

“抄经生的?”

“家父。”

门吏点了一下头,挥手让她走。苏皖把经卷重新包好抱起来,往门洞外走。

然后她听到了马蹄声。

不是从城外来的。是从城内来的,速度很快,马蹄铁踏在夯土路面上发出密集的撞击声。排队的人群自动往两边让开,像水流遇到石头。苏皖来不及让——她抱着经卷站在门洞正中间,马蹄声已经到了背后。

一只手从侧面伸过来,攥住她的手臂,把她整个人往右拽。力气很大,她的脚在夯土地面上拖了一下,布包差点脱手。一匹黑马从她左边擦过去,马腹几乎贴着她的肩膀。马上的人穿缺胯袍,腰间挂横刀,幞头压得很低。

黑马在门洞外停下来。马上的人回头看了一眼。逆光,五官看不清。但苏皖看到了他的左手——拽着缰绳的那只手。手腕内侧有一道旧疤,从袖口延伸出来,被晨光照成一道浅色的、微微反光的痕迹。

然后他收回目光,一夹马腹,朝南跑了。

苏皖站在门洞口,手臂上还残留着被攥过的力度。不痛,但存在。像她的左手无名指。

“那是谁?”她问。

旁边挑陶罐的匠人啧了一声。“裴家的。归义军的斥候。跑死马不偿命的主。”匠人说完挑起担子走了。

苏皖抱着经卷走出北门。砂石路在脚下延伸,鸣沙山在她的右手边从晨雾中逐渐清晰出来。她走了一段停下来,把布包换到左手上。左手无名指在隐隐发热——不是疼痛,是更微弱的,像一根极细的丝线被人从很远的地方轻轻拉动了一下。她低头看自己的手指。旧疤从指根延伸到指尖,皮肤下面是隐约的、几乎看不见的暗金色纹路。

她不知道这道疤从哪来。就像她不知道今天早上在城门口拽了她一把的那个斥候,他手腕上的旧疤从哪来。

她继续朝三界寺走。

裴时序在城南巡了十里之后停下来。

黑马出了汗,鬃毛贴在脖子上。他翻身下马,把缰绳系在一棵枯胡杨的枝干上,从马背的皮囊里取出一块干饼掰开,一半塞进嘴里,一半摊在手掌上喂马。黑马低头从他掌心里卷走饼屑,舌头粗糙,温热的鼻息喷在他手腕上。

他的左手腕在发热。

他低头。袖口下面那道旧疤——从手腕内侧一直延伸到小臂的灼伤痕迹——正在微微发光。不是被太阳晒的。敦煌的太阳晒不出这种光。这是一种从皮肤下面透出来的、极淡的暗金色,像余烬被风吹了一下。

他把手掌翻过来。

掌心有一个字。“时”。他不认识这个字。不是不识字——归义军的斥候需要辨认文书、军令、通缉告示,他读过书。但这个“时”字和他见过的所有写法都不同。笔画里有一种流动的东西,像墨迹未干,像字本身还活着。

这个字是昨天出现的。

昨天巳时初,他巡城经过砂石路,远远看到一个抱经卷的年轻女人站在路边。她走错了方向——三界寺在北边,她往南走了至少三里。他本该直接过去,一个走错路的抄经生女儿不值得他勒马。

但他勒了。因为他的左手腕在那一刻剧烈地疼了一下。不是外伤的疼,是更深的,像有人在那道旧疤上按了一枚烧红的铜印。他低头看自己的手腕时,马已经停了。那个抄经生女儿仰头看着他,逆光,脸上的表情看不清。但他看到了她的左手——抱着经卷的左手。无名指上有一道旧疤,和他手腕上那道一模一样的形状,一模一样的灼伤痕迹。

他掌心的“时”字,就是在那时候出现的。

今天早上在北门,他又看到了她。她站在门洞中间,他的马已经收不住了。他伸手拽了她一把,手指攥住她手臂的时候,掌心的“时”字剧烈地烫了一下。不是疼痛,是更复杂的——像一盏很久没点过的灯忽然被凑近了火。他把马勒住之后回头看了一眼。她站在门洞口,抱着经卷看着他。晨光从她背后照过来,把她的轮廓镀成一层极淡的金色。

他不认识她。但他的手认识。掌心的字认识。手腕的旧疤认识。

裴时序把剩下的干饼塞回皮囊。黑马吃完了掌心的饼屑,用鼻梁蹭他的胸口。他拍了拍马颈翻身上去。今天要巡的是城南到三危山一线,往返四十里。他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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