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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章 劫匪

小说:

我靠吃瓜成为香江首富[九零]

作者:

流烟萝

分类:

现代言情

本来只觉得后背发凉的温月,听到系统提醒后整个人僵在原地,肌肉不由自主地紧绷起来。

对方非常敏锐,几乎温月僵住的瞬间就有察觉,眼神有了些许变化,本来准备走开步伐也停顿了下来。

陈建平是军人,在危险方面也很敏锐,发现对方的变化后,一个跨步挡在温月面前,直直看着对方,手则往后搭在了腰窝上。

对方见了目光一闪,似乎明白了什么。

温月心中一凌,赶忙按下陈建平护在面前的手臂,冲对方弯腰道:“对唔住对唔住,我刚才跑得有点快,没撞坏你吧?”

又压低声音对陈建平说:“爹地担心我的安全,非要让你跟着,我才勉强带你出来,你别给我惹事啊!”

听到这话,中年男人不动声色地瞥温月一眼。

见她皮肤虽然暗黄还有晒斑,但耳后皮肤光滑白皙。穿着打扮虽然老土,但可以看出气质不错,应该出身优渥。

应该是哪家的大小姐来体验生活吧。

中年人想着,淡淡应了声便从两人身边走过。

直到那人走远,温月才动了动僵硬的手指,长长舒出一口气。

看出温月的放松,陈建平扭头看了眼走远的中年男人,低声问:“温小姐,那是什么人?”

温月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人,因为怕知道太多控制不住表情,刚才系统尖叫完她就让它闭上了嘴巴。

这会她没急着询问系统,只低声说道:“先进去。”

现在是七月初,香江太阳正火辣着,站在外面什么都不干都能出一身汗。

走进商场后,自空调风口送出的凉风迎面拂过,温月整个人也跟着舒展,刚才的紧张彻底一扫而空,终于有心思询问系统刚才那人是谁。

【他叫黄大勇,是个不出名的劫匪,但他老大叶天华很出名,是香江三大贼王之一。】

温月穿越前看过的港剧不多,但也不算少,隐约知道贼王是怎么回事。

香江的贼王实际就是悍匪,身上基本都背着大案子,或抢劫金店,或绑架富豪。当初绑架温凯并撕票的头目,也是三大贼王中的一个。

温月瞬间反应过来:【黄大勇来这里干什么?】环视周围金店一圈,心中冒出一个念头,【该不会是来踩点的吧

?】

【没错,十年前他和叶天华一起在尖沙咀干了一票,抢劫的黄金价值超过千万。但跟他们一起作案的有五个人,分一分,每个人到手也就几百万。】

几百万不算少了,哪怕是现在,几百万也能买下一套面积不小的房子,何况那是十年前的几百万,当时人工一个月才几千。

但对叶天华、黄大勇这种悍匪来说,来钱太容易了,抢一次银行挣几百万,哪里会精打细算过日子?

也没什么投资理念,当然,警方对他们的悬赏都过了百万,只要暴露身份,去哪都是人人喊打。所以他们有投资理念也没用,不如今朝有酒今朝醉。

总之,不管当初犯下大案的几人都是什么想法,十年后他们殊途同归,都面临钱要花完,生活再度陷入窘迫的困境。

叶天华作为大哥,果断联系上当初的好兄弟,然后又找了两个年轻人加入,准备再干一票大的。

这一次,他们定目标时不设上限,抢到的黄金越多越好。

他们手里的弹药也没有上限,光□□就带了好几把,子弹火药按公斤计算。

系统说道:【他们盯上的不止丽荣百货,外面还有两家金店,原著中他们这一票抢走的黄金价值超过七千万。】

过程中死了两个人,剩下五个人每人能分一千多万,足够他们过完下半生。

所以分完钱后,几人再没出现过。

温月在意的却不是那些被抢走的黄金,她想既然劫匪团队死了两个人,过程中肯定发生过枪战。

这是可以想到的,那些劫匪都是魔鬼,视人命如草芥。他们带这么多枪支弹药肯定不是为了摆设,过程中必然会和警方发生火拼,警方这边恐怕也有伤亡,甚至还有很多无辜路人被波及。

系统的回答证实了温月的猜想:【这一票中,有一名警察死亡,一名警察重伤,两名无辜路人被杀,受伤的超过两位数。】

【叶天华准备什么时候行动?】

【三天后。】

还有时间,温月继续问:【他们藏身地点在哪?】

【我只能查到黄大勇在内的三个人的藏身地点。】系统说着报出一个地址,是新界某个村,地方很偏。

温月皱眉:【只有三个人?另外四个人呢?他们不在一

起?】

【是的,叶天华非常狡猾,而且以前被背叛过,疑心病很重。前两次作案,他都是前期联络的时候出面,人员聚齐后开第一次会议,分配任务。结束后分几波行动,通过他单线联系,前两次作案,他都是其他人动手后才加入进去。】

【那些人这么信任他?不怕他让他们冲上去当炮灰?他既然多疑,又怎么会相信同伴踩点后收集到的信息?】

【新人不知道,但另外四个人跟他合作过好几次,很相信他。而且他们之前两次作案都很顺利,有了这样的经验后,再次合作他们更不会有意见……】

听到这里温月出声道:【也就是说,他们一共七个人,但至少分成了三波人?】

【是的。】

温月本来想通过系统,查到叶天华等人的藏身地,在他们动手之前直接报警,让警方来个瓮中捉鳖,将他们一网打尽。

可现在系统只能查到三个人的藏身地,另外四人行踪成迷……这就很棘手了。

因为就算警方顺利抓到了黄大勇在内的三人,也很难找到另外四人。

如果另外四人收到消息后怕被抓,放弃这次行动还好说。万一他们早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想着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提前行动怎么办?

这群人都是亡命之徒,他们敢带着枪支弹药来抢金店,本身就说明他们不怕死,同伴暴露后,他们很有可能会选择冒险。

温月突然想起来:【对了,我刚才的问题,你还有一个没有回答。】

系统回想起来,说道:【因为他们都会来踩点,各自结束后把收集到的信息汇报给叶天华,叶天华整理好后制定详细的行动计划。】

温月瞬间警惕,边抬头东张西望边问:【他们在不在商场里?】

【目前宿主看到的人,只有黄大勇是劫匪。】

温月闻言,火速带着陈建平在一楼转了一圈,完了问系统:【现在呢?】

系统显然没想到还有这个操作,愣了下说:【没有劫匪呢。】

温月放心了。

但也不算完全放心。

现在是没危险了,可三天后呢?

当然,警肯定是要报的,这不是她一个人能解决的事。

但报警怎么说是个难题。

告诉

警方叶天华重出江湖了准备三天后抢劫丽荣百货一楼金店再把黄大勇三人的藏身地告诉警方?

万一像她刚才想的那样警方收到消息立刻前往抓捕黄大勇三人叶天华四人收到消息后提前行动怎么办?

会不会打警方一个措手不及?

还是只说前半句让警方提前部署来个瓮中捉鳖?

但铜锣湾是商业中心如果驱散路人什么情况叶天华等人一看就知道容易打草惊蛇。如果不驱散路人发生枪战的时候谁知道那群劫匪会不会挟持路人造成无辜伤亡?

如果真发生后一种情况她可以坦坦荡荡地说无辜路人的死跟她没有关系吗?

她这人觉悟其实挺一般的从来都觉得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却从没想过要成为那个顶着天的高个子。

尤其是经历过佛光街那件事后她已经不想再背负他人的命运。

还是交给警方做选择吧。

温月想着让系统准备寄信给警方。

考虑叶天华等人都是穷凶极恶之徒如果让他们知道告密的人是她肯定会被报复所以挑选证据时温月非常慎重。

首先在丽荣百货门口和黄大勇碰面的照片肯定不能选容易被盯上。

黄大勇和叶天华联系的录音也不能用这虽然没有成为东江报业的标志但只要有心通过录音联想到东江报业并不难。

几人密谋的照片也一样很容易联想到东江报业继而盯上她。

所以能用的只有黄大勇在丽荣百货内外盯梢的照片。

但也够了黄大勇十年前和叶天华一起犯过案

信件内容除了告诉警方叶天华等人卷土重来准备三天后抢金店以及黄大勇三人的藏身地温月还让系统写下了两种应对方式的利弊。

至于最终要如何做选择让警方自己去头疼吧。

哦对了信件的字体也要换免得警方曝光信件后媒体把这次投稿和之前“佟先生”的来信联系起来。

寄信过程也省略掉就让它凭空出现在李成邦沙展的办公桌上吧。

李成邦就是负责“湾仔公园杀人事件”的沙展后来钟家的案子也是他打头是个比

较有正义感的人。

把这件事交给他应该不会被敷衍略过。

正好丽荣百货所处区域正好归李成邦所在的湾仔警署管辖匿名信递到他案头也算顺理成章。

搞定寄信的事温月就继续忙自己的了。

刚遇到杀人不眨眼的劫匪还能如常工作倒不是因为她心大而是她已经做完了自己能做的接下来事情会如何发展不再是她能决定的。

与其在这里着急上火不如把自己手头的事做好。

她现在也确实需要别的事分散一下注意力。

逛完铜锣湾这家商场温月觉得问题跟中环那家差不多

逛完十二点多温月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

四名保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肯定也饿了为了不被员工骂温月带他们进了一家环境不错的茶餐厅让他们随便点。

吃饭时温月看了眼手机发现易淮十二点前后给她打过两个电话她当时没听见就没接到。

拨通电话那头易淮问道:“你还在不在中环这边?中午一起吃饭?”

“我现在在铜锣湾已经开始吃了。”温月想了想说“下午我早点结束晚饭一起吃吧。”

“行。”

挂断电话温月问系统:【李成邦看到信了吗?】

【还没有他今天在出外勤。】

【哦他看完信你跟我说一声。】

虽然心里想着后面的事跟她没关系但怎么可能真的漠不关心。

先不考虑铜锣湾这家丽荣百货在她分管的区域刚上位就遇到这种事她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

只是想到叶天华等人行动后会有多少人伤亡温月就没办法袖手旁观。

……

李成邦并不知道有人在等着他回警署这时候他还在案发现场。

昨天下午他接到报案起因是辖区内某居民楼出现腐臭味同楼层的住户受不了报案上门才发现业主已经死亡。

案件并不复杂死者和丈夫关系一直不好左右邻居时常能听到他们吵架而从死者出事到被发现这两天死者丈夫一直没有露过面。

但现场着实有点惨烈鲜血溅了一地就算了这还是夏天去案件现场侦

查的法医都有点遭不住,进屋待几分钟就要出来缓一缓。

李成邦和几名下属都一脸菜色,午饭都没怎么吃,看到肉尤其瘆得慌。

好不容易勘查完现场,收工时几人都松了口气,有人感慨说宁可多来几桩悬案也不像接这样的案子。

但话音刚落庄叔就“呸”了几声:“别乌鸦嘴啊,你现在觉得这种案子不好,等真出现悬案你想法就变了,宁可多吐几回啊!”

这话说得大家忍不住笑。

回到警署,大家已经恢复如常,李成邦把工作安排下去,在大家各自去忙后拿起茶杯准备去给自己倒口水。

但刚低头,他就看到了办公桌上放着的信封。

他对这种信封印象很深,看到的第一反应就是拿起来看寄信人。

嗯?空白?

带着疑惑,李成邦举起信封问留守在办公室的同事信封是谁给他的,但对方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啊,我吃饭的时候出过办公室,可能是那时候放进来的,没有寄件人吗?”

“没有啊。”

李成邦边说边拆开信封,从中取出几张照片和一封信。

看到这个组合,李成邦想起什么,却没吭声,先看照片。

照片拍的是个中年男人,有点眼熟,但他想不起在哪见过。很快他就从信上知道了答案,表情越来越严肃。

良久,他喊来庄叔,拿着照片问他认不认识。

庄叔盯着照片看了好几遍,“啊”了声说:“这个、这个不是……”

“叶天华同伙?”

“对对对就是他!”庄叔是老警员,很快反应过来,“他们又出现了?”

李成邦神情严肃:“出现了,还盯上了丽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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