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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第 66 章

小说:

我要做太后

作者:

舒钥钥

分类:

古典言情

四月底又传来一个消息,去年发动兵变的王则被围剿。虽然他占据贝州城,拥有坚固城墙的优势,但官兵通过挖掘地道破城,将王则俘获,不日将被押送京师处死。

吴父也将随押送队伍回京。

全家顿时兴奋起来,尤其是刘耘娘,掰着指头盘算丈夫何时归来。然而没过几天,朝中有人密报徐州有举人图谋谋反,吴父行至半途又被紧急征调。

听到“徐州”二字,吴悦便知该来的终究来了,这“另一只靴子”终于落地。但转念想到尚且在世的石介,吴悦又不确定这次夏竦会如何出招。

历史上,夏竦曾伪造书信,称石介并未身亡,而是与富弼合谋,前往辽国寻求援兵,致使仁宗两次意欲开棺验尸。如今石介尚在人世,能亲自辩解,不知夏竦此次会如何发动攻势。

恰好剧院落成,准备试营业。吴悦天天泡在剧院后台,扮成丫鬟模样,观看她们开业前排演剧目。她当然也另有目的,柳永身为著作郎,是天子近臣,这是她目前能最快获取朝内信息的渠道。作为知晓石介与她家关系的人,吴悦并不需要柳永真的泄露什么,除非朝中有人默许公开信息以引发公愤,但是她也可从柳永的神情中探知一二。

柳永本来只是因为魏都知所托,来监制自己改编的戏文,不想他渐渐被戏剧魅力吸引,反倒比魏都知还要积极。吴悦选择交由他改编的第一部戏剧,正是经久不衰的《梁祝》。

梁祝传说起源于东晋,相传梁山伯曾任鄞县(今宁波)县令,病逝后与祝英台合葬。在长期流传演变中,故事融合了多个古代元素:南朝民歌《华山畿》中棺木为侬开的殉情情节;晋代《搜神记》中《韩凭夫妇》的化蝶意象;以及与东晋推崇的贞烈观念相合的义妇形象,这些杂糅都体现了不同的改编者想体现的社会价值取向。

直到晚唐,张读的《宣室志》才首次以文学笔法完整记载梁祝故事,包含了“女扮男装求学”“同窗三载”“合葬化蝶”等核心情节,并提及谢安奏表祝英台墓为“义妇冢”,这个故事才从民间传说正式成为文学叙事。宋代的地方志不仅记载了宁波梁祝墓以及庙的存在,还加入“巨蛇护冢”“祷之彻应”等灵异元素,展示了当地独特的信仰色彩。而直到元代白朴创作杂剧《祝英台死嫁梁山伯》,梁祝故事才正式从传说登上戏曲舞台,成为雅俗共赏的艺术题材。

吴悦选择《梁祝》,除了因为这个主题在后世也经久不衰,甚至连老外都知道此乃中国版《罗密欧与朱丽叶》,另一个原因是故事发生在书院。女主角女扮男装的设定,天然避免了恶毒女配强行推动两女争一男的狗血情节。她最厌恶这种辱女桥段,仿佛所有女人都非得围着一块“狗屎”互相倾轧似的。

当然,她也不打算美化祝英台的殉节行为,甚至因为有自己的政治上的小打算,打算魔改一下,夹带点私货。因此,柳永最终拿到的版本与他曾读过的张读《宣室志》记载大相径庭。

她仍记得将剧本交给柳永、魏都知后,三人围读剧本时的情景。

“所以祝英台不得已嫁给马文才,是因为二人曾同处书院读书,马文才识破了她的女子身份,便暗中留存她的笔记作业,命下仆仿制字体伪造书信,制造暗通款曲的假象,逼迫祝父祝母将女儿嫁与他?”魏都知诧异地问。

吴悦点头。

“马文才身为太守之子,却在官声上不及寒门出身的梁山伯。他娶祝英台,实则是为了斩断祝家对梁山伯的钱财资助,让这个寒门士子再无门路疏通关系,只能在地方小官任上蹉跎至死?”柳永抚须沉吟道。

吴悦又点头。

魏都知有些不满,生气地说:“难道上官都如此昏庸?只看背景提拔,全然不顾才能?竟容恶人一手遮天?”她突然意识到什么,住口不说。身旁的柳永不正是如此?虽在地方颇有政绩,却因年少放荡不羁,且是恩科进士出身,而被传统士大夫轻视。

柳永却只是笑笑,不以为意:“小娘子这戏改得倒是贴合现实,比起那些只讲情情爱爱、让马文才因祝英台容貌生痴的戏码,倒是真实得多。”官场之中,多数人眼中看重的唯有晋升,多少人肯将女儿嫁给年纪足可当祖父的上官,只为换得提拔之机?此类事柳永早已见惯,并不稀奇。

但魏都知仍感不满,身为女子,她本能期待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忍不住纠结。

“祝英台为何不站出来指证书信伪造?若按我的性子,定要大闹官府,即便非嫁不可,也该拉着马文才同归于尽,让他在成亲之日共赴黄泉!”

吴悦欣赏地望着生机勃勃的魏都知,身为东京城风月场中摸爬滚打的都知(唐代遗风里,这是娱乐行业头牌妓女的尊称,相当于各馆花魁),她岂会不明白祝英台的苦衷?

女扮男装求学本就已是家族对她的宽宥,若再当众撕破脸皮,只会让祝家其他女子永无婚嫁之日。但魏都知骨子里的反抗意识从未熄灭,她拒绝给富商做妾,执意留在烟花之地护佑其他女子,这份清醒本身便是对男权社会陷阱的无声抗争。只是这种清醒太过痛苦,很多时候,迷迷糊糊度过一生反而更轻松。

世间女子多艰难。

自周代《礼记》提出“男女授受不亲”起,女性身体便被视为家族荣誉的象征,贞洁被拔高为道德的终极标准。私物作为身体的延伸,其外流往往被等同于身体接触。

古代司法与社会舆论奉行“有罪推定”,女子需自证清白,而男子掌握绝对话语权。古代社会又以家族为基本单位,女子贞洁直接关联家族婚嫁、科举、社交等核心利益。若女子因私物外流被污名化,家族可能面临“婚嫁难”等风险。因此,家族常迫使女子嫁给“私物持有者”以掩盖丑闻。

明代话本《醒世恒言》记载,某女子珠钗被匠人拾得,其父强令其下嫁,美其名曰成就姻缘,实则为保全家族颜面。古代女性缺乏独立经济地位,“贞洁”成为其获得社会认可的核心资本:未婚女子若被污名化,将面临无人敢娶的困境,只能依附家族生存;已婚女子则可能被休弃,沦为弃妇,丧失法律与经济保障。明代《列女传》也载,一农妇因发簪被路人拾得,遭夫家休逐后“乞食三日而死”,可见名节受损直接危及生存权。

当女子无法自证清白,又不愿屈服于威胁或接受被迫婚嫁时,“死”成为维护名节的唯一选择。这既是对礼教的妥协,以生命符合烈女标准,也是对污名的反抗,通过死亡将自己塑造为“贞洁烈妇”。

清代《烈女传》收录的237例烈女中,60%以上因“疑似失贞”而自杀,其碑文多刻有“以保身全节为念,遂捐生以明志”,但是这是主动求死,还是被人逼死就不得而知了。

市井社会对桃色新闻的猎奇心理,更会加速私物事件的传播与扭曲。有一女子因掉落发钗被书生拾得,经街头巷议演变为二人私会定情的谣言,最终女子不堪流言投河自尽。可见,私物本身的“证据性”被无限放大,形成事实不重要,舆论造成就即罪名。

吴悦选择这个故事,除了想嘲讽“贞洁神话”对女性身体与精神的双重控制,还想侧面讽刺“自证无解”这一自古至今存在的规训。其吃人的本质从不区分性别,只取决于地位高低与实力强弱。

夏竦对石介恨之入骨,源于石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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