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戎很烦。
他不是什么治世之能臣,顶多算是个乱世之枭雄。
所以他杀人的时候没多想,想杀就杀了。
最后烂摊子还是得自己收拾——
日本人是不能把枪顶到他头上,但遏制商路、向他爹施压等手段,还是能使出来的。
如今伪满洲国拿着全球排名顶尖的水电站和钢铁厂,真他娘的是意气风发!
——妈的,还不是从华夏划出去的领土、资源!
厉戎恨得咬牙,只可惜手中刀不够利,不能把这群瘪犊子全砍了。
那起子汉奸倭寇,寸截活剐尚嫌不够!
但现在人家势大,为今之计,只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将他杀周买办之事推到争风吃醋上,然后让他爹出来平事儿。
他爹那个老狐狸,应付这些鬼子的经验丰富得很。他这儿给个台阶,他爹就能顺着下去。
反正到时候面儿上能抹平了,鬼子也不至于为了个汉奸和军阀动真格。
只是免不得他的小师弟要被骂几句祸水了。
遣妾一身安社稷,不知何处用将军。
这诗啊,写的真对!
但这个亏也不能让小师弟白吃。
厉戎一招手:“从周买办那儿查抄出多少财货?——哼,全都给我砸在柳老板身上!给我好好地捧他!”
柳清晏本身的能耐就高,如今又有了他这个少帅千金买笑,要红起来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儿。
这也坐实了周买办是因为这些风流事触怒厉戎,才落得个身死家抄的下场。
最起码,面儿上看起来,是和日本人无干了,能应付过去。
大不了他上桌罚酒三杯,没必要上纲上线。
而且,把柳清晏捧红了,让他有了名声,能被更多人看见,将来……这份名声也能多少护住他。
是以,有他力捧,加上柳清晏之前积累下的名声,以及?洛神?一出的惊艳,柳清晏霎时红透了半边天。
好在全城都知道他是少帅的人,也知道少帅为了他,连日本人的买办都当众杀了,再没人敢向他伸手。
柳清晏只管踏踏实实地唱他的戏,高高兴兴领座儿们的赏,看看报纸上戏评人对他的夸赞,想着记者采访的时候该说什么,这就够了。
至于他,还是多想想,怎么凭自己啃下老毛子的代表,弄点好钢来做枪——伪满洲国的钢肯定轮不上他,美械只供那边的直属,德意志那边的线虽然暂时稳定,但是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他知道日寇肯定不会老实,但与其为那些没影的事儿耽误了正经事,不如该做什么做什么,来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罢了。
而既然要和老毛子的代表谈,那就得挑地方,少帅府是肯定不行的,老毛子不可能答应。
在这渊京城里,约人谈事总爱约点高级地方。
最高级的地方,就是薛公馆的华北俱乐部。
去这种场合,就意味着得带个“伴儿”。
家里的两位姑奶奶是万万不能和他一道出席这种场合的,他也不乐意随便找个姑娘,到底还是拉上了柳清晏,做个点缀。
厉戎是很喜欢和小师弟在一处的。
柳清晏是个又冷又倔的性子,独独在他面前挂个小孩儿脾气。
但厉戎独独吃他这一套,每次不把他惹急了不罢休。
——这也算是两人间的情趣了。
不过柳清晏平时炸刺儿,正经场合是很拿的出手的,关键时刻也很会和他打配合。
小家伙还梳着半长的头发,不肯和那些成角儿的前辈一样,剪了发梳成油头,只觉得不好看。
他平时也就扎个小辫子,出席正式场合的时候再低低挽一下,越发衬得他那张脸雌雄莫辨。
厉戎还知道,小师弟执意留着头发,是因为他觉得这样缠头的时候能垫着点,没那么痛——七年过去,他都成角儿了,这个毛病还没改过来。
不过,不改就不改吧,他的确梳长发更好看些。
厉戎带着柳清晏周旋在人群中,柳清晏知道这不是他该说话的场合,便只安静地微笑。
有人问到他头上,他也不怵,说话圆滑,恭恭敬敬地让别人心满意足,从不让话掉地上。
他穿着浅青色暗花的缎面长衫,头发妥帖的束在脑后,用丝绦缠住,碎发用清油抿了,形态端庄,有些像魏晋古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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