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2:18分,林昭脑袋突然向下移动,砸在了一块板砖上,她睁眼一看原来学习平板没电关机了,平板是二手淘来的是宜货,电池老化了经常一会就关机了,林昭早就习惯了。无奈的她把《民法典》翻到第三百一十一条,食指按在“善意取得”那几个字上,眼皮又开始打架。这已经是今天的第五遍,还是记混——什么情况下适用善意取得?动产和不动产一样吗?占有脱离物呢?她脑子像一锅粥。手机屏幕亮了一下,凌晨两点四十七分。桌上的红牛空罐子歪倒着,她伸手去够,才发现早就喝完了。算了。她用力眨眨眼,指甲掐进虎口,疼一下,清醒三秒,然后继续往下看。“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窗外的路灯透过窗帘缝挤进来一道光,正好落在书页上。她盯着那道光发呆,想起小时候发烧,妈妈也是这么开着一条门缝,让客厅的灯光透进来,怕她半夜醒来害怕。那时候她想当律师,因为家里拆迁分房子的时候被人坑过。合同签完才发现对方根本没资格卖,官司打了两年,钱追回来一半。那会儿她就想,要是自己懂法,是不是就不会这样了?现在她只想把这本书背完。还剩八十三天,客观题、主观题,两座大山压着。去年差四分,今年不能再差了。她把那道光从书上赶走,翻到第三百一十二章。三点二十分的时候,她开始觉得胸口有点闷。林昭没当回事,这半年她什么症状没体会过?心悸、手抖、偏头痛、月经停了三个月,都是小意思。她甚至有点得意——这说明她真的够努力,努力到身体都发出警告了,这种自我感动式的悲壮感,是她坚持下去的唯一燃料。她站起来倒了杯水,发现腿有点软,扶着桌子站了一会儿,又坐回去。
“无权处分……”她念出声来,声音哑得像砂纸。最后一个念头是:明天早上八点的闹钟,不能按掉,要起来背物权编。然后她的头就磕在了《民法典》上。不疼。这是林昭的第一个感觉。额头撞上书脊应该有声音的,但她没听见。她想抬头,发现自己动不了。准确地说,她的身体动不了。她就那么低着头趴在桌上的姿势,但她的视线却在往上飘。她看见自己的后背,看见那件穿了三天没换的灰色卫衣,看见手边的红笔滚到地上,看见台灯的光晕里飞着一只小虫子。她想喊,喊不出声。然后她就飘起来了。整个过程平静得像做梦,没有白光,没有隧道,没有走马灯。她只是从自己的身体里浮出来,像水面上漂起一片叶子。她低头看着趴在桌上的自己,后脑勺的头发乱糟糟的,橡皮筋快掉下来了。她突然想笑——原来死的时候这么难看。但下一秒她就笑不出来了。因为周围在变黑。不是灯灭了那种黑,是整个世界像褪色一样,从边缘开始消失。
她伸出手想抓住什么,什么都没有。黑暗漫过头顶的时候,她听见一个声音,很远,又很近。“欢迎来到【法考地狱模式·死磕版】。”林昭睁开眼。她站在一个大厅里。很大,真的很大,大到她一眼望不到边,但又不是空旷——四周的墙壁是暖白色的,地面是浅灰色的,顶上没有灯,却有均匀的光洒下来。整个空间安静得不像话,安静得她能听见自己的心跳。不对,她还有心跳?她低头看自己,还是那件灰色卫衣,还是那条牛仔裤,脚上还是一只袜子——另一只大概掉在书桌底下了。她抬手摸摸脸,有温度,有触感。“检测到考生意识已激活。”那个声音又响起来,这次是从正前方传来的。林昭抬头,看见一个东西朝她滑过来。说是机器人不太准确,它更像一个会动的圆柱体,银白色,一米来高,顶部有个屏幕,屏幕上显示着一张简笔画风格的脸——两个圆点眼睛,一条弧线嘴巴,正在微笑。“考生林昭,女,26岁,第三次报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最高纪录171分,未通过。死亡时间2024年3月17日凌晨3点42分,死亡原因:心源性猝死。生前最后一本阅读书目:《民法典》,最后一页:第三百一十一章。”
林昭张了张嘴,半天憋出一句:“你谁啊?”圆柱体上的屏幕眨了眨眼:“我是本考场的考试系统,你可以叫我【法考君】。工号1147,很高兴为你服务。”“考场?”“是的。根据《灵魂管理处关于特殊人才定向回收的暂行办法》,因备考过劳死亡的考生,可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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