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院多奇葩,但这句话在洛青心里并没有贬义。
因为她在美院的这几年,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千万不要以貌取人。
比如,和她同乡的小姑娘许不秋。
虽然人看着温温柔柔,但收藏夹里最多的就是贝克辛斯基的“地狱”插图以及一些让她头皮发麻的恐虐艺术。
不过,她本人很热心,总是一次又一次地向她伸出援助之手。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毕竟我们是同乡嘛。
可惜,晏城的艺考圈子不算大,洛青并不记得有她这么一号人。许不秋提了几次,她才勉强对号入座,不得不说,小许的前十八年活得太没存在感。
而洛青则与她恰恰相反,个子高挑,打扮独特,总是能成为人群中比较显眼的那一个,当然有的时候,也更容易丢人现眼。
许不秋曾不止一次地对她说过,她长得像电影里的精致文艺姐,但相处久了就发现,她其实是那种反派团里的毒舌杠精女。
什么意思呢?
就是洛青这个人活得拧巴,不仅喜欢跟别人抬杠,有事没事,还喜欢跟自己较劲,遇到事情总往坏处想,没有问题也能创造出一堆问题。
比如,她喜欢夜店的纸醉金迷,但真去了,又嫌弃里面人多聒噪;她为了省钱想在网上淘一些二手配饰,但买便宜了又担心卖家以次充好。
就以这个挑剔程度,难怪许不秋说她有当恶婆婆的潜质,还好当婆婆的前提是结婚生子,而在这个问题上,洛青还没有取得突破性成就。
因为她的感情观和她本人一样拧巴——喜欢谈各类帅哥,但真和帅哥谈了,又嫌弃人家招蜂引蝶,徒有其表……
所以,本着“美好易逝,我不能输”的原则,洛青总是在两人感情正浓时,先出提分手,最后像集邮一样,身边的男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只留下一盒又一盒没用的拍立得照片。
这才是真正的恋爱循环。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得到了又怀疑质量不够。
洛青难以控制自己对帅哥的冲动,但同样也无法抑制本能的悲观主义和质疑。
也就是在这样的循环中,她遇到了方二。
准确来说,是她捡到了方二,一个在大雪天醉倒在小巷里的失意男人。
洛青为了抄近路才走这条路,看着跌倒在路边的醉鬼,顿时心生鄙夷,不禁加快了脚步……
但夜深人静,外面零下十几度,放着这么一个大活人不管,他应该活不过这个晚上。于是,廉价的道德观作祟,洛青想了想,最后还是站在路灯下报了警。
跟警察通话时,她试探性地问他住在哪里,没想到这个醉鬼竟然有了反应,只不过一个劲地念叨,他竟然被人甩了。
多新鲜啊,你是天王老子呀不能被甩。
失恋了就喝成这副德行?
没出息的男人。
她啧了啧嘴,再次向他投去鄙视的眼神,跟警察报了地址后,得知还要站在等他们过来,不由多了几分郁闷,索性低头多说了他两句。
“大哥,酒品不好就不要出来丢人了,损害市容市貌不说,这大冬天的,多给警察叔叔添麻烦。”
“咳咳,你懂什么?”
“是没你懂。”
什么态度,洛青险些被气笑了,“所以现在我站着,你躺着,你有本事自己走回去啊。”
“他骗了我。”醉鬼自说自话。
“很正常。”洛青见怪不怪,“山下的女人很危险。”
所以,您老还是打哪儿来回哪儿去吧。
“他是男的,我们明明说好了只是融资的……”
“……”洛青一噎。
原来是gay啊。
果然人不可貌相,她挑了挑眉,没听清他后半句嘟囔了什么,以为只是情侣间那点矛盾,于是便随口答道,“所以啊,信男人不如信母猪,既然心理素质不好就不要跟男人谈,你看看,自找苦吃了吧?”
“但跟女的谈没有用,孙姐她们帮不上忙。”
“这种事都是自己谈自己的,别人当然帮不上忙。”
“所以我活该?”
“……下次注意吧。”
洛青扯了扯嘴角,有一搭没一搭地跟这醉鬼打了二十分钟嘴仗,才终于见到了警察叔叔,不,应该是警察小哥。
他们似乎认识,所以小哥一直叹气,上警车前还跟她说絮叨,什么醉鬼叫方天几,最近事业不顺,他们家在老城区开了一家挺有名的饭店……
洛青点头敷衍,并没有在意,对这个夜晚最后的印象就是警察小哥的身材不错。一直到第二年开春,方天几为了把大众饭店卖一个好价钱,重新装修,找她画画时,才想起来,他似乎就是那个失恋的醉鬼。
“我们俩是不是在哪见儿过?”
“没有,周风介绍我来的。”
哦,周风就是那晚出警的警察,后来请她吃过几次饭。
她点了点头,打量着眼前这个严肃的大众脸,一方面觉得他似曾相识,一方面又觉得她跟这种没有记忆点的路人甲不会有交集。听到他介绍饭店的情况,才想起来,这人应该就是那晚耽误她约会的酒鬼。
看不出来,他正经的时候还有味道的,虽然和帅这个词还有一定距离。
“你是周风的朋友?”洛青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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