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知道待会儿下车后该怎么回家。
沈方休在心里纠结,不想打扰公务繁忙的妈妈,最后决定索性拿校服外套包裹着书包,一路小跑回去。
路上给妈妈打的电话一直没通,快到站时才收到短信。
沈茴说临时要去永宜出差几天,让他在家门口的餐馆解决晚饭。
这倒不稀奇,这几年她公司业务扩展,往返永宜谈合作是常事,沈方休早已习惯一个人吃饭。或许是因为去得频繁,家门口那家餐厅的经理都已经认得他了。
不过沈方休最终没去成餐馆。
下车后一路跑回小区,衣服早已湿透,湿布料贴着皮肤,又冷又重。他站在单元门口甩了甩发梢的水,决定先上楼洗个热水澡。
他按下密码,推开门,却没能如计划中那样径直走向浴室。
客厅的灯光亮着。
沙发上坐着一个人。
一个本不该出现在这里的人。
沈方休皱着眉,冷面对着那个男人。
理论上来说,高百川与沈方休有着不可斩断的血缘关系,这是沈茴一直同他强调的。
他幼时并不叫沈方休,而是高方休。
这名字是外公给取的,寓意为止于至善,安于所归。这些年,他一直将这个名字践行得很好。
当年,沈方休不明白父母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记得无休止的争吵,和母亲深夜压抑的啜泣。
直到小学某天,他无意间从抽屉深处翻出一本墨绿色的小册子。上面三个字,即便才上一年级,他也认得。
离婚证。
离婚在一个孩子眼里算是桩大事,不亚于天塌了,仿佛明天睁开眼就会被全世界抛弃。
沈方休还是个小豆丁的时候知道了这件事,不知所措,只能一个劲地哭,哭到沈茴不得不请假在家陪他。
但年纪稍长些,他见到的世界愈发广阔,认知也有了改观,心里那杆秤也渐渐有了自己的准星。
当他终于看清高百川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后,便主动拉上沈茴的手,去派出所把姓改了。
这一改,就是十多年。
从前高百川天南海北地跑,几乎想不起自己还有这么个儿子,自然也不知道改姓这回事。
直到去年,沈方休中考拿了全市第一,名字印在报纸上。这位远在千里之外的“父亲”不知怎的得了消息,勃然大怒,找上门来。
沈茴懒得与他纠缠,却也没法拦着一个父亲要见儿子。这摊子事,便又落回了沈方休自己肩上。
这是近十年来,沈方休第四次见到这个男人。
也是自中考那个名字登报的夏天之后,他第四次面对这张写满理所当然的脸。
但一个小孩,若是在少不更事时便鲜少见到自己血缘上的父亲,起初或许会难过,随时间推移,那份模糊的情感,早已被成长中的认知变化冲刷得所剩无几。
如今父子重逢,除了生疏,便只剩尴尬。
于此刻的沈方休而言,那尴尬之下,翻涌着更切实的东西。
被侵入领地的不悦。
前几次见面,好歹还在外头的茶馆饭店,隔着一张桌子的距离。
这回,高百川显然是直接问沈茴要来了密码,就这么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
他歪倒在沈茴精心挑选的真皮沙发上,一双鞋面有些开胶的脚,大咧咧踩着前方的实木茶几,鞋底湿泥在桌面印出几块污迹。
“回来了?”
高百川听见动静,从手机屏幕上抬起眼,脸上迅速堆起笑:“饿不饿?想吃什么跟爸说,爸带你出去吃。”
沈方休知道,他只是这样说说。
这个十多年来没往家里拿过一分钱、反倒把祖上那点家底慢慢掏空的男人,舍不得真带他去什么像样的馆子。
实力虽然不济,但在儿子面前,大款是一定要充的。
他没应声,甚至没往沙发那边多看。只将湿透的书包放在玄关的矮柜上,背对客厅,开始拉外套拉链。
“跟你说话呢,儿子。”高百川坐直了些,嗓子拔高,“爸专门回来看你,你咋也不叫人?”
沈方休脱下湿外套,搭在手臂上,这才转过身。
高百川见他终于转过来,脸上又挂回笑,上下打量他:“瘦了。你看你瘦的,你妈平时是不是又不给你好好做饭?我就知道,她那个工作,一天到晚往外跑,哪顾得上你。”
沈方休没接茬,“淋湿了,我先换衣服。”
“哎——”高百川趿拉着鞋快步走过来,“别急着走啊,爸话还没说完呢。你妈最近怎么样?她那公司还开不开了?我看她那样子也撑不久,女人家做什么生意……”
他伸手,想拍沈方休的肩。
沈方休侧身避开。
手掌落空,高百川脸上僵了僵,随即干笑:“咋,还跟爸生气呢?爸以前是没怎么回来。那不是忙吗,外面多少事等着我。”
他顿了顿,像是在等沈方休点头。没等到,又自己接下去:
“咱们是亲父子,血浓于水,到啥时候都是一家人,对不对?”
“不。”沈方休打断他。
高百川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讨好的笑终于褪了些,露出底下那层更惯常的东西。
“是不是你妈又跟你说什么了?”
他冷哼一声。
“你别听她的。她一个女人懂什么?这几年靠着你外公的关系人脉在外头逍遥自在,真以为自己有远见了……”
沈方休目光平静地滑过那张衰老迹象明显的脸。
这些年,高百川在外显然把自己折腾得够呛。沈方休也清楚,这个年近半百却一事无成的男人,如今希望在自己儿子身上找回一点成就感。
可惜他并不想配合。他不想同这个人扯上任何关系。
他只觉得疲惫,纵使胸中有万千种言语替妈妈反击,但此刻,他连打断对方都觉得费力。
跟认知不同的人,是无法讲道理的。
沈方休径直走回房间,随意换上一身干爽的衣服,从柜子里取了把长柄伞,转身就又出了门。
在高百川能够反应过来之前。
他以最快的速度带上家门,按下电梯。
在金属门合拢的缝隙里,最后瞥见的是男人有些错愕地开门追来的身影。
电梯下行,数字跳动,他快步走出单元楼,重新汇入傍晚潮湿的街道,走向来时那个公交站。
长到这么大,沈方休从未做过任何可以被归为“叛逆”的事。
今天,是他平生头一遭离家出走。
与其说离家出走,倒不如说是不愿同那个男人待在一片屋檐下,被逼到不得不离开。
沈方休的离家出走,到底没能走出一个学霸的恢弘架势。
出门太急,手机落在了书桌上。兜里只剩几张零散纸币,和一张公交卡。惠南市里任何一家像样的酒店或旅馆,他都住不起。
但现在回家是不可能的。
最后,沈方休转了一圈,又回到学校。
准确说,是学校后门那家书屋。
他这趟出走实在失策又失策。
没穿校服。
学校保安大爷是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不认什么在光荣榜上挂了快一年的年级第一,任凭他怎么说,就是不放行。
和保安大爷费了好一番口舌后,他最终认命般,推开了这家书屋的玻璃门。
门上的风铃“叮铃”一响。
沈方休站在吧台前,仰头将那面手写的饮品单仔细看了好一会儿,最后只要了一杯热牛奶。
菜单旁还列着几样精巧的小糕点,虽不能当正餐,垫垫肚子总是够的。但他摸了摸裤袋里所剩无几的纸钞,终究没有开口。
书屋老板是个气质随性的女人,目光掠过少年身上那件黑色外套的logo,又落在他干净清朗的脸上,只当是哪家小少爷一时兴起,来这儿寻个清净。
见他神色坦然自若,更没将“离家出走”、“身无分文”这类窘境与他联系到一处。
她将一杯热饮轻轻放在他选定的桌边,便转身回了后面的工作间。
雨后空气微凉,沈方休坐在靠窗的位置。
他随手从书架上抽了本书,书名倒潇洒,《闲情偶寄》,听着仿佛能解人胸中块垒。
可惜对一个理科生而言,里头文言的表述实在有些隔阂,翻了几页便觉无趣,又换了本杂志。
这杂志的封面标题倒是抓人眼球:“硕士海归辞高薪,回乡陪父卖青团”。
这般噱头十足的叙述,叫人即使不以为然,也忍不住想看看究竟。
沈方休读完正文,明白了大概。
小伙硕士毕业后,担任某上市企业海外技术部经理,虽然在海外工作,但待遇优厚。
然而母亲去世的消息给他猛然一击,为了照顾好父亲,也为了把母亲做青团的技艺传承下去,他打定主意要回老家陪父亲卖青团。
此举感动了很多人,因此杂志将这则故事收录进来。故事末尾,还列着几条网友评论,多是赞许与感动,认为“亲情无价”、“是金子在哪都能发光”。
沈方休看完,心里却没什么波澜。
他本就不是共情能力多强的人,只想起此刻或许还躺在他家沙发上刷手机的男人。
最后,他只伸手从桌边的便签本上撕下一张。这是店主为客人备下,以供随意涂写的。
在上面流利地写下一行字。
“是金子在哪里都可以干一番事业?”
只是随手写的一句牢骚,并未发表任何己见。他随手将便签夹在书页中,转头望向窗外。
几番折腾下来,天色已然沉透。
天空被分作两层,上层是端庄的绛紫,下层沉淀着水墨般的玄青,分界处氤氲着朦胧的霞,仿佛有谁用湿笔将颜料轻轻化开。
沈方休遥望这片天色,慢慢啜饮那杯牛奶。
困意不知不觉袭来,没多久,他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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