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峰观,在徐春凤初来乍到的第一年里,每天不是受罚,就是在受罚的路上。
李观棋立了许多规矩,最直接也最简单讲:李观棋说一,徐春凤不能说二。
小儿虽然脾气大,但不算蛮横无理,来得快去得也快,更是好了伤疤就忘了疼,如此反反复复,可以说成了徐春凤表达骨气的一种方式——大概铲除妖魔鬼怪的路上总是万分艰难,李观棋作为唯一的妖魔鬼怪,他异常坚定的一件事,就是要跟她对着干。
他并不想轻易地服软,哪怕他不知道自己到底为什么这么坚持。
他也并非想通了才选择回来受罪,而是他发现一个恐怖的事实:这世上,真的没有人在意他的生死。
他爹已经死了,他娘可能会难过,但他娘有听话懂事的弟弟,乖巧可爱的妹妹,同时还有那个未出世的孩子。
她的新家正一点点变得完整,而他是外人。人之初习《三字经》,他知晓他娘养大他实属不易,他要学会感恩,可恨又实实在在压在心头。这种矛盾反复撕扯煎熬着他靠近母亲的心。
于是,事情就变成了梦魇中的那样。他在家里闹是真的,他半路逃跑被他们抓回是真的,他推她娘,也是真的。
他不知道她怀孕了。可是那又怎么样呢,府邸上下都知道,就他不知道吗?推了就是推了,他做了,理由就不重要了。辩解是想要清白,是对亲人还有期待,他哪个都不要。
他也认为,失去一个孩子的伤痛,会让他娘更加珍惜她现有的孩子们。他认为,无论他娘是否承认,当他死的那一刻,他们那个家,才算真正完整了,再没有一丝芥蒂和裂缝。
芥蒂就像种子一样,微妙地扎根在人的心底,随着年月天然被血肉滋养,生根、发芽。
他认为他跟黑乌鸦有很深的芥蒂,可是一切如常。只要他听话,她就永远好说话。
当求生都成问题时,他的脾气,就无处可发了。所以他老实了许多。
具体表现在:日日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狗晚。偶尔还是会赖床,但最终都会嘟嘟囔囔地爬起来,套上灰扑扑的道袍,成为乌云中的一片。可该死的诡异的是,他竟然觉得比之前穿得像只花孔雀似的,好受很多。
于是规训生效了。他渐渐看不下去自己的狗窝,自己的狗样,开始学着打理自己,虽然被褥叠得依旧皱巴,虽然打水洗漱时也常弄湿前襟,但谁见了,不仅不斥责他,甚至得了空还会亲自来教他叠被、梳头、净面……他觉得自己又落入了某种陷阱,但他克制不住地按照他们的方式生活——整个清峰观百余号道众,都是这样的,因而他也是这样的。
和清峰观所有小道童一样,徐春凤要轮值洒扫殿宇,要参加早坛功课。
三清殿是道观的核心,常年香烟缭绕,木质殿梁上浸着岁月沉淀的檀香;三清塑像端坐于神台之上,面容肃穆,俯瞰着往来的香客。而每日天不亮,他便要提着水桶、握着竹扫,先将殿外的石阶扫干净,再入殿拂去供桌上的浮尘,整理好香案上的香炉与烛台。
早饭安排在早课前,他总吃不饱,所以总把自己吃撑。到了早课上,他就跪坐在蒲团上哈欠连天,听着周遭道童们念的什么经啊,典啊,只觉得像一群耳边嗡嗡的蜜蜂。
而清峰观的颜色确实跟蜂巢有相似之处,清峰观就是一个巨大的蜂巢,大家全是蜜蜂,所以叫清蜂观。
他就这样梦周公,道童们见拍他不醒便放任了,因为连道长们都视若无睹——除了黑乌鸦。
她又换上了那身黑边鹤氅,眉眼冷得像结了冰,罚起人来更是毫不手软,半点情面都不留,十分可怖。而她每次都要罚他示众。徐春凤憋着一肚子起床气,却不敢发作——有什么比这更窝囊?
事实证明,有的。
黑乌鸦给他定下规矩,每日必须写够三百张大字,她用朱笔打了叉的,每张要重写三百遍,而她又会给三百张画叉,三百张叠三百遍,堆得像座小山——他不如去爬山阶,爬死算了,累死也比跟这些笔墨纸砚较劲强。
白日被笔墨缠身,指尖磨得发红起泡,手腕一提笔就刺痛;到了夜里,还要在油灯下背书。黑乌鸦就坐在一旁,手持书卷,错一个字、漏一句话,便要从头来过,甚至连他的发音都要逐字纠正。明明他的发音没有错,但偏偏要按照他们南朝人的口音念。因而起初一整宿,到鸡鸣亮起,他都背不下二十页,嘴里的字句颠三倒四,怎么都记不住;被克扣了早饭,只给一块冷硬的麦饼,紧接着还要去法堂上早课,上完回来继续写大字,眼皮重得像挂了铅,好几次差点栽倒在案前,导致纸上尽是凌乱的墨痕,又被罚重写。
日复一日,完全就是故意挑他的错,厌学情绪被逼到了顶峰,徐春凤把笔摔了、砚台摔了,纸撕碎了,黑乌鸦的戒尺第一次竖了起来,他梗着脖子,不肯低头,“这破字我不写了,这破书我也不背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别再折磨我了!”
说着转身就跑——但哪里跑得过修行多年的老妖怪,被揪着后领好一顿打,打得他嚎哭不止。
第二日,满是叉的字帖上压着块新墨锭,他拿起来,看到上面刻着四个字:笨鸟先飞——他都能想象黑乌鸦发出的笑声了,定是振聋发聩的嘎嘎嘎。
徐春凤终于领悟到,死,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活着就要受折磨,饱受折磨。
扫地、挑水、抄经,他每日重复着枯燥的劳作,规律的作息,粗茶淡饭,如同被流放一般的清贫日子。清峰观的修行,不是磨他的性子,是要磨他的命。
唯一支撑他的,就是逃离这里,就是他有能力让圣旨、懿旨再度降临清峰观,宣告他,自由了。
而他依旧水土不服,三日一小病,五日一大病。
自打从北燕辗转千里来到南朝,他就没真正舒服过,不是胃疼,就是头疼得突突直跳,骨头也疼。整日里昏昏沉沉,浑身酸软无力,提不起半分精神。而他不敢说自己是水土不服,因为这涉及到有关于他身份的秘密。他不明白为什么他会有一对死去的假爹娘,有一个新身份,只知道太后娘娘再三交代的:秘密是不能说出口的,否则便是万劫不复的下场。
他没有写字的天赋,更无背书的能耐,一连两月,嗓子不是在背书就是在嚎哭,疼了好些天。于是黑乌鸦放了他一马,让他去玄阳的药圃帮忙。他跟玄阳说不想吃斋堂寡淡无味的饭食,玄阳就给他单独开火,一大一小吃私灶,且专为他多炖了一道川贝炖梨。
徐春凤眼巴巴望着自己亲手帮着添柴、看着炖熟的炖梨,就等玄阳拿起碗勺,他好把剩下的一大碗全部占为己有——下一刻,玄阳便将舀好的满满一碗炖梨,放在了他面前。
徐春凤微微愣了一下,玄阳道,“喝吧。”
他久违地想起了小霞村的那段日子。
他是玄阳的药童,他们经常坐在一起看药、喝粥,还有老王。熟悉的场景复现于眼前,竟然让他感到一丝……怀念。和心安。
他自己也觉得奇怪,小霞村的日子明明过得提心吊胆,他竟会生出几分怀念,甚至比在北燕家中,还要怀念。
——这个年纪的孩子正懵懂,最易被环境塑造。离开栖霞村已有数月,让徐春凤忘了,当初在栖霞村,他曾认真对狗儿说过,只要有人惦记,有暖火可烤、热饭可吃,就没有跨不过去的坎。
炖好的川贝炖梨,混着甘草淡淡的清苦,又裹着蜂蜜的香甜,入口绵密顺滑,还能治嗓子。徐春凤吃得狼吞虎咽,半点不剩,每日饭点必至药圃,借着帮忙的由头,蹭玄阳做的热饭热汤。
并且这川贝炖梨,越来越甜腻——徐春凤趁玄阳不注意,将他采来的蜂蜜一股脑全倒进了炖品里,全然不顾及玄阳采蜜辛苦,也忘了自己前几日还在抱怨嗓子疼。
李观棋知晓此事后,直接将徐春凤拖到了蜂窝底下——他抱头鼠窜,哇哇大哭,承诺再也不偷蜂蜜了,她才作罢。
那日她又恰好一身黄冠黄袍,一如痛苦初见,让黄老妖的形象在他心底愈发根深蒂固。这是个十足狠心的道士。因而他发誓,至少恨她一个月。
偶尔,他也会跟着玄阳进山采药。玄阳采药十分讲究,讲究时辰,讲究悬崖峭壁,必须遵守的规矩是“采阳不采阴,采生不采死”,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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