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瑞斯正处于放假时节。
这意味着她有大把的时间——用她自己的话说——看电……不,是大把的时间出门玩。
家里的大人们对此有不同看法。他们一致认为艾瑞斯过于沉迷电视了。她每天都守在她的电视前,比吃饭还守时。
虽然这孩子没受过“时”,但她的守时程度足以让蝙蝠侠都自愧不如。
“她早上八点三十五分起床,”阿尔弗雷德在家庭早餐时汇报,“八点四十分坐到电视机前,八点四十二分准时打开动画频道。”
“这有什么问题吗?”布鲁斯问。
“先生,现在放暑假。”阿福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她可以一直看到晚上。”
布鲁斯沉默了。
提姆低头喝咖啡,假装没听见。杰森在群里发了一百条“让她看我推荐的电影”,达米安冷哼一声继续吃早餐。
艾瑞斯本人坐在她的儿童椅上,正用小勺子舀麦片吃,一脸无辜。
“我没有一直看。”她为自己辩护,“我每天只看到晚上。”
“那就是一直看。”迪克从门外探进头来,他昨晚刚回来过夜,“艾瑞斯,你知道什么是‘适度’吗?”
艾瑞斯想了想。“不知道。”
“……”
当然,作为小孩子,艾瑞斯的电子设备使用时间是严格受限的。
她每天只能玩两小时的平板,这是布鲁斯的底线。她的通讯器是一只衔着鸢尾花造型的手表,紫蓝色的钻石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是阿福特意找人定制的——可以打电话、发消息,但不能玩游戏。
所以艾瑞斯的一天是这样度过的:
早上两小时动画片。
中午吃饭。
下午出门玩。
晚上两小时动画片或电影。
睡前故事。
加起来正好四小时。不多不少,完美卡在阿福说的“健康范围”内。
艾瑞斯觉得这个安排很合理。
因为她是个闲不住的类型。
作为幼儿园小孩,她是不存在作业之类的东西的。没有作业,没有补习班,没有任何需要完成的任务。这本来是很多小孩梦寐以求的生活,但艾瑞斯很快发现了一个问题——
无聊的时候怎么办?
无聊的时候,艾瑞斯会先在家里逛一圈,看看有没有能玩的事。
第一站通常是书房。
提姆在书房里处理公司文件,面前堆着小山一样的资料。艾瑞斯悄悄推开门,探进半个脑袋。
提姆头也不抬。“我在工作。”
“你在忙吗?”
“很忙。”
“有多忙?”
提姆终于抬起头,对上那双蓝汪汪的眼睛。
他很忙。真的很忙。韦恩集团的文件不会自己签字,股东大会的发言稿不会自己写,还有布鲁斯昨晚丢给他的三份蝙蝠侠相关调查报告需要整理。
但他看着门口那颗小脑袋,忽然说不出“你出去吧”这样的话。
“……你可以坐在那边看书画画。”他指了指角落里的沙发,“但是不能出声。”
艾瑞斯点点头,轻手轻脚地走进来,爬上沙发,从旁边的书架上拿了一本图画书。
她看了十分钟。
然后她开始无聊了。
她把书放下,看着提姆的背影。提姆在敲键盘,手指飞快,屏幕上跳出一行行字。
艾瑞斯看了一会儿。
“提姆。”
“嗯?”
“你在做什么?”
“写报告。”
“什么报告?”
“关于公司下季度预算的报告。”
“什么是预算?”
提姆停下手,深吸一口气。
“……就是计划怎么花钱。”
“哦。”艾瑞斯想了想,“那你在花很多钱吗?”
“不是花,是规划。”
“哦。”
安静了三十秒。
“提姆。”
“嗯?”
“你写完报告可以陪我玩吗?”
提姆转过身,看着她。
艾瑞斯坐在沙发上,抱着膝盖,眼睛亮晶晶的。她真的很乖,没有吵闹,没有乱跑,只是坐在这里等着。
提姆的心软了一下。
“等我写完这一页。”他说。
艾瑞斯笑了。
第二站是花园。
达米安在花园里训练。
他十一岁,回到韦恩家已经一年,但刀法已经凌厉得像个小刺客。他运刀如风,剑光闪闪,每一招都精准有力——
然后他停下来,转过身。
艾瑞斯蹲在灌木丛边,静静地看着他。
“你在看什么?”
“看你。”艾瑞斯坦诚地说。
达米安皱眉。“不要蹲在那里。危险。”
“嗯…我觉得已经很远了。”艾瑞斯说,“你离我很远。”
达米安深吸一口气。
他确实砍不到她。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你来这里做什么?”
艾瑞斯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土,走到他面前。
“无聊。”
达米安:“……”
“你练完刀可以陪我玩吗?”
达米安沉默了。
他想起自己刚回到韦恩家时的样子。那时候他对所有人都不信任,对一切都保持警惕。布鲁斯说,慢慢来,不用着急。迪克说,我们是一家人。阿福说,韦恩庄园随时欢迎你。
艾瑞斯什么都没说。她只是每次见到他都笑,每次接她都牵他的手,每次无聊的时候都来找他。
“……我还要练一会儿。”他最后说。
艾瑞斯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东西,放在旁边的石凳上。
是一只小绵羊玩偶。
是她喜欢的旧玩具,只是最普通的那种——手掌大小,绿色的,眼睛是两颗黑珠子,是艾瑞斯从家里某个角落翻出来的。
“这个陪你。”她说。
然后她跑走了。
达米安看着那只小绵羊,沉默了很久。
他继续练刀。
达米安从没做过作业。
他觉得那些问题太蠢了。简单的加减法,基础的单词拼写,无聊的常识问答——他八岁就能用阿拉伯语写论文,十岁已经精通多国语言,小学级别的作业对他来说简直是侮辱。所以他跳级了。
但在艾瑞斯探究的眼神下,他会不情不愿地写一下。
不是因为怕她。是因为没人希望艾瑞斯养成坏习惯。
“达米安为什么不做作业?”艾瑞斯第一次看到他在书房发呆时问过。
“因为他会。”布鲁斯回答。
“那我也要会。”
“嗯,你会的。”
艾瑞斯想了想,没有继续追问。
但她从此多了一个习惯:每次路过达米安的书桌,都要看一眼他在做什么。
如果他在写作业,她就点点头,走开。
如果他在发呆,她就歪着头,用那种探究的眼神看着他,直到他受不了,拿起笔装模作样地写几个字。
做作业什么过于枯燥,所以艾瑞斯不会浪费时间陪达米安在写作业的时候。
不过达米安可以收获艾瑞斯的一只小玩偶在书桌上陪他。
这是艾瑞斯的习惯,要是突然走开感觉是抛弃一样。
达米安的书桌上现在有三颗玻璃珠、两颗糖果、一只绵羊玩偶。
他从来没扔过。
——
关于艾瑞斯的外出,布鲁斯一开始是安排去游乐园的。
他觉得所有小孩都喜欢游乐园。旋转木马,摩天轮,棉花糖,彩色气球——多好啊,多适合一个四岁的小女孩啊。
但艾瑞斯并不喜欢游乐园。
第一次去的时候,她坐了旋转木马,表情平淡。第二次去的时候,她玩了滑梯,没什么反应。第三次去的时候,她站在游乐园门口,仰头看着那些五颜六色的设施,然后问布鲁斯:
“爸爸,我们可以去别的地方吗?”
“你想去哪?”
艾瑞斯想了想,指向游乐园外面那条普通的街道。
“那里。”
布鲁斯愣了一下。“那里有什么?”
“不知道。”艾瑞斯说,“所以想去看看。”
布鲁斯沉默了。
他带她去了那条街。
艾瑞斯走得很慢。她看路边的橱窗,看地上的砖缝,看墙上贴的海报,看行人匆匆走过的脚。她看到一只猫从巷子里窜出来,追着看它跑远。她看到一只鸽子在广场上啄食,蹲下来看了五分钟。
那天他们在外面逛了三个小时。
艾瑞斯一次都没说累。
从那以后,艾瑞斯的“外出”就变成了“逛街”。
她很喜欢逛街。无论是在哥谭的哪——商业街,老城区,码头边,甚至那些看起来有点破旧的巷子——她都兴致勃勃。她想要探索这个城市。
她像是一只小精灵,在灰扑扑的城市里欢悦着蹦跳。
而且按艾瑞斯的精力,还真不是一般小孩能达到的。
阿福有一次陪她出门,原本计划走一个小时,结果走了三个小时。艾瑞斯一直在前面蹦蹦跳跳,一会儿看橱窗,一会儿追鸽子,一会儿蹲在地上研究蚂蚁。阿福在后面跟着,最后不得不承认:他累了,而艾瑞斯还在跑。
“小姐,”他礼貌地问,“您不累吗?”
“不累啊。”艾瑞斯回头看他,“阿福累了吗?”
阿福沉默了一秒。
“……有一点。”
艾瑞斯立刻跑回来,牵住他的手,指着前面的长椅。“那我们坐一会儿。”
阿福坐下来,看着身边的小女孩。她正仰着脸晒太阳,眯着眼睛,嘴角弯弯的。
他想:这个小女孩以后可能会跑遍整个哥谭。
艾瑞斯的每次闲逛都像是侦探一样,仔仔细细地不放过每一个角落。
她看橱窗里的摆设,研究哪家店换了新的装饰。她看墙上的涂鸦,猜测画画的人是什么心情。她看地上的井盖,发现每个井盖的花纹都不一样。她看路边的信箱,注意到有的锈了,有的新刷了漆。
哥谭在她眼里不是一个危险的城市,而是一本巨大的图画书,每一页都有新的东西。
令人高兴的是,艾瑞斯在此期间找到了朋友。
不是幼儿园那种“今天一起玩明天就忘”的朋友,是真正的、可以一起玩的朋友。
三十五岁的康斯坦丁是第一个。
那天艾瑞斯跟着阿福路过一条巷子,看见一个穿风衣的男人靠在墙边抽烟。他的脸有点憔悴,眼神有点疲惫,整个人看起来像是刚从什么麻烦里脱身。
艾瑞斯停下来看他。
康斯坦丁察觉到视线,转过头,对上一双蓝汪汪的眼睛。
“……看什么?”他问。
“你看起来累了。”艾瑞斯说。
康斯坦丁愣了一下。
“累了就坐下休息。”艾瑞斯指了指旁边的台阶,“那里可以坐。”
然后她就走了。
康斯坦丁站在原地,半天没动。
后来他告诉别人,那个小女孩很奇怪,不烦人,就是怪。她说的话好像没什么特别,但就是让他感觉身体放松了不少。
再后来,他在街上又遇到她几次。有时候她在看蚂蚁,有时候她在追鸽子,有时候就只是走着走着,忽然停下来,指着某个方向说“那里有只猫”。她从来不缠着他问东问西,也不害怕他的表情,就像遇到一个普通的邻居一样,点点头,笑笑,然后继续走自己的路。
康斯坦丁发现自己开始习惯在街上看看那个小小的身影。
——
自称甘道夫的老爷爷是第二个。
他看起来七八十岁,白胡子很长,穿着旧旧的灰色长袍,经常坐在公园的长椅上晒太阳。艾瑞斯第一次见到他时,他正在喂鸽子。
艾瑞斯在他旁边坐下来。
老爷爷看了她一眼,继续喂鸽子。
“你叫什么名字?”艾瑞斯问。
“甘道夫。”老爷爷说。
艾瑞斯想了想。“那是书里的人。”
老爷爷笑了。“你怎么知道?”
“阿福给我读过。”艾瑞斯说,“《霍比特人》。”
老爷爷点点头。“那你觉得我是真的甘道夫吗?”
艾瑞斯认真地看着他,看了很久。
“不是。”她说,“但是你很像。”
老爷爷又笑了。
从那以后,艾瑞斯每次路过公园,都会去找他坐一会儿。他给她讲故事——不是《霍比特人》里的故事,是他自己编的故事,关于一个白胡子巫师到处旅行的故事。艾瑞斯听得津津有味,有时候还会问问题,比如“巫师吃饭吗”“巫师睡觉吗”“巫师有朋友吗”。
老爷爷每次都认真回答。
刚搬家来哥谭的星期三,是第三个。
也是艾瑞斯玩得最好的一个。
那天下午,艾瑞斯跟着杰森出门。
杰森难得回哥谭,自告奋勇要带她出去玩。他本想带她去吃冰淇淋,但艾瑞斯指了指另一个方向。
“那边。”
“那边有什么?”
“不知道。”艾瑞斯说,“没去过。”
杰森只好跟着她走。
他们穿过两条街,绕过一个小广场,最后来到一排联排别墅前面。其中一栋门口停着搬家公司的车,几个工人正往里抬箱子。
艾瑞斯停下来看。
一个穿黑色裙子的小女孩站在门廊上,面无表情地看着工人们搬东西。她的皮肤很白,头发很黑,扎着两条辫子,眼神冷冷的,和周围的一切格格不入。
她看起来和艾瑞斯差不多大。
艾瑞斯看着她。
她看着艾瑞斯。
杰森站在旁边,忽然感觉空气有点冷。
“……要不我们去吃冰淇淋?”他试探着问。
艾瑞斯没理他。她走上台阶,站在那个黑裙子小女孩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孩看着她,眼神没有变化。
“星期三。”
“那是今天吗?”
“不是。是我的名字。”
艾瑞斯想了想。“你刚搬来?”
“嗯。”
“你认识这里的人吗?”
“不认识。”
“你想认识吗?”
星期三沉默了一下。
“不想。”她说,“他们都很无聊。”
艾瑞斯笑了。
“那你想认识不无聊的人吗?”
星期三看着她。
艾瑞斯站在阳光下,浅灰黑的头发有点乱,蓝汪汪的眼睛弯成两道月牙,碎花裙上沾了一点不知道哪来的灰。她笑得很开心,好像遇到了什么有趣的事。
星期三看了她三秒。
“……也许。”她说。
那天下午,杰森一个人站在门廊外,看着两个小女孩隔着铁门说话。
他不知道她们在说什么。他只看见艾瑞斯一直在笑,星期三的表情从冷淡变成面无表情——在星期三那里,这已经是“友好”的表达了。
半个小时后,艾瑞斯跑回来,牵起他的手。
“走吧。”
“你们聊完了?”
“嗯。”艾瑞斯点点头,“明天还来。”
杰森低头看她。“你交到朋友了?”
艾瑞斯想了想,笑了。
“可能吧。”
第二天,艾瑞斯准时出现在那栋联排别墅门口。
星期三已经在等她了。
她今天换了一条黑色的裙子,头发还是扎成两条辫子,脸上依然没什么表情。但她站在门口,不是站在门廊上,而是站在台阶下面。
“我以为你不会来。”星期三说。
“为什么?”
“很多人都这么说。”
艾瑞斯歪着头想了想。“那是他们。不是我。”
星期三看着她,没有说话。
“今天去哪玩?”艾瑞斯问。
星期三沉默了一下。
“我不知道这里有什么。”
“那我带你去。”艾瑞斯伸出手,“我认识路。”
星期三看着那只伸过来的小手。
很小,软软的,指甲剪得很整齐,手背上还有一个小小的疤,不知道是哪里磕的。
她犹豫了一秒。
然后她伸出手,握住了那只手。
艾瑞斯带着星期三走遍了附近的街区。
她给她看自己发现的宝藏:墙角有一窝小猫,是流浪猫妈妈生的,现在差不多两个月大;巷子里有一面墙画满了涂鸦,每周都会换新的;面包店门口有一只胖猫,每天都在那里晒太阳,从来不挪地方;公园里有一个老爷爷,看起来像甘道夫,会讲很多故事。
星期三一路跟着她,不怎么说话,但每到一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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