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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草原行

小说:

开局荒年,带着俩媳妇逆天改命

作者:

花无炎

分类:

都市商战


乌兰沉着脸瞪着一双大眼睛,盯着和她相比好像小山一样的狼烈。
“狼烈!注意你说话语气!李逸是我们部落的朋友,他不是敌人!”
看乌兰生气维护李逸的模样,狼烈心里的火似是随时都要烧出来。
李逸很无奈,他只是想让乌兰给翻译下这个大块头叽哩哇啦说的是什么,结果小蛮妞自以为是地为他出起头来,在这种情况下,她的行为只会起到煽风点火的反作用。
“听说你是你们部落最强的勇士!我狼烈要挑战你!”狼烈双拳紧握,死死地盯着李逸。
“狼烈!你别太过分,你这样我要生气了!”
“够了,都省些力气赶路!”
乌孤这个时候过来,他开口狼烈虽还是不情愿,但也必须要听首领的,不过走之前他发出一声不屑的冷哼,眼神中也是对李逸的挑衅。
乌兰用身体挡在他和李逸之间:“他想要挑战你,你不要理他。”
李逸点头,他也确实不想理,切磋就能解决矛盾,他们部落间的争斗就不用**了。
那几个家伙因为乌兰的原因,都对李逸有很深的敌意,李逸可没时间一个个和他们切磋,还要掌握着分寸,赢得太彻底,乌孤一眼就能看出他之前故意放水,会让他觉得自己被侮辱了。
不赢,这些家伙只会变本加厉,李逸也不会对挑衅者放水,要么不出手,出手就必须收拾服帖了。
山坡方向有狼嚎声传来,李逸顺着声音看去是二郎回来了,刚才二郎带着几只狼离开,现在回来似是嘴里叼着什么东西。
李逸向山坡的方向走去,二郎和旁边两只野狼沿着陡峭的山坡下来,距离近些后能看清楚,在二郎嘴里叼着一只灰色的兔子,另一只野狼嘴里叼着只野鸡。
李逸从二郎口中将野兔接过,伸手又开启了撸狗模式,二郎的表情酷酷的,但看模样似乎有些享受。
左手拎着兔子,右手拎着野鸡,李逸美滋滋地返回骡车。
“你有一支狼群,在这大山里真方便”乌兰羡慕地说。
李逸笑了笑,动作娴熟地给野兔和野鸡剥皮放血,天气寒冷必须趁热处理,等会血凉冻硬再处理会有些麻烦。
在整个秃发部落里乌兰都没见过有人能和李逸一样,处理猎物这么干净还快,说着话野兔完整的一张兔皮就他被剥下来了。
没有时间处理野鸡毛,李逸索性也直接给野鸡剥皮,这样做最方便也最干净,只不过可惜了鸡皮,将油脂烤出去的鸡皮薄薄的一层,那是一只烤鸡的灵魂,是最好吃的部分,眼下条件有限,也顾不上去讲究那些。
“晚上给你烤兔肉吃”
“好啊,你做的东西最好吃了”
乌兰说的是实话的,她确实没吃过有人做的东西比李逸做的更好吃。
“我看你,天天跟雪儿在一起,也被她带走了,早晚变成吃货”
乌兰一笑,没有解释。
二人在一起有说有笑的模样,让远处的狼烈他们憋着一股怒火无处发泄。
他们部落里最美的姑娘,到最后却是被中原的男人拐走了,他们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乌兰就应该选择部落里强大的勇士,那样以后生的孩子才能更强,甚至长大后有希望成为部落的首领。
“好了!出发!”
乌孤举起拳头喊了一句,车队继续赶路。
北边的灰云被北风吹得迅速向这边飘来,在草原上生活的游牧民都会通过观察云,感受风,嗅空气中的味道,来预判未来要出现的天气。
李逸在前头和乌孤领路,乌孤的眼睛时不时瞥向妹妹乌兰,越看也能肯定,乌兰是喜欢上这个中原男人了。
乌孤和李逸比试过摔跤,知道这中原男人看着瘦弱,力气却大得出奇,且能徒手搏杀狼王,独战狼群,也说明了他有过人的胆子。
只不过他是中原人这点,乌孤也有些介意。
天很快就黑了,到这时依旧没有看到李逸所说的峡谷和母亲的河,这让乌孤的心也动摇了,眼看着暴风雪就要来临,他们必须快点返回部落才行。
“乌孤首领,暴风雪要来了,我们还是多赶一会路吧,争取尽早返回你们部落。”
听李逸这么说,乌孤暂时压下心底的怀疑,继续赶路。
天色彻底变得漆黑一片,因为车队比较长,乌孤每间隔一段时间就会向后传话询问,防止有人掉队而没有人发现。
李逸忽地侧起耳朵,不远处他听到了风的嘶吼,风在山林中穿梭,出现类似野兽咆哮的声音这很正常,但这次的声音有着明显不同,必是特殊的地形在风灌入后才会有这种呜咽声。
“乌孤首领,你听这风声!”李逸说道。
乌孤也侧耳倾听,但他却没能听出来,只是觉得风的呼声更大了。
“这风声有什么不同吗?”乌孤问道。
李逸往下拉了拉皮帽子,笑着说:“要到了,再往前我们就能看到母亲的河了!”
“真的吗?”乌兰凑到李逸身边,身体几乎紧贴着李逸。
这草原姑娘就是这么大胆,表达心意的方式也很直接,不抗拒身体上的直接接触。
“再往前走一会,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看李逸自信的模样,乌孤用力甩了下马鞭喊道:
“我们马上就要看到母亲的河了,都跟紧点,到那边再休息。”
越是接近,那种风呼啸穿过峡谷的声音就越是清晰,直至众人看到那由两条山脉相夹形成的峡谷,在峡谷中有一条完全被冰封的河道。
乌孤快速跳下马背跑到河边前后张望,向西北穿过峡谷那边就是腾格里庇护的草原,虽然天黑看不到,但从风中他闻到了熟悉的草原,沿着河道向着东南走,便是深入中原腹地。
“找背风的地方休息吧,明天早早赶路!”
乌孤的心情很好,脸上终于看到了些笑容,乌兰却是突然就变得闷闷不乐,因为她知道李逸要回去了,心里有些舍不得。
李逸找了个最被风的地方,将野兔用树枝穿好准备烤兔肉。
他在车上拉了茅草和劈好的干木柴,也是为了方便在赶路途中弄些吃的,耐心地等干茅草将木柴引燃,李逸开始神奇专注地烤兔肉。
乌兰则心事重重地坐在他旁边看着篝火发呆,李逸没有听到她的心声,说明此时的她大脑是完全放空的状态。
兔肉转变了颜色,金黄的油脂低落在下方的柴火中,滋的一声,火苗会向上窜起夹带着一缕黑烟。
李逸搜集了一些积雪放进大口的陶罐中煮沸,虽是看起来雪水有些许浑浊,但也可以饮用,李逸从木桶里拿出干面粉,煮了一锅最简单的疙瘩汤,加些葱花和盐提味,搭配烤兔肉吃味道还是不错的。
“乌兰,乌兰?”
李逸喊了好几声,乌兰才神不守舍地转头看过来。
“把你哥哥,还有你们部落的那个萨满喊过来,我们一起吃吧。”
“嗯....”
乌兰应了一声起身离开,没多久乌孤和萨满狼跋就一同过来了。
李逸将陶罐里的疙瘩汤盛出,正好四大碗,然后用刀子将烤好的兔肉切开,四条兔腿一人一条。
“这.....这是什么?”
狼跋的中原话说得也不错,就是音调怪怪的。
“疙瘩汤,用小麦粉做的”
狼跋略一思索说道:“那个馒头和包子,也是用小麦粉做的,下次我们可以用牛羊交换你们的小麦粉。”
李逸微笑,算是给了回应。
小麦因为县城面食生意的原因,现在的价格是粟米的三倍,精面出粉率在百分之五十到六十之间,这种情况下秃发部落要拿出三倍数量的牛羊交换,研磨成面粉后所能吃的时间却是相对更短,这种选择眼下不适合他们。
乌兰一直心不在焉地吃着,热乎乎的疙瘩汤和烤兔肉她却食之无味。
乌孤瞥了妹妹一眼,转头看向李逸问道:“你明日就要回你们的部落了?”
李逸啃了口兔肉,稍作思考后回答: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去你们的部落看看,之后我会按照你们之前的路线穿过山岭回去。”
“你一个人穿越那山岭....”
乌孤的话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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