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大郎差点被红毛猩猩抢走的事,不知怎么的就传开了,谁说的没人承认,反正是人人都知道了。
牛大郎还定下一条进林子的规矩,规矩很简单:每次进林子,至少要带三个人,他必须走在队伍正中间,前后都有人护着。
谁来问他为什么,他就一句话:“我块头大,容易挡路。”
林三娘在旁边嚼着甜草根,替他翻译:“他怕猩猩。”
牛大郎老脸一红,半句辩解都没有,这话,还真没说错。
这条规矩很快成了寨子里的笑谈,傍晚孩子们在空地上追逐时都会唱:“大郎大郎莫回头,红毛娘子在后头。”
牛大郎每次听到,都放下碗去追,但他跑不过那些光脚丫的孩子们,他太壮了,步子沉,转向半径大,孩子们绕着椰子树左闪右躲,三两下就从他胳膊底下一溜钻过去,把他耍得团团转。
他追了一圈喘着粗气回来,陈阿禾默默把粥碗推回他面前,碗里的粥已经凉了。
但最让牛大郎心里发毛的,还不是孩子们的歌。
有时候他在菜地里干活,弯腰锄草锄着锄着,忽然感觉脊背发凉,抬头一看,远处雨林边缘的树冠上蹲着一个红棕色的身影,正歪着头看他。
他手一松,锄头掉在地上,砸了自己的脚趾,再抬头,那身影已经不见了,只有树枝还在微微晃动。
这种隔三差五的出现持续了好多天。
他上山搬石头,猩猩就在山坡上远远跟着,保持着一种既不靠近也不远离的距离,他去浅滩捕鱼,猩猩就蹲在礁石上,手里攥着一根不知从哪捡来的竹竿,也学着他的样子往水里戳。
寨子里的人渐渐见怪不怪,林三娘说这是“蹲山望风”,温老秀才纠正说应该是“巡林查岗”,两人为用词争论了一个下午。
温老秀才摇头晃脑,“《山海经》有云:有兽焉,其状如禺而白耳,伏行人走,食之善走。此猩猩蹲踞高处,睥睨四方,分明是效仿古之巡山校尉,替天巡狩林莽,以察寨中虚实,以备异日之守望相助,敦亲睦邻也!”
“啥巡山校尉!”林三娘啐了一口,“你瞅它那好色的样儿!昨儿还蹲在大郎家屋顶上,扒着烟囱往里瞅,大郎洗澡,它恨不得把眼珠子抠出来丢进去,这叫巡林?这叫蹲山望风!”
温老秀才捋须微笑:“三娘此言差矣,猩猩者,通人性,晓人言,它扒烟囱,是为察烟火之警,盯牛大郎,此乃猩猩仰慕壮士之风,子曰见贤思齐焉,牛大郎身强体健,寨中栋梁,猩猩巡山,自然要多加留意,此乃猩猩之德,非觊觎之行也。”
牛大郎实在受不了了,跑去找海伯求助,这个事情太过离奇,海伯也没什么好办法。
海伯把烟杆从嘴里拿出来,磕了磕烟灰,只说:“猿分,缘分。”
温老秀才从屋里出来,手里捧着一卷厚厚的书,那是他自己编的南洋风物考,从卓谋、海伯的闲聊里收集了无数南洋奇闻异事,再加上他从各种残本典籍里扒出来的片段,用自己掉书袋的方式,一条一条整理成了册子。
他清了清嗓子,郑重其事地宣布:“《朝野佥载》有载,猩猩好酒,或可设酒退之。”
牛大郎蹲在地上抱着膝盖,提不起来兴致,“秀才公,我听不懂,您能不能说的通俗易懂一点。”
“猩猩嗜酒如命,你去准备几坛好酒,放在林子里,猩猩闻到酒香,必定忍不住来饮,饮多了必定醉倒,等它酒醒,见你送它如此美酒,羞赧之下,自然不再与你纠缠。”
温老秀才捋着胡须,对自己从故纸堆里搬出来的这条古典战术很是满意。
“书上真的这么写的?”林三娘在旁边问。
“呃,老夫适当发挥了一部分。”
牛大郎不敢相信,“管用吗?”
温老秀才沉默片刻:“书上没写结果。”
牛大郎决定试试,不是因为他信了温老秀才的“羞赧之下自然不再纠缠”,而是他也实在没有别的办法了。
他从寨子灶台边搬了一坛米酒,里面还有半坛,闻着挺香,抱着酒坛走进雨林的时候,他特意扣了顶草帽,帽檐压得低低的,几乎遮住半张脸。
牛大郎身后跟了三个人,林三娘是来看热闹的,陈阿禾是被牛大郎拉来的,温老秀才是来观察自己引经据典的学术成果是否能得到实践验证的。
林三娘看着他压得严严实实的帽檐,到底没忍住:“大郎哥,你觉得那猩猩是靠认脸找你的?”
牛大郎没回答,只是把帽檐又往下拽了拽。
“她靠的是闻味儿。”林三娘说。
“你们能不能走在我前面?”牛大郎抱着酒坛,声音闷闷的。
“你不是带了三个人吗,我们三个都在你旁边,前后左右都有,猩猩来了也是先挑我们。”林三娘说。
“她不会挑你们,她就挑我。”
林三娘又笑了,“那不是挺好的,专一,秀才公说的,仰慕壮士之风!”
牛大郎决定不说话了,他觉得再说下去,林三娘能把喜酒的日子都替他挑好。
他把酒坛放在一小片空旷的林地上,坛口打开,米酒的香气,混着雨林湿润的草木味逐渐散开。
他往后退了十几步,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探出半个脑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酒坛。
林三娘蹲在他旁边的灌木丛里,陈阿禾蹲在另一棵树后面,温老秀才盘腿坐在一块石头上,书本摊在膝上,准备随时记录观察笔记。
过了大约半炷香的时间,树冠上传来了响声,不可能是猴子,猴子跳来跳去的声音是碎的,这个声音是稳的沉的,一个红棕色的巨大身影从树冠上缓缓爬下,动作不紧不慢,像是在巡视自己领地的主人。
牛大郎认得那个身影,就是她,她比上次见面时又壮了一圈,红棕色的长毛蓬松油亮,额头和左前臂新增了几道已经愈合的伤疤,大概是这些天跟其他猛兽抢地盘留下的印记,那双眼睛乌溜溜的,和试图抢走他那天一模一样。
那双眼睛从酒坛上移开,朝牛大郎藏身的方向顿了一下,又慢慢移回酒坛。
红毛猩猩走到酒坛前,低头闻了闻坛口的味道,然后伸出前臂,把整坛酒抱了起来,仰头就灌。
灌酒的动作很熟练,就好像以前也干过这种事情。
米酒从坛口哗哗流出来,顺着她的下巴淌到胸口的毛发上,她浑然不在意,只是闭着眼睛咕咚咕咚地往下灌,偶尔停下来打个嗝,然后继续灌。
陈阿禾从树后面探出半个脑袋,看呆了,“秀才公,猩猩喝酒都这样吗?”
“《朝野佥载》只载猩猩好酒,老夫。。老夫今日也是头一回亲眼所见。”
温老秀才笔下的字已经歪了,他一边记录一边抬头看,脖子扭动的角度和握笔的方向完全不一致,但他又舍不得少看一眼。
红毛猩猩灌完了整坛酒,把酒坛子往地上一丢,坛口磕在树上裂了道口子,酒坛在地上滚了半圈,倒在一片蕨草丛里不动了。
她站在原地,先是打了个长长的酒嗝,整个身体开始东倒西歪,她努力想站稳,但两条腿已经不听使唤了,蹬蹬蹬往左边窜三步,又蹬蹬蹬往右边窜三步,两只长臂在空气中划圈,像是在和看不见的什么东西跳舞。
然后她看见了牛大郎,她看见了牛大郎探出来的那半个脑袋,她的眼睛又亮了一下——如前文所说,不是发现了猎物的那种亮,是认出了熟人的那种亮。
她放弃了一切试图站稳的努力,东倒西歪地朝牛大郎走去,虽然每一步都踩在不同的方向,还是坚定不移地朝着他那棵树去的。
牛大郎想跑,他脑子里已经蹿出去三丈远了,但他的腿蹲麻了,猛地站起来,膝盖一软,又蹲了回去。
在这个间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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