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天娃娃篇卷一卷宗》
案牍编号:天乙·换命字第零壹号
录牍人:【鹿挽叶】
录牍时日:天界历·岁星纪年(人间对应:南国·永昌年间)
案牍性质:妖邪惑世·活人献祭换命·权贵连环命案
密级:绝密
目录
卷目名目页次
壹案由总纲一
贰物证卷二至八
叁人证卷九至十四
肆勘验卷十五至十七
伍推衍卷十八至二十二
陆关联人物谱系卷二十三至二十四
柒待查疑端卷二十五至二十六
捌行止方略卷二十七
卷壹·案由总纲
一、案名
荣王·刘家换命案(附冷宫双尸案、荒园食人案、侍妾断头案)
二、案性
妖邪之术勾连人间权贵,以活人献祭置换阳寿。
三、主案发地
次序地点要义
一城外三层小楼(地底祭坛)核心所在·换命术运化中枢
二冷宫偏殿尸现之所·妖祟出没之处
三贵女官府邸背面荒园妖祟食人之所
四刘府别院换命术行凶者巢穴
五贵女官府邸书房暗室关键物证(黑匣)藏匿之处
四、案发时序
阶段年月关要事件
肇始约十载前荣王私宴·大妖降咒
迸发约十载前至五载前第一轮断头案·侍妾遇害
蔓延约五载前刘家沦为刽子手·换命术施行
终断约五载前萧咏歌被抽骨·殒命·封印
重启当下【余】归来·查究·今夜破阵
五、核心人物定谳
名姓/代号身份案中职分
荣王萧衍荣王·萧氏族人顶层谋划·首恶
贵女官(冯竹忧/萧二小姐)萧氏族人·皇城权臣术法施行·邪术执掌
刘家(刘文秀/陈兰茹/刘子翁)权贵之门行凶之器·受害之门(双重身份)
萧咏歌(【余】前世)萧氏族人·镇妖者受害者·阵眼核心材料之源头
【余】天界除妖仙使查究者·破阵者·本案最大变数
谢临酌南国国君知情人·守候者·接应者
丁灵萧咏歌之“姊”身份待查·疑为关键关联之人
妖族妖界势力术法源头·器具提供者·利益相干方
六、案牍当下情形
查究之链完备闭合,物证人证俱全,核心阴谋脉络已明。现入施行之阶:今夜十五月圆,小楼地底阵眼破之。
卷贰·物证卷
物证第壹号·焦黑木牌
项目内容
编号物壹
获时首夜
获地冷宫偏殿·灰烬之中
获者【余】
物状半片,焦黑,凹凸斑驳,经烈火焚灼而未烬
尺寸约二指宽,一掌长(残片)
阳面残存「刘」字+妖族封印纹路(刀刻)
阴面残刻「咏」字(完)+半截「歌」字(仅余欠旁)→合为萧咏歌
工艺刀刻,笔锋利落,技法精熟
功用镇妖法器·拘制妖祟
妖气残留有,与【余】先前所斩妖祟同源
所证①萧咏歌真名得证②萧咏歌亲手制器③妖祟受此牌拘制④【余】与萧咏歌身份重合⑤有人欲毁此牌而未烬
当下所在【余】随身携带,与掌骨同频共振
物证第贰号·半透明掌骨
项目内容
编号物贰
来源【余】袖中自持(疑为复苏时伴生之物)
物状半透明,莹白微光,内有流体涌动(似水似血似光)
触感温热,贴掌有微温
异动与【余】心口封印同频搏动
定谳萧咏歌被抽走之最后一根骨头(左手掌骨)
功用换命术阵眼核心主骨。七块人骨成阵:壹主掌骨+陆头骨。缺此主骨,余者皆废
所证①【余】即萧咏歌②换命术核心材料在其手中③她是阵眼能否发动的决定性变数
当下所在【余】随身携带。近小楼阵眼时恐生未知感应
物证第叁号·深紫色绸帛
项目内容
编号物叁
获时次日黄昏前
获地贵女官府邸背面荒园·血泊之侧
现场半干喷射状血泊+碎布+绣花鞋(女鞋,精工)
物状绸帛一片,边缘撕裂,质地寻常,血迹为“蹭染”
字迹内面炭笔书:「三日之内,再送五人。否则换命之术反噬,谁也活不了。」
字迹特征潦草仓促,炭笔易抹—紧急传讯
所证①换命术有周期性运作(三日五人)②有反噬之机制③与刘家对话“上月五个”数字相合④荒园为妖祟食人之所,与绸帛同处一地
关联证物与刘家偷听对话(证肆)互证
物证第肆号·深红色云锦帕
项目内容
编号物肆
获时次日黄昏
获地夹墙中,自墙头飘落至【余】面前
物状上等云锦,深红色,边缘齐整(裁制,非撕裂)
绣字金线刺绣:「尔再查之,死甚惨矣。」
落款印记一目睁开,瞳孔中有一扭曲「禁」字—炼妖壶之标识
异效帕上附着异质,叶子触之即昏(乃对妖灵/精怪之压制毒咒)
【余】辨识「炼妖壶—妖族传说刑器,专炼妖族魂魄,入者永世不得超生」
与物叁对校物叁(人间内传)vs物肆(妖族正式警告)—两股势力同监此案
所证①妖族有系统暗探,可精准追踪【余】②妖族有加害之能③「炼妖壶」为妖族势力标识④妖族忌惮【余】,不直接加害
物证第伍号·偏殿男尸
项目内容
编号物伍
获时首夜
获地冷宫偏殿
身份刘侍郎府上之人(推为刘子能,刘家庶子)
年岁约三十
致命伤颈部一道深切口,左颈动脉横贯至右锁骨下
伤析左深右浅—正面偏左出刀—正手握刀自左向右横切—凶手为左撇子
【余】自验右手持刀,与指控方向相悖
下药之证嘴边暗红浆液干涸,味甜腻—「醉红颜」(贵女官府上常备药酒)
挣扎之证手指蜷曲如爪,甲缝嵌木屑(与朱柱材质相合)
身高之辨朱柱抓痕高于【余】身量—够不着
死因先下药→再一刀毙命—手法老辣,预谋分明
所证①贵女官关涉(醉红颜)②凶手左撇子,非【余】③刘家内争(庶子被杀/献祭)④与换命术体系相干
物证第陆号·偏殿宫女尸
项目内容
编号物陆
获时次日
获地冷宫偏殿(与男尸同处)
身份宫女(名姓待查)
致命伤颈部暗紫勒痕,位置偏高,交错不规
勒痕析非自缢—系从身后勒杀,死者挣扎所致
下药之证嘴角暗液,余酒味—「醉红颜」
死时天黑之后,不逾两个时辰(尸身尚未全僵)
妖气残留极淡,被酒味掩蔽—妖祟在其死时在场
所证①贵女官关涉(醉红颜)②死时锁定为“天黑之后”,非“殉葬那批”③妖祟在场,连系换命体系④与男尸同处一殿,死时相近,疑为连环杀人之环
物证第柒号·黑长发丝
项目内容
编号物柒
来源一【余】自于朱柱底部寻得,数缕
来源二谢临酌所呈,一大把,末端带干涸血迹
定谳谢临酌称:「此乃死者指甲中真正抓痕之来源」—非木屑,乃人发
关键指认发丝之主「当夜亦在宫中」
当下未锁定发主身份
所证①男尸死时有第三人在场②该人长发,曾近朱柱底部,与死者有过接触(被其抓挠)③该人当夜在宫中
物证第捌号·荒园绣花鞋及碎布
项目内容
编号物捌
获地贵女官府邸背面荒园(与物叁同处)
碎布衣物残片,被撕烂之余
鞋绣花鞋一只,精工细作,非寻常人家可用
现场喷射状大片血泊—活体出血
定谳人为妖祟在此“进食”,尸身尽噬
所证换命术“妖祟吞噬献祭者躯体”环节之实地
疑端受害者身份未明(绣花鞋指向有身份地位之女子)
物证第玖号·朱柱抓痕
项目内容
编号物玖
位置冷宫偏殿朱红立柱
形貌多道平行抓痕,深浅不一,边缘木刺翘起
高度远高于【余】身量可及之处
对应男尸甲缝木屑与此柱材质相合
所证①死者生前在朱柱处剧烈挣扎②【余】身量排除其凶嫌③凶手/第三人与死者在此柱处有过接触
物证第拾号·舆图及暗门之记
项目内容
编号物拾
来源谢临酌分两次呈递
第一幅小楼及周边地形图,朱圈标注薄弱处,细字注解路径/更夫换班时刻
第二幅同上,纸角多一行褪色浅淡小字
褪色字迹「后院东墙有暗门,外与墙合,轻推即开。时逾十载,当完好如初。」
笔迹辨萧咏歌所留(与木牌阴面字迹比对可证)
时定“十载”—萧咏歌殁/失前所留
所证①萧咏歌预知自身将失,早作布置②她设了“归来”之径③她信谢临酌为接应之人④暗门至今可用—贵女官一方不知此道
当下今夜自此暗门入小楼地底
物证第拾壹号·琉璃信物
项目内容
编号物拾壹
来源收敛遗骸之老者所赠
外观剔透琉璃,内裹一缕温软微光
功用专司稳固溃散神魂,隔绝咒力侵蚀
用记对绿蚁施用→光罩覆之→癫狂退去,神智清明→问得完整证词→光散后复归混沌
所证①绿蚁神魂之损可逆(至少可暂缓)②民间有人积有对策—对抗非一日之功③琉璃或对叶子亦有裨益
当下所在【余】贴身携带
物证第拾贰号·黑匣(未获)
项目内容
编号物拾贰
所在贵女官府邸书房·暗室之内
启法书架第三排第二册书后凹槽触发
物状半人高,漆黑木质,表面符咒与物壹木牌妖族封印纹路全然一致
异动内中有物“跳动”,其律如心跳,每动则寒气更甚一分
贵女官自语「快矣」
与掌骨之推衍同源—或是萧咏歌其余被抽之骨,或为换命阵之“能源中枢”
紧要去处极高。贵女官称“快矣”,必速查其内容
卷叁·人证卷
人证第壹号·绿蚁
项目内容
编号人壹
身份冷宫洒扫宫女,曾被打包送入小楼
状态换命术失败之「半成品」—神魂崩毁,记忆破碎,终日昏乱,间或清明
可信琉璃稳其神时:可信;昏乱时:不可信
证词全录(琉璃稳其神时):
论荣王:
「诸般祸事,皆荣王一手所挑。」
论第一批死者:
「首轮遇害之女,乃刘子翁身边侍妾。」
论私宴:
「一场隐秘别院私宴,世家权贵、各路大妖尽数赴席。」
论诅咒:
「宴罢散去,在场之人尽数染上无解短命诡咒,寿元日衰。」
论小楼:
「荣王牵线筑城外三层小楼,彼非安身之院,乃噬人活祭之坛。」
论换命术:
「四处掳掠寻常女子送入楼中,抽其阳寿,转嫁于身负诅咒之权贵续命。」
论刘家:
「刘家痛失侍妾,全家染咒,只得沦为荣王爪牙,亲捕女子,酿成第二轮断头惨案。」
论自身经历:
「吾乃少数挣脱法阵逃出之人。抽剥寿元之痛足可碎魂,常人撑不到剥离终了便魂飞魄散;侥幸保住肉身者,神魂尽毁,日日被灌以献祭为本分之妄念,终世困于混沌之中。」
论残存时日:
「吾虽逃出生天,咒力依旧缠附神魂,撑不得多少时日……」
所证:
坐实完整阴谋之链。荣王主谋→大妖参与→换命术机制→刘家双重身份→祭坛运作→受害者情形—绿蚁证词为所有散碎线索咬合之枢。
当下:复归昏乱,【余】有意以琉璃续养,求其更复。
人证第贰号·疯妃子
项目内容
编号人贰
身份冷宫废妃,名姓不明
状态长年癫狂,常居冷宫塌殿
可信碎片之语有效,需互证
证词碎片:
「尔归来矣!彼杀之!」
「晴天娃娃……皆晴天娃娃!」
「一个两个三个……皆悬于绳上晃……」
「晴天娃娃挂树梢,一个两个三个……断了头,无人瞧……」
所证:
①指认「彼」(贵女官)杀人②目击过「晴天娃娃」行刑之场③断头+悬吊=换命术取头骨之环节写照④“一个两个三个”暗示遇害者众
疑端:是否曾为小楼“半成品”之一?为何在冷宫而不在贵女官府中?是否在候人归来?
人证第叁号·缝头老叟
项目内容
编号人叁
身份刘府别院下人,约六十,驼背,左腿有伤
状态在世,匿于刘府别院
可信高。应物而色变,明指去路但拒言全貌
证限自称「言则死」—或受咒缚,或惧灭口
证词录:
见木牌之应:色变,瞳缩如针,指扣门框收紧—彼识此牌
自辩:「吾未杀人。」(未否认知悉全程)
认缝头:【余】问:「尔将彼等之首缝回。」彼未否认。其因:怜之,彼识得诸女,能唤其名
指路之要:「尔持此牌,往寻荣王。彼当告尔。」
自陈:「吾万不能言。言则死。不言,亦活不久矣。」
所证:
①木牌可为「密令」/「信物」用,荣王据此开口②断头后缝首乃“善后之工”,非行凶之环③刘家不仅是凶徒亦为受害者(下人对侍妾有怜)④荣王为最终解谜之人
人证第肆号·刘文秀与陈兰茹
项目内容
编号人肆
身份刘子翁父母,刘家掌事之人
获法【余】翻墙窃听
可信高。密室私语,无伪饰之虞
对话录:
刘文秀:「那批人何时能送至?刘子翁撑不住了,自那事之后,他命息愈弱!」
刘文秀:「上月送过去五人,未撑过三日便皆死矣。」
刘文秀:「宫中传来消息,刘子能已死,此即警示!」
陈兰茹:「一个庶子,死便死了,有何了不得。尔可莫忘,子翁乃尔唯一嫡子!」
刘文秀:「吾岂不知?不需尔提醒!若可,子能换回子翁之命,吾亦愿之。」
刘文秀:「陈兰茹吾亦告尔,若非忌惮尔背后之人,吾早杀尔!」
(随后陈兰茹掌掴刘文秀)
陈兰茹:「无论翁儿如何,若再有一丝不好,尔与尔养之贱婢皆不得活。尔要杀吾?吾无妨,尔亦然!」
所证:
①刘家为换命术直接受益者(刘子翁)②换命术有定数(月送五人)③庶子刘子能被家族弃之/献祭④陈兰茹背后有人撑腰—贵女官⑤刘家为求生不择手段,乃荣王完美“试阵之棋”|
人证第伍号·贵女官(冯竹忧/萧二小姐)
项目内容
编号人伍
身份萧氏族人,贵女官,皇城实权之掌
信息来源直接对谈(冷宫对峙)、行迹观察(当场灭口)、暗室之见
定谳换命术术法施行者,萧氏术法传人/守藏之人
关键言行录:
一、见【余】首应:「……尔复生矣!」—彼知【余】“死过”
二、「……代者乎?」—彼疑【余】身份:眼前者是否完整?
三、「昔时尔不问。尔径自将人带走。」—彼识“昔时之她”(萧咏歌)之行止
四、「此番,吾不再让矣。」—彼曾于某事“让过”,今决心争之
五、「尔护不住她。尔连自身皆护不住!」—对谢临酌之致命评判
六、「吾处有茶……吾告尔尔为谁。」—彼掌萧咏歌全数身世
七、当场以短刀杀年轻男子灭口,从容处置—杀人果决,善后熟稔,此类灭口非首次
八、「线索断于此便好。莫令任何人查至那批侍妾真确死因。」—确认断头案与侍妾之死同属一链
九、暗室中抚黑匣曰:「快矣。」—匣中之物将成,有定时
所证:
①彼为换命术人间侧核心施行者②彼对萧咏歌有极深之知③彼对【余】态度复杂(杀意与执念并存)④「此番不再让」=彼将行更烈之举⑤黑匣乃彼亲守之关键器物
人证第陆号·谢临酌
项目内容
编号人陆
身份南国国君,实权为贵女官所架空
信息来源多次直接对谈
可信部分可信,部分待验。彼自称「非良善之人」
定谳核心知情人,萧咏歌殁前「最后接应之人」,五载守候者
关键言行录:
一、「尔查至此处……何不直问于吾?」—承认知悉全局
二、「吾于小楼外守候五载,自尔去后,未尝一日间断。」—忠贞之证
三、「守何?」「候尔归来。」—彼预知她会归来
四、「昔时,尔唤彼姊。」—丁灵身份之线索
五、论首轮遇害者:「首轮死者之中,有刘子翁最宠之侍妾。」
六、论刘家:「刘家当年助荣王行凶,全族性命皆被诅咒所锁。」
七、论换命术之源:「荣王直言诅咒无解,唯抛一条续命之路—换命术。」
八、论荣王动机:「彼需一棋替其试阵。」
九、自定:「吾非良善之人,然吾始终立于尔侧。」
十、关键一瞬:彼曾一瞬生疑:“吾方才怎了,竟疑眼前之人非她,是他人……真疯矣!”—此一瞬之疑,或指“复苏是否完整”之根本
所证:
①彼为最接近萧咏歌之死之知情人②彼掌荣王-刘家完整之链③彼或参与“复苏”之布(舆图/暗门)④彼之“疑”暗示【余】存“不全等同于萧咏歌”之可能⑤「候尔归来」明彼对“复苏”有所预期
人证第柒号·荣王萧衍(未直面)
项目内容
编号人柒
身份荣王,萧氏族人,实权亲王
信息来源人壹证词、人陆证词、人叁指路
定谳整起阴谋之顶层谋划者
已知行迹:
一、设私宴邀世家权贵+各路大妖→权贵染咒
二、策划首轮断头案→刘子翁侍妾遇害
三、向刘家授换命术(术由贵女官/萧氏所供)→诱刘家为试阵之棋
四、筑小楼祭坛→所有换命术流程汇于此处
五、人叁指路:「持牌寻荣王,彼当告尔。」→荣王掌最终全局
动机推衍:
咒权贵→授唯一解药→权贵沦为傀儡→控朝局/夺寿元之资
疑端:荣王与贵女官在萧氏内部关系为何?合谋?从属?相抗?彼“当告”【余】,是良知未泯,抑或另有所图(如借刀除贵女官)?
卷肆·勘验卷
勘验第壹号·冷宫偏殿
项目内容
编号勘壹
勘时首夜、次日(两次)
方位皇宫冷宫区域·废弃偏殿
首勘(首夜):
次序所获
一妖祟于殿内出没,【余】斩之
二妖祟残骸消散处得焦黑木牌(物壹)
三殿内朱柱见抓痕(物玖)
四朱柱底得黑长发丝(物柒·来源一)
五殿内空气有甜腥气及幽绿瘴气—妖祟与血腥并存
复勘(次日):
次序所获
一偏殿男尸(物伍)
二偏殿宫女尸(物陆)
三地面喷溅血泊及拖拽之痕
四柱后有拖拽痕—非尸身拖拽,血少,应是别物
五疯妃子在院角(人贰)
勘验所系:男尸+宫女+木牌+妖气+发丝+抓痕—同处一殿,诸证汇聚,成完整之链。
勘验第贰号·贵女官府邸背面荒园
项目内容
编号勘贰
勘时次日黄昏前
方位贵女官府邸背面,高墙之侧废园
勘获:
次序所获
一大片半干血泊,喷射状扩散—活体出血
二血泊中央碎布一团(衣被撕烂之余)
三绣花鞋一只(物捌),精工细作
四血泊边缘数道拖拽痕—妖祟去迹
五拖拽痕旁得深紫色绸帛(物叁)
勘定:
人为妖祟在此“进食”,尸身尽噬。合换命术“妖祟吞噬献祭者躯体”之环。
关联物证:物叁(绸帛字迹)与物捌(绣花鞋)同属此地。
勘验第叁号·刘府别院(窃听之所)
项目内容
编号勘叁
勘时次日黄昏
方位刘府别院·后院矮屋窗外
获法【余】翻墙匿于老槐树上窃听
窃听所得:
刘文秀与陈兰茹对谈—录于人肆
旁见:屋内有一年轻男子(锦衣华服),后证为贵女官当场灭口之人。
勘验第肆号·贵女官府邸书房暗室
项目内容
编号勘肆
勘时(尚未入)
方位贵女官府邸·书房内
获法通过窥察得悉(贵女官入内所见)
已知:
次序内容
一入口:书架第三排第二册书后凹槽触发
二内有黑匣(物拾贰),半人高
三匣面符咒与物壹木牌妖族封印纹路全同
四匣内“跳动”,律如心跳,每动则寒气更甚
五贵女官自语:「快矣」
紧要去处:极高。必速入查证。
勘验第伍号·城外三层小楼(核心目标)
项目内容
编号勘伍
勘时(尚未入)
方位城外
已知情报人壹证词+人陆舆图
已知构局:
层级内容
地上三层伪作寻常院落,外层掩蔽
地底祭坛换命术阵眼所在,七块人骨所筑
东墙暗门物拾所载—萧咏歌十载前所留之径
当下目标:今夜十五,自东墙暗门入地底破阵。
卷伍·推衍卷
推衍第壹号·自木牌至萧咏歌
步次内容验状
壹木牌残存「咏」+半「歌」→萧咏歌?已证
贰木牌为镇妖法器,【余】指认系亲手所刻?【余】亲证
叁木牌字迹与【余】骨血共鸣→其为制者本人?身应之证
肆【余】=萧咏歌之重塑复苏之身??基本可证,完缺存疑
伍萧氏族人,与贵女官/荣王同宗?已证
陆萧咏歌被抽骨而死,复苏后记忆被封?封印幻象可证
柒萧咏歌之掌骨现由【余】持之?已证
定论:【余】即萧咏歌。唯“完缺”待验—人陆(谢临酌)一瞬之疑与此相关。
推衍第贰号·自掌骨至换命阵
步次内容验状
壹换命阵需七块人骨:陆头骨+壹主掌骨?【余】推衍+人壹证词
贰陆头骨取自遇害女子(断头取骨)?人贰唱词+人叁缝头+物捌现场
叁主掌骨取自萧咏歌(抽骨)?封印幻象+物贰
肆【余】持掌骨=阵眼核心在其手?已证
伍无此掌骨,换命阵不能发动?阵法推衍
陆物拾贰黑匣中“跳动”之物与此骨同源??深疑,待查证
定论:【余】手握阵眼之枢,此为本案最要之变数。
推衍第叁号·自荣王私宴至当前全貌
步次内容验状
壹荣王设私宴,邀权贵+大妖?人壹
贰在场权贵染咒,寿元日衰?人壹+人肆
叁荣王授换命术为唯一解药?人陆+人壹
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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