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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案发十四天前发现

小说:

泉眼无声

作者:

愿为南流景

分类:

现代言情

半晌,姜暮走下台阶,想从看台边绕过去。

刚抬脚,张朝突然伸出一条腿,姜暮差点绊了一跤,她惊魂未定地回头瞪他,他歪着肩膀,笑容张扬。

她局促地转身就走。

“喂——”他喊她。

姜暮不回头。

张朝不解,起身追过来,伸出一根手指点她肩膀,要她停下,“喂——”

她停下,见他正仰着头,脸上淌着两趟汗渍,眼神却有光。

他喘着粗气,问道:“看到我刚跑八百米了吗?”

他的得意、骄傲全写在脸上。

姜暮心情更加躁郁,像被一把火焰燎了毛,又胀又疼,又燥又辣,皮都要破了。

她转身又走,瘦弱的小身板在人群里倔强地快速移动着。

张朝看去,她逆着人群,在清一色的白色短袖里,她是一尾蓝色的会发光的热带鱼。

张朝拨开人群,跟上,追问:“你说话呀,看到没?”

姜暮不理他,头快埋进校服里了,越走越快,越走越急。

操场上熙熙攘攘,孩子们密集得像捆起来的稻草,扎堆。

“你走这么快做什么?我又哪里惹着你了?”张朝语气又急躁又委屈,他小跑几步追上,跟她并肩急走。

身后大乖和小拐在旁边起哄,“哎呦,哄着呢?”

俩人弯着腰,伸着脑袋打量姜暮,笑得前仰后合。

“滚。”张朝哄走他们。

姜暮则走得更快,少女的肩膀比他矮一截,瘦一圈,他走得晃晃荡荡,她走得笔直,规规矩矩。

“你就没有话要跟我说吗。”张朝不耐烦。

“没有。”她冷冷说。

“什么?”张朝懵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我没惹你,你怎么又不理我?”他生气,用力拽她胳膊,少女纤细的手臂和男生的实在不一样,没有皮糙肉厚,而是稚嫩,像葱白,抑或是一段藕,怕是再用些力就会折。

姜暮停住脚步,瞪他,“我是说……我是说我没看,”阳光迷了她的眼睛,她扭过头,固执地强调,“我才没看你的八百米。”

“我的比赛你都不看?”他有些失落。

“啊,没看。”

楼西侧的墙面,盛满阳光,亦如他的眼,盛满希望,而她却是墙缝里的虫卵,照不到光,亦害怕光,只因太过耀眼,便是刺眼,让所有虫卵自惭形秽。

她转身又开始走,张朝穷追不舍,却也没什么话说。

姜暮再次停下脚步,质问:“你……你总跟着我干嘛?”

“老子就喜欢跟着你不行吗?”

“不行。”

她急步往前走,他一步挡在前方。

张朝道:“你再说不行?”

他不动,她就别想动。

姜暮抬头瞪他,突然眼圈就红了。

“你根本就什么都不知道——”她吼道。

不知道那无孔不入的恐惧,草木皆兵的绝望。

不知道不被理解、不能求助的困顿。

张朝怔住,有些慌乱地摸摸后脑勺,气势弱下来,道:“我不知道什么,你告诉我不就好了吗。”

“我……”

姜暮话到嘴边,几乎脱口而出,又被理智强行咽下,如鲠入喉。

她能对他说什么呢?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已经成为了最特别的存在,她又怎能让他知道她的泥沼和面目全非。

她也贪婪地、无耻地想要被有尊严地对待,毫无负担地被喜欢。

她也想以美好的姿态出现,妄想一份偏爱。

“你说啊。”张朝一分一秒也等不得。

“我讨厌你。”姜暮突然说。

火热的天,少女似乎开始微微发抖,她的疹子红涨,眼神却充满愤怒和荒凉,以及许多张朝看不清的东西。

张朝怔在原地,稍稍侧开身,姜暮推开他就跑。

“完了,完了完了,朝子被欺负了。”大乖、小拐、棍哥三个人互相手臂搭着肩膀走过来,一本正经地说。

张朝气急,回身一脚踹向垃圾桶,垃圾桶晃悠两下,重新稳住。

身后三人支棱着脑袋,煞有介事地看着姜暮背影,“怎么着,要不要兄弟们帮你去揍她一顿?”

张朝回头瞪他们,“傻逼。”

……

校园里的杨树,粗壮挺拔,枝叶阴翳。

张朝坐在树下乘凉。

大乖倚着树干,枕着手臂,悠然道:“好男不跟女斗。”

棍哥捏着一根毛毛虫,拨弄它的尾巴,无聊道:“咱出去打游戏吧。”

张朝拿着根柳树条,挡住毛毛虫的去向,于是毛毛虫朝相反的方向爬去,他再挡,毛毛虫再调转方向,他又挡,毛毛虫走投无路,蜷缩起来。

想来想去,都不知道姜暮到底什么意思,他以为他们都已经和好了,怎么隔了一天对他又这个态度,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防御状态令他沮丧。

“我爸说了,女人心,海底针,翻脸比翻书还快。”大乖百无聊赖地哼唧着,语气有模有样地学着大人,说出来却有着不解其中意的古怪。

棍哥附和,“我爸也说过,女人都是猫科动物,看似温顺,但一个不高兴就会炸毛,无论她多大。”

越想越烦,越想越气,张朝掏出兜里那几张已经被折磨得皱巴巴的书签,上面的名言警句几乎被磨掉了,他想了片刻,又迟疑了片刻,最终还是起身,朝教学楼跑去。

广播开始公布八百米决赛获奖名单,大乖拍拍屁股立起身,喊,“干嘛去啊,颁奖了,颁奖了。”

张朝不理会,径直进了教学楼。

教室里空荡荡,根本没有姜暮的身影,张朝在楼里找了两圈,还是没有。

张朝径直走向姜暮的书桌,见书桌里整齐地摆着几本书。

张朝神色凝重,把书本都打开,书页哗啦啦响,几枚书签掉落。

“放学后小双山见。”张朝想找到那枚书签,却怎么也找不到。

但却在文具盒里,找到了一枚新书签,上面写着,“小双山见。”

书签背面落款处的印制日期是前天。

张文斌因决定重开图书馆,所以新印制了一批书签。也就是说,这枚书签是这两天,甚至就是刚刚送到姜暮手中的。

字迹与手里的书签做对比,差异立现。

一个是正楷,一个则类似正楷,字体很相似,但很显然,这不是同一个人的字迹。

自从他见过姜暮与人从旅馆出入,他便时常留意姜暮,直到发现有人给姜暮送书,给她写书签,并用书签约她去小双山见面。

他一直以为做这些的是同一个人,所以家长会那天在李舰车上,张文斌承认给姜暮送书,他一度有所怀疑,可是他仔细想过之后便知道张文斌不是那个人。

因为腊月那天他虽然没有看清从旅馆走出的人的容貌,可那人身材矮小,不可能是张文斌。

所以前些天那个雨夜,他在姜暮家里又偷偷拿了书签,目的很明确,他想对比张文斌的字迹,结果和张文斌的签单完全一模一样。

那么也就是说,张文斌可能只是给姜暮借书顺便写个摘抄而已,而用书签一直约姜暮的,可能是另外一个人。

如今,一切猜想都得到了证实,张朝却仍然毫无头绪。

如果写名人名言的书签都是张文斌的,那么另外一个约姜暮去小双山的又是谁写的?

张朝皱起了眉头,琢磨了半天,也琢磨不出字迹是谁的。

“操。”毫无头绪。

张朝把书签随意扔进桌堂,踢了桌子一脚,准备往出走。

这时大乖棍哥气喘吁吁地陆陆续续跑上楼,把给张朝领的毛巾和奖状从窗口丢给张朝,张朝接住。

大乖和棍哥趴在窗户上笑嘻嘻看着他,道:“走啊,出去打游戏,火车站对面新开了一家游戏厅,咱们县城第一家。”

张朝心情不爽,道:“不去。”

大乖瞧了棍哥一眼,道:“重色轻友,媳妇给你气受,你拿我们撒。”

张朝扔了毛巾和奖状出去,“滚。”

大乖两人悻悻地往外走,张朝看一眼地上的奖状,捡起吹了吹灰,随手扔在讲台上,要去找姜暮。

今天他非要问出个所以然来。

可上面的字却引起了他的注意,他皱起眉,再回头仔细看书签上的字迹,当即心口咯噔一声。

奖状上规规矩矩的字体“小双山矿泉水厂子弟第二中学”和“小双山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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