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身材高健,四肢修长,闻笙估计他大概得有一米九,他一上马车,马车立刻显得局促起来,两个本来坐在马车上的人只能下去走路。
马车上只剩下方老爹、方木,牧云野、闻笙。马车轱辘辘地前行,开始闻笙前后张望,生怕再遇见什么事。等过了一个时辰,前后都是茫茫草原,一个人都没有,她稍稍安心。
闲着没事,她低头看身边的人,他身上全是血痂,看得人难受。
拿过水囊,她用手绢蘸着水给他擦脸。
很快,他脸上的血痂被擦拭干净,闻笙也终于看清了他的模样。这是一张轮廓分明的脸,眉骨高,眼窝深,鼻梁高耸好似山峦,下巴硬挺,上唇唇珠明显,整张脸很有立体感。
再仔细看他的衣着,虽然糊满了血痂,但还是能辨认出这衣服质地很好,像是绸缎的,似乎又比绸缎更坚韧,上面挂着一些配饰,有的配饰隐隐有金光流转。
来草原这么多日子,闻笙只在骨角部落一些人身上看到过这样的配饰。这人,应该不是雄鹰部落的人,应该是某个大部落的人。
或许他是骨角部落的人?不怪她这么想,她现在知道的大部落也就骨角部落一个而已。
她正盯着男人的脸出神,男人忽然睁开了眼睛,目光紧紧锁定了她,就像锁定了敌人。
“我不是坏人。”闻笙赶紧说。
男人看着她,眼珠转了转,没那么凶戾了。
闻笙拿过来水囊问他:“要不要喝点水?”
男人动了动嘴唇,他的唇已经干裂了,失血让他极度渴望喝水,但他却没说话,只是看着闻笙。
闻笙在大邺皇宫待了三年,勾心斗角的事见多了,她以为他是不放心这水,就把水囊放在自己唇边,仰头喝了好几大口。
秀美的脖颈扬起,吸引了男人所有视线,无论人还是动物,把脖子暴露在别人面前,都是很危险的事。随着水咽入喉咙,她的脖颈有明显的起伏,在夕阳中如同琴弦上震颤的音符。
牧云野觉得自己更渴了。
闻笙把水囊递到他嘴边。
牧云野看向她,她的眼睛比天还澄澈,比星星还要明亮。他大口大口喝起了水,只觉得这水比奶酒还要甘冽、清甜。
足喝了半水囊,他才停住,“谢谢。”他说。他的声音还有一些沙哑。
闻笙收起水囊,晃了晃她的左手,“现在能放开我了吗?”
他的手依旧抓着她的手,随着她的动作,牧云野也感受到了手中她的手,那手细腻柔软,还带着温热感,比上好的丝绸还要顺滑。
他目光闪了闪,放开她的手。
闻笙举起左手查看,好家伙,都被捏的发紫了,他这是用了多大的力量。
牧云野也看到了她的手,面色尴尬,立刻说:“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
“我知道。”闻笙说。
“我一定会报答你的。”牧云野认真说。他知道,是她救了他。
闻笙不在意的摇头,问他:“你是?怎么在那里的?”
牧云野犹豫片刻说:“我叫云野,是金翎部落的人。昨晚路过那个小部落,正好看见强盗在抢掠那个部落,那些强盗发现了我,就派人来追杀我。”
金翎部落,闻笙没听说过,但也没追问,只是记在心里,准备一会儿问问莫格他们。
后面的事就跟闻笙猜的差不多,那些人追杀牧云野,却被他反杀了,不过他也受伤了,跌在水洼里,直到闻笙他们来。
其实就那些强盗,本来根本伤不到牧云野的。半个多月前,闻笙跳河,牧云野决定给大邺朝一点颜色看看,就带人攻打乞颜部落,遇到点波折,但总体还算顺利,眼看着就要大获全胜,乞颜部落的族长却舍弃了自己的族人,独自逃跑了。他的马是宝马,跑得很快,再加上有人为他拦阻追兵,他还真逃出去了。
牧云野自然不允许这种事发生,他追了上去,这一追就是八天七夜,他终于追上了人,把人杀了,不过他也筋疲力尽。
昨晚他遇到雄鹰部落,本来想找个地方好好休整一下的,谁想到遇到强盗。
想到那些强盗,他眼中闪过狠色,敢对他动手,他一定会让他们后悔来到这个世上的。
“那雄鹰部落的人?”闻笙问。
“抱歉,我也不知道。”牧云野说。
闻笙其实已经确定雄鹰部落那些人就是被那些强盗掳走了,可她也没办法去救。
“我叫闻笙。”她对牧云野说。
“闻笙。”牧云野念了一遍她的名字,声音悠长。
“饿了吗?要不要吃点东西。”闻笙又问。
牧云野很饿,肚子里火烧火燎的。
闻笙拿出些煎饼跟肉干给他。
牧云野吃了起来。
闻笙跳下马车,让一个走路比较吃力的人坐上车,她则骑上马,到了队伍前面。
牧云野一边吃着肉干,一边看着她的动作,她的背影。她的身体很轻盈,又很灵动,就像一只漂亮的白鹤,让人仅看着就觉得赏心悦目。
她是谁呢?似乎不像草原人。
闻笙来到莫格身边,问他知不知道金翎部落。
莫格还真知道,他听乌达说起过这个部落,“这个部落在北边,是个很强大的部落。”怕闻笙不明白这个强大的意思,他又说:“比骨角部落强大得多,那里根本没人敢招惹他们部落。”说到这里,他很是羡慕,那样的部落,肯定不用担心强盗吧。
估计也正是因此,他才敢一个人在草原上行走。闻笙大概明白了,又问:“那个部落风评怎么样?”
“还不错。他们都很骄傲,不会抢劫那些小部落。”
这符合闻笙对牧云野的判断,看来,昨晚的事确实跟他无关,他也是倒霉,正好遇见那些强盗。
又走了四天,这天众人终于回到了部落。
“爹!”一个孩子在部落外的大石上玩,见到巴图,立刻大声喊。
巴图催马往他那边跑。
离得近了,孩子直接一个飞跃朝巴图跳去。
巴图稳稳接住了他,将他抱在怀里,使劲摸了摸他的头。他的孩子啊,看见他,他一颗心总算落了地。
部落里的人很快都知道闻笙他们回来了,都出来迎接。
乌达看到几个人都好好的,脸上漾起笑容。不过等他看到方老爹等人,又蹙起眉头。
众人一起到帐篷里,说起分开这些时日的情况。
兰香已经教部落里的人学会了编网打鱼,这些日子部落里每天都能收获四五十斤鱼,根本吃不完。吃不完的鱼,乌达让人全做成了熏鱼,现在熏鱼都存了不少,可以预见,照这样下去,就算冬天他们没办法捕鱼,也不会挨饿了。
可越是这样,众人就越相信闻笙的话,觉得冬天他们按她说的一定能捕到鱼的。
“咱们的交易就算完成了,一会儿你去挑剩下的牛羊吧。”乌达说。
闻笙正要跟他说这件事呢,她答应了给李源做一千斤牛肉干,一头牛大概能做二百五十斤牛肉干,也就是说,她需要四头牛来做牛肉干。
交易完成,她能拿到一头牛,两只羊,加上之前剩下的两只羊,“我想用四只羊换一头牛,还有,这些盐……”她示意莫格把那些盐拿过来。
这是李源付给她的定金,都是好盐,按照盟会上的价格,足够还之前借他的盐,还够买两头牛了。
四只羊换一头牛,没问题,这些盐确实也够买两头牛了,乌达立刻答应下来。不过他也说:“部落里的牛就还只剩下十来头了,其中大多数是母牛。”母牛一般是用来生崽的,不是没有办法,一般不会杀,他的意思,要是下次闻笙还要买牛,可就不行了。
闻笙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点头。做完这次的牛肉干,她确实该好好想想去哪里了。
乌达又问起闻笙这边的情况,闻笙简单说了一下,就说起雄鹰部落的事。
听见他们部落遭了强盗,族人不是死了就是被掳走了,乌达长吁短叹,有种兔死狐悲的感觉。小部落在这草原上想活下去可真难!
闻笙没再说别的,带着人去休息了。
方老爹等人一共有十四个人,加上牧云野,部落里一下多了十五个人,吃住都是个大问题。住还好,现在天气很暖和,八九个人住一个帐篷里就行,但吃……闻笙正发愁的时候,兰香给了她一个惊喜。
这些日子兰香教人捕鱼,自己也捞了很多鱼,部落里的人感念她的恩情,就把那些鱼全帮她做成了熏鱼,现在足有几百斤,够大家吃几天了。
“我的好兰香。”闻笙狠狠抱了兰香一下,她可解了她的燃眉之急。
兰香的脸瞬间就红了,能帮上闻笙,她就很开心。
中午就吃煎饼卷熏鱼,众人吃得异常满足。
吃完饭,方武等人立刻找到闻笙,他们不想白吃饭,想做些事情。
闻笙现在正缺人手,一千斤牛肉干,这可不是小数目,下个月五号就要给李源,除去路上的时间,满打满算,她只剩十天的时间了。
时间紧任务重,她让几个看起来就还很虚弱的人去休息,然后把剩下的人分成了三组,每组负责不同的工序,一条牛肉干生产线就算完成了。
杀牛,所有人立刻忙碌起来。
他们这边忙得热火朝天,乌达看得心痒痒的,闻笙不在这些天,他总觉得部落里冷清了很多,他还以为是他的错觉,现在看,并不是,有她在就是很热闹,她总有事情要做,而且那些事是那么有意思,让人想跟着她一起做。
“她做的牛肉干比正常价格贵了两倍多,可大家还是会买,就连骨角部落的少族长跟苍鹭的管事都抢着买呢。莫格以后应该不愁吃喝了。”巴图出现在乌达旁边,看着那边正在忙碌的莫格,心里直冒酸水,他可真是给自己找了个好出路。
乌达怎能听不出他话里的意思,他说:“咱们学会了捕鱼的方法,以后也不用挨饿了。”
那能一样吗?只是不挨饿而已,莫格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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