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跑!好好!快跑!不要回头!”
惊雷声一阵又一阵,照亮每一张恐惧的脸。雨水糊在脸上,眼睛睁不开,耳边充斥着各种小孩的哭叫声、野兽的嘶吼声……土壤被红色液体浸湿,水洼也被染成红色,哭叫声弱了,绝望无声蔓延。
“对不起,好好,对不起……”
“好好,你、你要活着……”
友人的面容渐渐灰暗,变成一滩烂肉,她站在地上,嚣张的笑声萦绕在耳边,使她产生了眩晕。
这是梦吧,怎么还不醒啊……
“想活下去吗?”
“……想。”
“和我签订契约。”
“好。”
穷奇住进了她的身体,笑声停了。嘴边挂着肉的老虎身体开始扭曲,变大、变大,粗长的角长了出来,一身花纹中突然睁开了一双猩红色的眼睛,充斥着贪婪、邪恶。
“恭喜你活到最后,我还会来找你的。”
巨兽张开嘴巴,牙齿里挂着好多尸块。它朝她冲来,嘴里伸出了好几双手朝她挥舞。
快来,快来……快来陪我们!
朱好好猛地从梦魇中惊醒,抓着胸前的玉石,缩起身体,捂着隐隐作痛的脑袋,急促地呼吸。
又梦到十一年前的事了。
十一年前,他们六个小孩被饕餮抓去,最后只有她,因为和穷奇签了生死契逃过一劫。但饕餮离开前说的“我还会来找你”,让她常年活在恐惧之中。穷奇因为身体被饕餮吃了,所以要找它报仇,于是他们一拍即合,决定找到饕餮,杀了它。
饕餮作为凶兽,实力不可小觑,穷奇又只剩下了灵魂,若是只有他们,就算找到了也只是被当作食物罢了。所以她和穷奇才处心积虑找到张淮,想要借助他们的力量杀了饕餮。
不过现在说这些都还太早,她们到现在连饕餮的影都摸不着,处心积虑加入青阳队,也是为了能进入4号档案局,寻找饕餮的讯息。
只是张淮这人难以捉摸,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她并不想让张淮等人知道她的目的。而留在此间饭店,是观察青阳队的好机会。
胸前的玉石被手心的温度捂热,朱好好的呼吸慢慢平稳下来。她在稍微长大一点后回过一趟村子,在她的枕头底下发现了好友偷偷留给她的礼物,一块打磨地很圆润的玉石,用一块柔软的手帕包着,却放在旺仔牛奶的盒子里。
她知道这是柏舟很珍惜的盒子,一盒巴掌大的旺仔牛奶对他们来说都是最美味之物。他将牛奶盒剪开再拼上改装成一个大红色,有点俗气的礼盒。朱好好将盒子连同里面的玉石一起带走,每日用血养着,用恶鬼的魂魄养着,近乎十年,玉石已经变成了一件绝佳的纳鬼宝器。
朱好好将玉石妥帖地放进衣服里,看了眼时间,准备去上班。
她在此间饭店上班有一段时间了。
这家饭店似乎在这开了许多年,称得上百年老店,但也确如玉燕所说,客人三两,多为熟客。饭店的营业时间是早上四点,天蒙蒙亮时,可为过路人卖上一碗热腾腾的茶,一元至十元不等,到了天擦黑,夏季七点,冬季五点,就闭店了。
朱好好的上班时间是早上七点,通常这时候,店里会有几位凌晨下工的工人坐在店里打瞌睡,等到渐渐有客人来买早饭时,便醒醒神离开,而朱好好也要在这时候收了卖茶的板子,换上今日的菜单。
饭店除了几乎每日固定的早餐,其他的菜都是由主厨栾巴每日在板子上写下的,板子上没有的菜,不卖。
店里除了主厨栾巴,还有一个帮厨,是一个看起来与她同龄的女人,叫何媚。
栾巴两鬓斑白,脸上皱纹沟壑,已是古稀之年,但走路生风,声如洪钟,两眼炯炯,面色红润,抡着大锅翻炒易如反掌,从容不迫。不过他平日里除了待在厨房,就是坐在后院的一小片花田前,久久不语。也只有店里几位老客人才能让他赏光到前厅走一遭,说句话。
帮厨何媚貌如其名,媚眼如丝,靡丽秾美,活像那画中人,该奉上高台,而不是于烟火中。但其人恰相反,爱笑,大笑,爱打闹,更喜闲话家常,还是个老烟枪,一到下班时间,总能看到她在各种地方吞云吐雾。
朱好好时常能看到她从厨房里出来,围裙随手一放,抓起一把瓜子,随便找了一个空位便和周围的客人聊起来,说到兴处甚至会拍起桌子,声音大得有些刺耳。朱好好还在想这样准被当作疯子,不过何媚或许口才真的很好,总能哄得客人眉开眼笑,将自己的事和盘托出。
朱好好从正和客人聊得火热的何媚身上收回目光,为新来的一位客人下了单,到厨房告知栾巴。
“一份冷元子,一份梅花汤饼。”
“好好,把这个给六号桌送去吧。”玉燕将一碗极其精美的食物递给她,瓷白的碗中一朵清丽的白花浮在莹黄的浆液上。
朱好好麻利地接过,腼腆地对玉燕笑了笑,将这份蜜浮酥柰花端出去。这道菜据说是宋朝时的玩意,是玉燕的拿手菜,就连栾巴也做不出她的风味,故玉燕时不时会在厨房里,不过大部分时间还是和她一起在前厅接客。
“哎,燕儿。”何媚声音明亮地喊了一声。朱好好放下蜜浮酥柰花,才发现玉燕跟在她后面出来了。
何媚亲昵地拉着玉燕坐下,说:“这位美女说她正在学苗语,你要不要来教教她?”她口中的“美女”似乎没想到何媚真的给她叫了人来,不好意思地红了脸。
玉燕很习惯,听说她要学苗语也很乐意教她,立马示范了几句苗语里的常用语。
朱好好借着收拾桌子的功夫,听了几句,原来是那个客人要嫁给一个苗族男人,正在为爱学苗语。不过她没听几句,栾巴就催着她上菜。等她端着菜出来,店里的吵闹忽地消失了,只留下了柔和的歌声飘荡期间,唱的晦涩之语,但曲调悠远广袤。
玉燕的歌声,如清泉淙淙,如微风呢喃,如古钟敲响震颤大地,她一时也呆在原地,好一会才回神,下意识踮着脚走,轻声把菜放到桌上。
玉燕是苗族人,似乎活了很久,擅用匕首,是个蛊师,除此之外,朱好好几乎再没得到其他有用的信息,明明这段时间,她和玉燕待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可就连穷奇口中的那与玉燕相貌一样,擅用箭的人都毫无头绪。她也试探地问过玉燕是否有兄弟姐妹,得到的却是否认的答案。她只能告诉自己不要急躁。
短暂的歌曲结束,店里响起一阵掌声,玉燕解释说,歌词是关于苗族的创世神话,只是还没说完,她就被金叵罗叫走了。
朱好好的目光跟着他们的背影直至消失。低头看了眼白纸上记录的寥寥几笔,除了栾巴、何媚和玉燕,关于金叵罗的信息稍微多了一点。他是一名医师,不过朱好好觉得更像巫医。
她有一次借着身体不舒服的由头,找他看病,便看到金叵罗戴着一黑红相间的狰狞的面具,身披彩衣,围着一只病恹恹的鸭子跳奇怪的步伐。被她撞见,他也不避讳,直说是在为鸭子驱邪。他在饭店后院有一间自己的药园子,晾晒着数不胜数的各种草药,时不时会有小镇上的居民来他这里看病,也有一些医生过来交流探讨。
穷奇曾说,金叵罗能察觉到它的存在,不容小觑。可是朱好好观察的这些时日以来,只能看出他是一个医术精湛、心思细腻的壮汉。
店里时常出没的只有这些人,老板张淮更是神出鬼没。在这里的半个多月,朱好好只见到了张淮两次。
一次是她入职的当天,张淮浑身湿漉漉地抱着一只类似猴子的动物往后院走,似乎准备带去给金叵罗,同时嘴里还不断咕哝着什么。朱好好假意擦桌子,想凑近听清楚,但也只听见了一句话,似乎在说“再吐水就把你辛辛苦苦养大的水仙花折了”,那只怪模怪样的动物听后立马叫了一声,像在呻吟。
她又装作要去后院拿酱油,跟在张淮背后,谁知才走到院子里,原本烈阳高照的天空突然下起雨,虽然不大,但是猝不及防,朱好好的头发一下就湿了,贴着头皮。她徒劳地用手顶在脑袋上,穿过雨幕去看张淮,就见他和怀里的动物四目相对,随即竟是笑了,打了一个响指,原本立在墙边晾晒的木制缸盖“嗖”地一下飞到了他的头顶,为他挡下了水珠。朱好好不由觉得这个画面很滑稽,但看着张淮气定神闲的样子,又觉得似乎拿缸盖当雨伞是一件十分理所当然的事。
那天张淮把那只动物交给金叵罗后不久又离开了,直到一周后,她才再次看到他。这次他是和一只鬼一起回来的。那是她这么多天第一次在饭店里看到鬼,而那鬼还是熟鬼,正是她闯进地府时追她的那只鬼。
她从玉燕口中得知,那个黑无常叫做鬼灯,是和店里交情颇深的一只鬼。鬼灯似乎有什么事要找张淮,一直飘在他周围,不断的说些什么。朱好好没办法靠近,只能时不时看一眼,通过唇语读出零星的几个字,大概是什么“女鬼”、“逃跑”、“帮忙”等,加上鬼灯脸上戚戚的表情,朱好好猜测应该是地府有一只女鬼逃跑了,想让张淮帮忙找回来。他们一会就进了房间,朱好好就打探不到什么了,再后来没再见过张淮。
这样不行。
因为饭店关门早,所以她下班也早,但为了不让妈妈发现她早就换了工作,她每天会在图书馆待到八点才回去。她一直都在接一些外包工作赚钱,比如建模或跑程序,事实上,这才是她收入的大部分来源。
她正为一个初创公司写一个程序,穷奇问她:“接下来怎么办?”语气带着不耐。她不动声色,回道:“不知道。”
“不知道!”穷奇简直要被气笑了,“你不知道就敢招惹张淮,你知不知他是!”它猛地噤声,憋着气。
“他是什么?”朱好好追问。她发现自从穷奇和张淮等交锋过后,对张淮此人的身份就三缄其口,讳莫如深,完全不符合穷奇没什么脑子的兽设。
“啧。”穷奇只是烦躁地咋舌,“总之,你要是不赶紧想到办法,就等一起玩完吧!”它不再说话。
这倒是稀奇了,鼻子朝天,觉得自己天下第一的穷奇居然会主动说自己会输。朱好好码字的动作停住,思索了许久。她正对着窗户,窗外路灯照亮大树的一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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