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顺琦的逻辑很简单,作为男朋友,时间、金钱、情绪价值、解决问题的能力,他总得到位一个吧,不然她跟单身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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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兰幽端起她刚开的那罐饮料喝了一口,慢悠悠问千姿:“那你猜出来了吗?”
千姿一整个蹲踞在椅子上,神秘兮兮地笑:“肯定跟那个帅哥主唱有关,我都听马臻说了,他最近不在国内,要过一阵子才回来。”
李兰幽没有否认,反打趣起小姑娘的坐姿:“魏老师平时在办公室、在教室讲台也这么坐吗?”
千姿:“怎么会,我在外面还是挺文静挺淑女的,用马臻吐不出象牙的狗嘴来形容就是:总爱端着。只有在熟人面前我才会放心像现在这样,怎么舒服怎么来。”
怕李兰幽听不出来她的话外之意,千姿把小聪明都写在脸上:“你知道这说明什么吗?说明你已经打入了我的核心圈层,我在表达对你的认可。”
李兰幽逗她:“进入你的核心圈层好像也没什么好处吧,头一天就让我犯了窝藏罪和包庇罪。”
千姿辩驳:“这正是我们加深革命友谊的时候,你怎么能那么现实呢。”
说到“现实”,千姿想到连日来的糟心事,耳朵像小狗一样耷拉下来,“幽姐,你会不会觉得我很任性?都这么大了,还离家出走,况且,职业还是老师,多不庄重啊。”她被家里保护得太好,有些时候心态上还是个小女孩。
李兰幽:“离家出走也不忘坚持打卡上班,说明还没任性到那份上。”
“还不是因为qio...责任,谁敢真旷工啊。”千姿夸张地揉了揉太阳穴,随后又垂头叹气:“……我们家张口要那么多彩礼,吃相是不是很难看?”
李兰幽思考了一下,“怎么说呢,你父母、马家父母,还有你跟马臻两个,我已经到了三边都理解的年纪。不过,我刚听说彩礼三十八万的时候,是觉得有点儿高了,这个高,是针对马家的收入来算的。我跟马家是亲戚关系,位置决定立场,所以我心里面可能从一开始就比较偏向他们。我不知道你们家的具体财富水平,不知道在你父母的圈层里三十八万算正常还是偏高。如果对你父母来说,三十八万只是他们认为的婚嫁规格中的常规标准,那也不能怪他们过分,只能说双方家庭本来就不是一个水平线上的。”
千姿难为情地揭了父母的老底:“我爸吧,在高尔夫球场工作。我妈呢,给山椿最有钱人那波人当月嫂。他们俩就像奢侈品柜台的柜哥柜姐,卖名牌就误以为自己跟名牌一样贵。经常跟有钱人打交道,就误以为自己也是有钱人。属于收入一般但踮起脚看了不属于自己阶层的生活的那类人。之前他们瞧不上马臻,觉得他天天刷个破手机破抖音,当什么本地探店博主,没个正经收入,就总是鼓吹我们分手,不过我跟马臻上次分了主要还是我们彼此性格没磨合好,但你知道‘显化’吗?我感觉上次分开,跟我爸妈的唱衰还是有点儿关系的。我现在跟马臻复合,我爸妈之所以不反对,也是因为听说马臻挣钱了、生性了。说到底还是嫌贫爱富。现在两家在商议彩礼,虽然还没谈拢,但我爸妈就已经想好把钱怎么花了,先帮我搞台车,剩下的十来万再把爷爷留下的单位分的老房子装修一下,哎。”
李兰幽听后,忽然微微一笑,把手搭在千姿肩上:“千姿,你知道吗?”
千姿仰头,带着点儿懵懂:“嗯?”
李兰幽垂眸看千姿在柔光灯下那双灵动的眼:“马臻说你总爱端着?可我觉得你好真实,至少在我面前。主动揭短、暴露一些有失面子的真相,其实是一种社交冒险。”
千姿:“所以我算冒险成功了吗?”
李兰幽点点头:“唔,感觉跟你的距离是更亲近了。”
千姿:“我听说过一句话,自我暴露是信任的投名状,适当地露出不完美和脆弱面,可以拉近关系。当然我不是套路你,我对朋友都这样,以诚为贵嘛。与其以后你从别人那里听说我家情况其实也不怎样,还不如趁现在聊到了家境问题我主动交代。”
李兰幽拍了拍千姿的肩,“所言甚是。”
深夜熄灯,千姿睡客厅沙发,李兰幽躺在卧室床上,由于一方初到新环境,头一晚太兴奋睡不着,李兰幽房门始终敞开着,跟千姿对床夜话许久。
第二天千姿顶着青黑的眼圈去上班,李兰幽则好一些,可以补觉到中午。
可能这几天跟李兰幽抬头不见低头见吧,千姿下班无事,打开了笔记本电脑角落里吃灰的文档《我的东方艾薇儿》,兴致勃勃地修文,恢复了网络连载。
虽然没什么人看,但她心态不错,以自娱自乐为主,不太关注文章的各项数据。
周五晚上,千姿去浴室洗澡,放在茶几上的电脑屏幕忘了关,还停留在简介修改页。
李兰幽从甜氧回来,躺在单人沙发上想放空一下。
她见千姿电脑旁还开着一大瓶RIO汽水,担心饮料不小心被打翻弄湿键盘,好心把饮料拿开。
也就是这无意之举,让她看到了千姿的那本GL小说……
首先一眼抓住她的,是女主的名字,蓝幽?随后是女主的职业、经历、爱好……跟她高度吻合。
大约半个小时后,在浴室磨磨蹭蹭的千姿终于推门出来,发现李兰幽正坐在她电脑旁后,即刻俯冲过去,涨红着一张脸,试图遮掩什么:“别看!千万别看!”
李兰幽:“来不及了,已经看了。”
千姿一副做了错事被抓包的忐忑样,料想李兰幽会生气,不曾想李兰幽缓缓站起身,很包容地笑了,随后对她道:“书名能不能改一下?”
千姿懵了一下,还维持着半跪的姿势仰头看她,“啊?”
李兰幽:“其实我更喜欢桃乐丝。”
千姿:“桃乐丝?”
李兰幽:“嗯,爱尔兰乐队TheCranberries的主唱。比起Avril,我更喜欢Dolores。”
千姿:“《我的东方桃乐丝》?”
李兰幽耐心地点点头。
千姿羞愧:“主要我之前认识的摇滚女歌手也不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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