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你这懒骨头,爷爷让你陪我去山上捡松茸,你还在这里睡懒觉!”
崔遗琅是被一个娇蛮的女孩声吵醒的,睁开眼,日光已经隐约透入房内,那个叫白芷的女孩手里握着一根细细的柳条,抽在睡在他身边的男孩身上,偶尔还有几下不小心抽在他身上。
阿芷看起去挺清秀的一小姑娘,下手的力道一点也不小,抽在身上生疼,白术睁开眼,扬起眉毛把柳条抢过去,嘴上嚷嚷:“大清早吵什么,起来了,起来了,疯丫头,下手没轻没重的。”
白老爷子的房子不大,阿芷是女孩子单独有一间屋子,晚上只好让白术和崔遗琅睡一个房间。
这个叫白术的男孩和崔遗琅一个年纪,一直对爷爷捡回来的少年抱有警觉态度,生怕他是歹人,听说他姓崔后,还问过他是不是清河崔家的子弟。
清河崔氏是当地的五姓望族,在本地的势力盘根错节,这些世家门阀大肆进行土地兼并,垄断教育资源,如今能入朝为官的大多也出身豪族,少见的出身寒门的官员也得依附于世家门下才能免受排挤。
先帝曾扶持外戚宦官和门阀斗法,但他英年早逝,导致外戚干政,党锢之祸,便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
崔遗琅问他为何有此问时,白术扬眉:“爷爷把你捡回来的时候,你身上的那件红衣可不是寻常人家能穿得起的,而且你那天下跪行礼的礼仪,这也不像是一介草民能做出的举动。”
那件红色的衣服是去年生辰时母亲为他亲手缝制的,衣服的布料和颜色还是世子亲自挑选的。
崔遗琅对衣服的颜色款式没什么特别的想法,只是世子喜欢他穿红,他也就依世子的喜好穿衣。
不过这个叫白术的少年确实观察敏锐,轻而易举地便发现崔遗琅的身份不一般。
崔遗琅摇头:“不是,我和我娘只是江宁郡一个大户人家中的下人,前几年刚脱离奴籍,并不是什么高门贵族出身。只是因为主人家心善,才许我跟他同吃同住。”
白术的表情更加古怪,看着面前眉清目秀的少年,他不由地想起书上看过的记载,说是高门大户之家的人有豢养男宠的癖好,这少年长得跟个女娃似的,皮肤更是没晒过太阳一样的白皙,莫不成就是那类人?
他冷哼一声:“哼,也不想想到底是谁让你们成为奴隶的,你一个做奴才的,居然还感恩起他们来了。”
下人?心里反复琢磨这个称呼,白术狠狠地皱眉,谁生下来就低人一等了。
白术的父亲在服徭役时意外过世
,那时候他已经不小了,只知道官府发下的抚恤没有到他们的手里,去年的徭役更是挤占了农民的耕种时令,导致当地大量农田抛荒,当地世家大族还趁机低价收购田地。
他们的土地在父亲过世那年卖掉了,如果不是爷爷略懂几分岐黄之术,他和妹妹早就饿死了。
白术其实很讨厌想起这些事,他如今年纪大了,除了在家里给爷爷干活以外,经常去离桃源村最近的一个小镇里找活计补贴家用,他做工的那家饭馆的掌柜不喜欢这个只会埋头干活的小子,觉得他的眼神野得很,很不讨喜。
见白术口出轻蔑怨怼之语,崔遗琅略微皱眉,他知道当下有很多横征暴敛的官吏,可世子和那些人都不一样,世子是最高洁正直的人,不会任由江宁郡的官吏做出欺压百姓。
他垂下眼帘,默不作声地低头喝汤,也没反驳白术的想法,自己只不过是在这里养伤,没必要和对方生冲突。
白术见他不反驳,心里反倒没趣,发现他没有对爷爷和妹妹有伤害的举动后,也就不再搭理他。
眼下,因为阿芷的打扰,白术强忍住睡意从床上爬起来,一边穿衣服一边打哈欠。
阿芷看见哥哥眼下泛起青紫,气鼓鼓道:“你近来白天也不知道去哪里鬼混,晚上三更半夜才回来,一觉睡到大天亮,爷爷让你干活你也糊弄。村里哪有你这样的懒汉,以后看你怎么讨媳妇。”
白术朝她做鬼脸:“你这样的疯丫头才是没人要呢。”
阿芷的名字取自一味中草药,听名字像是个香草美人,但她其实是个长得挺高的一女孩子,腿很长,是村里长得最高的姑娘,很多男人也不及她高的。
也正是因为她长得太高,媒婆一直没来白老爷子家说媒,大多男人不喜欢比自己长得还高的女孩子,总有自己被压制的感觉。
阿芷叫了一声,气呼呼地想冲上前打他,白术嘻嘻哈哈地躲了过去,风风火火地冲出房门:“我要去镇上做工,松茸你就自己上山捡吧。”
阿芷往前面追上几步,见哥哥已经一溜烟儿跑没影了,只好气恼地在原地跺脚。
崔遗琅开口道:“阿芷,我陪你上山捡松茸吧。”
言罢,他也从床上起身,慢条斯理地穿衣服。
阿芷看向他,脸上的怒容稍有缓和,不自在地抿唇:“你身上的伤还好吗?”
这些天,崔遗琅一直住在她家养伤,每当阿芷给他端饭时,他总会跟礼貌对她道谢,他这样的文静,性子爽利的阿芷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和这种男孩子相处。
崔遗琅点头道:“已经不碍事了,我在你家里白吃白住那么久,心里也有点过意不去,这几天让我和你一起干活吧。”
白老爷子年纪不小了,加上他腿脚有点毛病,不能每天都上山,今天一大早他去村口的一户人家问诊去了。
山上,崔遗琅背着和阿芷一样的背篓,里面装着他的一把赤练刀,另一把则随时别在腰间,他低下头认真地翻找土壤,这种菌类通常都会生长在一个地方,去年白老爷子做过标记,今年只需要在长过松茸的地方寻找。
阿芷一边翻找土壤,一边小声嘟囔道:“也没觉得这玩意儿吃起来有啥不一样,怎么就能卖这么高的价钱,那些个贵人莫不都是傻子。”
崔遗琅过去在王府也吃过几次这种稀有的菌类,他也同意阿芷的说法,比起菌菇,他还是更喜欢吃肉。
他沉默地听阿芷念叨,过去在王府,除了母亲以外,他很少和同龄的女孩子相处,世子和二公子身边也不喜欢有侍女伺候,一时间碰到阿芷这样活泼的女孩子,还真不知道该和她怎么相处。
崔遗琅身上穿的是白术的衣服,他的身形娇小,白术的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空荡荡的,因为还没及冠,只用根发带随意将长发绑在身后,脸侧的长发让贼人的大刀绞下来几缕,短上一截,垂在肩上,颜色光艳可鉴,非常漂亮。
这个角度,阿芷看见他线条优美的侧脸,睫毛长长的,嘴唇也很红润,因为天气有点闷热,他鼻尖有点出汗,白皙的脸上也泛起红晕,格外有娇艳之色。
阿芷没念过书,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只觉得他的脸让人看得很舒服,和村里那些喜欢在田野里打滚的男娃子不一样,和她哥哥也不一样。
忽而,阿芷像是想到什么,表情有点古怪,她凑近认真翻找土壤的少年,小声说道:“其实我早就发现你的秘密。”
崔遗琅心里一惊,觉得这女孩好生敏感,他下意识地摸向腰间的赤练刀,当手指碰到冰冷的刀柄时,连他自己都呆愣住。
他收回手,在心里狠狠地唾弃自己:你学刀是为了保护别人的,不是用来杀人的,杀了几个恶人难道以后就只想用刀解决问题吗?
阿芷没注意到他的动作,反而直接说出他的秘密:“你是女扮男装,对不对?”
“……”
没想到会听到这个回答,崔遗琅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表情一片空白。
良久后,他才找回自己的声音:“你为什么会以为我是女扮男装?”
阿芷扬起下巴,表情得意
:“话本里不都那么写,什么出身书香门第的千金大小姐,爱上穷秀才,于是女扮男装私奔,结果半路不幸遇到歹徒,和情郎走散……”
她虽然没念过书,但白术在镇上做工回来后会给她带点礼物,有时是几朵头花,有时是一些话本,所以对这些才子佳人的故事耳熟能详。
她苦口婆心道:“你可千万别和穷小子私奔,你看王宝钏寒窑苦守十八年挖野菜,最后是什么下场。你有那样的武艺,要学就该学女驸马,去娶公主。”
阿芷和爷爷把崔遗琅捡回来时,他身上有很多伤,两柄赤练刀一看便不凡,再加上白术在她面前说过对崔遗琅身世的怀疑,她便自顾自地脑补出这么个话本故事来。
看到她认真劝导的眼神,崔遗琅不由地笑出声来,一路以来他心里总想着王府的事,总是心事重重的模样,这样笑起来时便有了少年该有的精神气来。
阿芷不满地戳戳崔遗琅的肩膀:“你笑什么,难道我猜错了?而且你真的好瘦,那天你受重伤倒在山间,还是我背你下山的。你真的比我大吗?唔,本来我还想你叫声姐姐呢。”
“你猜错了,我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离家出走的大小姐,也没有什么情郎。最重要的是,我是男的,不是女的。”
崔遗琅扬起脖子指向自己的喉结,阿芷凑近仔细瞧,他的脖颈白皙细腻,但还是能看到凸起的弧度,和她不一样。
小时候江都王给他的膳食里增加过很多不干净的药物,导致他的身体成长得很慢,肌肉也很不容易练出来,他也是吃了不少苦头才把刀法练成这样的。
看清他的喉结后,阿芷气馁地低下头,她恹恹地蹲在草丛里继续从泥土里翻找松茸,清澈的双眸里除了那股子的倔气,还有点沮丧,闷闷不乐。
“喂,你们男人是不是都很向往京城?”
崔遗琅把找到松茸扔进背篓里:“我是去京城找我爹的。”
见原本吵吵嚷嚷的阿芷一直没出声,他看向那个把自己蜷缩成个小蘑菇的女孩:“你怎么了,不高兴吗?”
阿芷闷闷道:“以前哥哥一直想去京城,说是想去京城干一番大事业,等他出人头地后就把我和爷爷接过去过好日子。为这个爷爷经常和哥哥吵架,说什么也不让他去。现在他不嚷嚷要去京城,倒是成天骂起官府来,可是我觉得他总有一天还是会离开这个村子,离开我和爷爷。”
崔遗琅:“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
“……我也不知道,哥哥从小就是村子里最聪明的小孩,爹还在的时候,家
里还有几个钱,送他去学堂念过几年书,村里读过书的男孩子都不想再呆在这个穷地方。”
阿芷看向山下的小村庄:“你也看到了,村里没几个年轻人了,都出去打拼了。可建功立业哪有那么容易,官府不是在征兵吗?隔壁大妞的哥哥头一个报名参军,临走前还跟他爹娘信心满满地保证一定会出人头地,结果没几天官府就送来了白幡……我总担心哥哥有一天也会走,我,我不想和爷爷哥哥分开。”
心里这样想,但阿芷心里很清楚,像她哥哥那样的男孩,心是野的,这里留不住他。
崔遗琅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好道:“可是大家总是要分开的,你以后也会成亲离开爷爷。”
他这话其实也是说给小时候自己听,他小时候也和阿芷有同样的想法,他和母亲一同陪在世子殿下身边,日子真的很幸福,也正是因为太幸福了,他总担心这样的日子会消失。
长大后,他也渐渐明白世子总有一天会成亲,世子的妻子和孩子才是能陪伴他一生的,而自己不过是世子随手救下的一个小侍童而已,对世子来说并不重要。
现在因为江都王的死,他狼狈地逃离江宁郡,小时候总是害怕的事果然灵验了,他心里很难受,却也只能接受这个事实。
外面的世界总是风云变化的,无论如何,都不会因为他的意志改变。
崔遗琅说话直接明了,恰好戳中阿芷的痛处,她感觉自己眼泪都要流出来了,猛地从地上站起来:“说话那么难听,安慰我一下会死啊。”
她两眼泪汪汪的,但眼神里满是倔气,不肯轻易掉下泪来。
崔遗琅也和她一起站起身,不太明白她为什么突然变脸了,最后勉强憋出几个字:“你别伤心。”
阿芷垂头丧气地重新蹲下:“……算了,还不如不安慰呢。”
她好奇地看身边的少年:“喂,你也是男人,去京城也是想建功立业吗?”
崔遗琅看向腰间的那把赤练刀,摇摇头:“我只要能呆在我娘身边就很满足了,等我去京城找到我爹,我就把她接回来,再也不离开她。”
梅笙从来没期望过儿子能够振兴门楣,光宗耀祖,她知道他们这样的身份,能活着都是很不容易的事,只要能和儿子平平安安地生活在一起,她就心满意足了。
听到他的回答,阿芷心里突然有点高兴,她也不知道自己在高兴什么,总之看眼前的少年又顺眼了不少。
她走到另一处做过标记的地方,刚蹲下便听到草丛里有奇怪的声音。
阿芷想起这后山是有野兽的,她低叫了一声,连忙起身跑开,崔遗琅上前将她护在身后,把手放在刀柄上,眼神变得凌冽冷肃起来。
两人小心地拨开草丛,原来是一只野猪,正在哼哼唧唧地吃树下掉下来的果子。
深山老林出现野猪倒也不稀奇,但这玩意儿力气大,通常要村子好几个壮汉一起才能将它制服。
阿芷眼馋地看向野猪:“好肥的野猪。”
野猪肉其实味道不怎么好,但好歹是肉,阿芷上一次吃肉还是在过年的时候,今年是灾年,收成不好,能吃饱都是个难题,更何况是吃肉。
崔遗琅看向她:“你想吃肉?”
他拔出腰间的赤练刀,语气平淡道:“你退后。”
阿芷下意识地往后退:“你想干……”
“唰——”
她话还没说完,眼前便闪过一道血色的虹光,刺得她忍不住闭上眼。
回过神后,崔遗琅右手的赤练刀已经插入野猪的脖子里,另一只手摁住它的头,将它死死地压在地面,不让它挣脱。
脖子上的剧痛让野猪拼命挣扎起来,崔遗琅却死死地压住它,地上的血越来越多,渐渐地,它挣扎的力度小了,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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