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时间,辽河东岸。
薛万彻的一万骑已化整为零,分为百队、每队百骑。他们如蝗虫过境,专挑高句丽边境的薄弱处下手。
与苏定方的雷霆手段不同,薛万彻更擅长阴损手段。
九月二十二,高句丽边境重镇乌骨城,边南三十里处的李家堡。
此堡乃当地豪族所建,墙高两丈,有私兵三百。堡内储粮万石,水源自备,易守难攻。
按常理,唐军百骑小队不会招惹这种硬骨头。
但薛万彻偏要打。
他亲自率领一队,趁夜摸到堡外。隔着远远的,就将热气球升上天。
等热气球漂到乌堡上空,用油脂制作的**,倾泻而下。
轰隆——!
一道道闷雷声中,堡墙内顿时一片火海,连带着堡门也燃烧起来。
堡内之人正忙着救火,堡门被唐军用撞木给轰开。
他们也不**,只抢粮食。将粮仓搬空,运不走的就地焚烧。
更损的是,薛万彻临走前,令士卒将堡中水井全部倒入死畜、粪便。
“这……”有士卒不忍,“将军,百姓也要喝水啊。”
薛万彻冷笑:“百姓?你可知这堡中百姓,每年要向平壤纳粮多少?他们的子弟,又有多少在高句丽军中效命?”
他扬鞭指向南方:“记住,这里是敌国。对敌国百姓仁慈,就是对我大唐士卒残忍。”
消息传开,边境高句丽村落,纷纷弃家逃亡。
他们不敢去小城,担心小城守军不足,怕被唐军攻破。只能拖家带口,往乌骨城或者白岩城等大城**。
这正是魏叔玉想要的。
十月底,乌骨城人口暴增三成。城内粮价飞涨,一斗米卖到百文,是平日的五倍。
城主泉男生,焦头烂额。
“父亲让我镇守乌骨,说是后方安稳。可如今唐军骚扰不断,流民涌入,城中粮草只够支撑一月!”
副将劝道:“少城主不如向平壤求援?”
“求援?”泉男生苦笑,“父亲正在辽水集结大军,准备与唐军决战,哪有余粮给我?”
他望向城外绵延的难民营,眼中闪过狠色:
“传令,即日起,非本城户籍者不得入城。已入城者,三日不纳‘保捐’者,逐出城外!”
命令一下,民怨沸腾。
可泉男生管不了那么多。他只要乌骨城不丢,至于城外百姓的死活,压根就顾不上。
而此时薛万彻麾下的小队,像蚂蚁搬家般,正源源不断押解着奴隶前往辽西。
……
与当皇帝前所打的仗不同,此次东征高句丽所打的仗实在是太富裕。
从粮草方面来讲,上千万石的粮食,外加上百万石的肉干。
哪怕是现在,李世民依旧有些不敢置信。
那不是一点粮食,足足有上千万石啊,甚至比长安、洛阳附近的官仓还要多。
更别提百万石的肉干,用牛羊来计算的话,差不多需要三百万只。
更何况炮制百万石肉干,所用到盐巴的价值,也是个天大的财富。
强盛,实在是太强盛啦。
魏叔玉用他们换取东北的资源,说起来朝廷亏欠他许多啊。
“玉儿,你的行军长史,干得还真是不赖啊。”
魏叔玉笑着摆摆手,他并没有邀功。
“说起来还是父皇的功劳,没有您无比的信任,小婿怎可能弄来如此多的粮食。”
李世民深吸一口,空气中诱人的肉干香味,让他格外的迷恋。
“朕从年轻时开始,大大小小打过无数的仗,从未打过如此富裕的仗啊。”
李靖跟着点头附和:“的确太富裕了。粮草、甲胄、保暖装备、马匹以及飞天神球,大唐可以横推周边任何势力!”
程咬金吐掉嘴里枯黄的草茎,“早知道过来打不了仗,还不如在长安待着。
来营州连酒都喝不爽利,实在是糟糕透了。”
秦琼拍拍程咬金的肩膀:“知节切莫胡说,东征高句丽事大,切莫因喝酒误陛下的大事!”
“程伯伯,叔玉车厢里的美酒,为何隔三差五的少几瓶?”
“啊??”
李世民惊愕的看着程咬金,用手指着他:
“朕就说嘛,知节最近几天没吵着喝酒,原来是偷偷喝饱了啊。”
“哈哈哈......”
就在众人调笑程咬金时,一红翎信使策马飞奔而来:
“黑河大捷,斩首四万,俘虏一万!”
李世民激动得身子颤栗不已,连忙让人将捷报送上来。
等他看完苏定方写的信,忍不住狠狠的挥下手臂。
“哈哈哈...不愧是苏定方,简直是从未有过的大胜。
一万对五万,居然只折损几十人。强盛,实在是太强盛了。”
李世民的话音刚落,又一信使飞奔而至。
“辽东大捷,薛万彻将军在辽西俘获五万奴隶,正押着他们返回沈州。”
信使口中的沈州,就是后世的沈阳,因为周边有沈水而命名沈州。
“父皇,沈州与营州间相隔七百里,靠驮马运输粮食有些慢。
既然薛将军抓回几万奴隶,就让他们修两地间的驰道吧。”
“啊这......”
李世民的脸皮抽搐不停,第一次听说打仗时修驰道的。
长孙无忌眼中精光一闪:“魏驸马,这样不好吧。虽说粮食不欠缺,但修驰道的话,多少得分几万兵马看守他们。
万一影响东征高句丽,那后果你可担不起。”
魏叔玉不屑的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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