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现代言情 > 重回真千金认亲前[年代] 爱吃醋的公主

1. 第 1 章

小说:

重回真千金认亲前[年代]

作者:

爱吃醋的公主

分类:

现代言情

孟婉呆呆地望着梳妆镜中皮肤白嫩,没有丝毫细纹的自己,虽然已经过了一晚上,但是她还是无法相信自己回到了一九九五年。

这一年她二十二岁,得益于出生在一个富足的家庭,所以成了别人心中羡慕的千金小姐。

孟婉的父亲孟庆岩是大学教授,得意门生遍布政商,母亲程雪华是当地最大的医院的副院长,治愈病患不计其数。

哥哥孟兴阳年纪轻轻已经做到了测绘局科长的位置,嫂子孙静也是一名人民教师。

这样的配置,妥妥的一个高知富裕家庭,孟婉出生在这样的家庭中,从小衣食无忧,零花钱不断,到哪里都有人捧着,再加上她生的貌美,活脱脱的一个千金小姐。

所有人都认为这样的家庭养出来的孩子怎么也不会太差,但是孟婉就是那个特例。

因为孟婉年幼时,跟着下放的父母吃了一点苦,后来□□结束,孟家夫妇恢复原职,为了弥补女儿受过的罪,极尽所能给她最好的。

这也就把孟婉养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眼高手低,骄纵任性的大小姐。

眼看着到了该工作的年纪,孟婉却整日和一堆狐朋狗友在外厮混,没有一点要上进的野心。

父亲孟庆岩悉心劝诫:“我们学校里后勤部有一个空缺,正适合你。”

孟婉撇撇嘴:“后勤有什么好的,工作不简单还不落好,不去。”

母亲程雪华苦口婆心:“我的好女儿,听妈的话,去学医吧,做医生多受人尊敬啊。”

孟婉不屑一顾:“光受人尊敬了,整天累得要死。”

哥哥孟兴阳费尽口舌:“好妹妹,哥哥有一个朋友在做生意,你去了总经理的位置就交给你。”

孟婉眉毛轻挑:“不就是卖东西嘛,没意思。”

最后万般折中之下,孟婉去了市里文化馆做图书管理员,负责整理报刊,给群众做借书登记,人手不够的时候还要负责收门票,因为她学历只到高中且是靠关系进去的,所以也没有一个固定的编制。

其实孟婉还有更好的选择,但是实在是难以再找到一个既清闲又可以带薪看各种书籍报刊的工作,所以即便没有编制,她还是接下了这份让她没那么讨厌的工作。

因为孟婉平时就喜欢看一些小说和历史方面的书籍,虽说她学习成绩不好,但是她的语文和历史不差的,英语也凑合,只不过是数学物理这些理科拉了后腿,高考数学只考了二十六分。

孟庆岩得知这个消息差点没气昏过去,一个经济学教授的孩子,数学居然才考了二十六分,出成绩那几天他都是避着同事走的,生怕有人问起孟婉的成绩,让人家笑话。

原本想着女儿最次可以考上个大专,有个文聘,以后给她安排工作更方便点,可是却没想到孟婉的成绩和大专都差了十万八千里。

在这个遍地机会的九十年代,孟婉既没有考上大学,也没有进体制内,连做生意的边都没碰到,一手好牌硬生生的打的稀巴烂,饭都喂到嘴里了,都懒得咀嚼。

曾经的孟婉以为自己一辈子都会沐浴在父母兄长的光环中,享受着他们带来的资源和便利,肆意潇洒的游戏人间。

可是就在三十岁那年,真千金找上了门,孟婉靠血缘所拥有的一切,在被矫正之后全部归零,那个时候她才后知后觉的意识到,这么多年她居然什么都没有握在自己手中。

她也在一夜之间成了一个偷窃别人人生的假货。

自那之后她就失去了心气,硬生生的熬到四十岁的年纪,郁郁而终。

临终之前她无比后悔,如果有机会重活一世,她的人生绝对不该如此。

也许是上天同情她的遭遇,真的给了她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让她回到了真千金认亲前,一切的一切还在她的掌控中。

孟婉当即下定决心,她要在这之前,把可以安身立命的本事牢牢地攥在自己手里,靠谁都不如靠自己!

“哐哐哐”,房间的木门发出沉闷的敲击声,撞破了孟婉沉溺的思绪,把她拉回现实。

“来了。”孟婉冲镜子里咧着嘴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她的人生,开始了!

*

孟婉刚给自己打了气,下一刻就被迎面泼了一盆冷水。

她打开门,门外站着的孟兴阳一脸急切道:“小婉,爸喊你去客厅。”

孟婉再次见到认亲前的哥哥的喜悦还未涌上心头,就被他这欲言又止的模样搞得摸不着头脑,凭借着过来人的身份,她在大脑中快速检索着她即将要面对的情况。

可是奈何时间过去的太久,眼前孟兴阳又催的急,她的脑子一下子短了路,只能先跟着他到客厅,走一步看一步,反正在她的记忆里,除了她没和孟家夫妇打招呼就和前夫领了证这件事让他们大发雷霆,其余的事情最多也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她撒撒娇就过去了。

孟家住的是一套公租房,是孟庆岩学校分的房子,三室一厅一厨一卫,一家六口人住在一起,略显拥挤,孟婉住在穿过走廊的最里面一间。

孟兴阳的单位前年就给他分了房子,但是他发扬风格,把那套两室一厅让给了一位带着爱人和家里的五口人挤在两个房间的同事,本想着过段时间还会有新的房子,可是等来等去都是一居室,要不然就是合住,他都不是很满意,就这么一直拖到了现在还在家中住着。

走廊不长,几步便到了客厅,红色沙发右侧,坐着一个留着平头的男人,身穿一件浆洗的发黄的白衬衣,衣领边已经起了毛,旁边是一个低着头畏畏缩缩的姑娘。

孟婉一眼认出这个姑娘是她在文化馆的同事,许秋云。

刹那间回忆像电闪雷鸣般在大脑中疯狂作响,她记起来了,这个男人是许秋云的哥哥许宏天。

前些日子百货商店里上了一批从香港进来的新款式服装,但是孟婉这个月的工资已经花了个精光,还和家里要了四千块买了一个摩托罗拉的寻呼机,这已经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所以她实在是难以再为了衣服和家里开口要钱。

她只能在心里盘算着下个月工资一到手就冲到百货商店把她喜欢的裙子全部拿下。

心里是这么计划的,但是她的腿却有自己的主意,每天下班都要绕一大圈走到百货商店看看橱窗里的裙子,想象着它们穿在自己身上的模样,终于有一天,她从售货员口中得知她最喜欢的那条粉红色高腰纺纱裙只剩下一条。

这可把孟婉给急坏了,她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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