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番外五独白
【季教授的三十年】
三年前,决定去国外的前一晚,我抽了很多烟,下午刚拆开的烟盒渐空,身体倒是没什么反应,只是咳几声。
进屋要和我谈判的老爸刚跨进来半步就被浓重的烟草味给熏跑了,举着藤条要抽我的老爷子,一进门就咳的举不起手里的藤条。
“你!你……咳咳咳…这个小兔崽子……”
我其实一点也不生气老爷子骂我,我知道我任性,忤逆,离经叛道。
只是被骂几句打两下,都是我应该。
老爷子做了一辈子的警察,抓得了穷凶极恶的亡命之徒,审的了诡计多端的犯罪分子。
却偏偏败在了我这个油盐不进的亲孙子身上。
季家世代清白,个个争气,只有我,是个例外。
我刚会爬的年纪,老爷子就抱着我进了大队,刚回跑的年纪,就被安排跟在队伍后头跟练。
从小,老爷子就培养我的体能,我的意识,教我分析现场,教我追踪反追踪,教我心理战……
那时候我只有十岁,却已经预见我十年后会在哪,会变成什么样。
做警察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老爷子总这样问我,父母也这样问,身边的好友也曾这样不解过。
是啊,做警察,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也时常在心里这样想。
没有什么不好的吧。
就这样安分的走下去,走在康庄大道上。
可是。
我做不到。
十岁那年,原本应该跟着警队训练的某个午后,母亲拉着我,去了一座恢宏壮丽的园子。
我认得牌匾上的字——止园。
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以后,我会常来这儿。
在这里,我认识了个小孩。
小孩穿着一件杏色的小马褂,袖口镶着金丝叶竹,活像是古画里走出来的小公子。
长得也是白白净净,软乎乎的脸蛋上映着一对甜甜的梨涡。
我一开始是不想和他玩的。
可这个漂亮小糯米团子,总是拽着我的衣服,奶声奶气的叫我:“哥哥……”
小孩让我和他玩的第一个东西。
是毛笔。
好没意思。
奈何老母亲发话,没办法,我只能被小孩牵着坐在堆满纸张笔墨的案桌前。
小孩虽然年纪小,字倒是写的不赖,我趴在案桌上看了会,望向窗
外:“这有什么好玩的我带你玩别的。”
“什么好玩的?”小男孩的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我。
我没有见过这么明亮的眼睛。
我牵起那只白的好像从来没有见过太阳的小手往院子里冲:“掏鸟窝。”
我常干这样的事。
老宅后园里有几棵老树年纪比我的老父亲还大枝桠繁茂盘根错节。
我好动又贪玩总是上树去掏鸟窝抓知了摇晃着树上的木枝带着清新气味的树叶落得满地。
老爷子很爱惜那几棵树总是将我从树上拽下来打。
但我皮糙肉厚的一点也不长记性继续爬。
我托着小孩爬上园里一颗粗壮的老榕树。
“哥哥你这个好像是比我的好玩。”小孩小小一只坐在结实的树干上指着枝头停留的蝴蝶:“哥哥快看!是蓝色的蝴蝶!”
“我还见过红色的呢。”
“哥哥好厉害!”
“哥哥等会你能抱我下去吗我有点怕。”
“哥哥……”
“哥哥……”
从那天起我多了个小弟弟。
后来我得空就会去止园。
在我一顿能吃三碗米饭的年纪小孩却大病了一场躺在床上瘦的好像只剩下了骨头。
我看的心疼
温砚摇着头看着窗外那颗参天大树和我说:“一点也不疼哥哥可我现在好想去捉知了啊。”
是如火般的夏季蝉鸣喧嚣。
“我去给你抓你好好睡觉。”
那天我抓了三大瓶知了只觉园里的蝉鸣声都带上了几分惊慌和仇恨。
温砚练字很刻苦身体还没有恢复好就重新回了书房一练就是一天。
我常常劝他:“养身体才是最重要的啊你现在不适合练字。”
男孩只是摇摇头那张本该肉乎乎的脸颊因为生病肉眼可见的削瘦:“爸爸和妈妈会不高兴的。”
“那你高兴吗?”我问他。
男孩明显迟疑了顿了顿似乎在消化这个从没人和自己提过的问句。
而后垂下了眼:“他们高兴我才能高兴。”
在那一刻我明白了。
我和温砚是一样的。
但又好像不一样。
他比我乖巧比我懂事。
所以在我一天恨不得然三次头叼着烟抡酒瓶最坏的年纪里。
小
孩成了老爷子挂在嘴边的模范楷模。
当然我完全赞同。
温砚的确足够优秀。
我不想带坏他所以开始躲着他。
其实还有一个……我不得不承认的原因。
我好像喜欢上了这个小孩。
其实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的温砚。
可能是在我偷改志愿成为远近闻名的“罪人”只有小孩问我有没有录上自己喜欢的大学和专业的时候。
可能是在我十七岁生日那年他亲手做了一个丑蛋糕傻乐着给我唱生日快乐歌的时。
可能是运动会上向来体质虚弱跑几步就喘的温砚陪我跑玩一千米最后一圈的时候。
可能是我们都还很小小温砚说要给我做老婆的时候。
还有可能是我在第一次见温砚他叫我“哥哥”的时候。
我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我只知道爱意野蛮生长强硬压下的情感在心口蠢蠢欲动。
可我明白
我应该扮演好一个哥哥的角色除此之外我不该在做他想。
温砚还没有成年甚至刚刚上的高中我不可能允许自己去靠近他。
所以我很少再去找他我们很少见面。
即使见面也只是随口聊几句。
我以为情感可以克制。
我以为喜欢就像一杯热可可冷掉了也就不会再惦记。
我试图冷下这段关系这份感情。
所以在我一意孤行去学习文学后我又一意孤行的选择出国。
在做这个决定的时候手边的玻璃缸里被我塞满烟头。
我盯着窗外岚京秋季的风光。
我开车一路沿着枫林大道来到止园门外。
我没有勇气进去和温砚告别只捡起一片落在柏油路上火红的枫叶。
我记得温砚喜欢枫树也喜欢枫叶。
更喜欢秋天。
但也就是在温砚最喜欢的季节里我选择了离开。
在美国的那三年我将全身心都投进学习和工作里。
因为是自己执意来的国外我的手头并不宽裕所以安顿好后我便去了一家西餐厅兼职。
所幸我的英文不错在西餐厅端了几天盘子后我开始着手做一些简单的翻译工作日子凑活着也还能过。
半年后我靠着翻译工作和奖学金不用再去西餐厅兼职。
我不
喜欢吃洋人餐,一周去一次华人超市,一次屯足一周的食材。
我向来不太讲究,自己做菜也很随便,经常一天吃三次挂面。
坐在电脑前,看着满屏的英文,能看懂,却又觉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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