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红盖头落下来,阿锦只能继续跟着慎儿向前行。突然驻足,红盖视线内出现了一双黑丝履。
慎儿悄声道:“这是东平侯的姨母。东平侯父母去世早,现在能帮着在府里主事的就这一个姨母了。”
那姨母在歉意地与曹阿婆寒暄:“东平侯生病多年,府里也没一个能管事的,今日续娶,一是冲冲喜,没准有了这桩喜事,病就好了,幸许还能站起来;二来,府里也该有个主事的,还想求个一子半女。侯府这些年人丁稀疏,我作为姨母,也算长辈,只好出面来操持这次婚礼。但眼下的原因,只能从简,就委屈新妇了。”
就听曹阿婆谦逊道:“二小姐顽劣,本是小地方的人,平素没见过世面,还望夫人与东平侯能多担待。能为东平侯做填房,也是阿锦上辈子修来的福气。”
“那就今晚拜堂成亲吧,让一对新人也早入洞房歇息。你们也一路辛苦了。”
阿锦被扶进一个宽宏的厅堂里,由于谁也看不到,只能干站着,还好奇东平侯若是刚才那个英俊的男子,他要是不能站立,该如何拜天地?
那个叫慎儿的丫环又贴耳小声道:“马上要拜堂了。”
突然听到一声哄亮的鸡啼,一件毛绒绒之物塞进了手里,阿锦惊叫一声,脱了手,一只大公鸡扇着翅膀满屋子扑啦啦乱飞开去。
慎儿急忙小声道:“二小姐,你怎么撒手了?”
“为何给我一只公鸡啊?”
“家主不能动弹,拜不了堂,只能用大公鸡代替。”
哦,还能这样。
趁众人在鸡飞狗跳的混乱中,阿锦悄悄掀红盖头一角,迅速看了一眼周围,这才看清整个婚礼上也没几个人,除了周围挂了红绸,当真是简朴。现在大家被一只雄健的大公鸡满屋子一扑腾,竟显得有些狼狈和滑稽。
在众人忙着围追大公鸡时,在室内的珠帘后面,隐隐出现一个身影,由一个书童推着,在帘后静静地看着这一切。
阿锦对上他的目光,连忙放下红盖头,感觉那个活死人在审视自己。
很快大公鸡被摁住了,一个胖胖的妇人抱着走过来,郑重地塞进阿锦怀里,粗声大气道:“这次抱住了,别再飞了。再飞不吉利!”
这肥婆相当无礼,也不知是谁。
阿锦就紧紧抱住一只咕咕叫、还不时啄自己手背的替代品,很快在“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中,强摁着大公鸡的头,拜天拜地拜公鸡,直至“礼成”,才结束了这闹剧般的婚礼。
尽管自己是冒名顶替的十二日新妇,本不应该在乎这些的,阿锦还是有被戏耍的感觉,起码是对自己不尊重,新郎明明在,又没死,为什么要和一只大公鸡成亲?这东平侯不是有什么特殊癖好吧?
当晚进了洞房,也只能看到红盖头下那一圈地板,是花纹清晰的黑红木,权贵之家还真是豪奢。
阿锦坐在榻上,就一直坐着,感觉仆人都出去了,自己还是干坐着,也没人来掀红盖头,就琢磨着,这盖头是由自己掀吗?第一次做新妇,没经验,倒是等的有点饿了,从红盖头斜下角里,瞅到案子上有糕点,就悄悄伸手拿了一块吃。
忽然间全身又麻痹起来,四肢绵软,手中糕点都差点掉地上,又该到吃药时间了。阿锦也顾不得了,连忙自己扯下红盖头——在红盖头落下的一瞬间,就在眼前,看到一双深邃幽冷的眼睛,在烛光下,正注视着自己。
阿锦也怔怔看着他,不知为何,觉得他的目光像冬夜的太液池映着银河一样,虽然冷嗖嗖的,却有一种深远辽阔感,一种无法言语像深渊一样的东西。
而且这张脸是如此年轻,有着刀削般的线条轮廊,高高的鼻梁,剑字眉,即使冷若冰雕,依人让人感觉到内在强大的生命力。但却被禁锢在椅子上,一动不能动……这就是活死人?
隐隐有一种诡异感。
“东平侯…哦,郎君,我、我有点事。”阿锦不管不顾站起来,径直走向门外。
刚才窗棂上已晃过一个浅浅的影子,应该是曹阿婆。说好的这个时辰,她要给自己送药的。
阿锦来到门口,果然看到曹阿婆正提着一壶茶水等着,声音也变温和了,“夫人从小一直喜欢我煮的枸橼茶,还好,这次我带了几个枸橼过来。”
曹阿婆说着把茶壶交到阿锦手里,“劳累一天了,夫人好好歇息吧,照顾好家主。在下告退。”
曹阿婆说完,揖了一礼,规规矩矩离开了,与昨晚在客栈和今天在马车上居高临下的姿态完全不同。
这也提醒了阿锦,原来自己的身份已随刚才的拜堂完全改变了,现在自己是东平侯府的续弦夫人了。
阿锦回到洞房,拿起纤白细瓷杯,倒上茶水,果然清新的枸椽香味飘满了屋子。
“郎、郎君,您渴吗?”她小心地看向新郎,发现他的眼神是平直的,一直就没变过,眼珠好像都不会转动。
“那我先饮了。”阿锦在喝水时,把手心里的那粒黑色药丸悄悄吞了下去,身体的麻痹劲才渐渐缓了过来。
身体好点了,腹中咕咕叫了。案子上已摆好了餐食,都是香甜可口的。阿锦也不客气,坐在案子旁大吃一顿,不是东平侯不能说话吗?应该也不能挑剔自己的吃相。
在端水喝时,还用余光打量了新郎,敞在外面紧实的胳膊,也不是那种瘦骨嶙峋活死人的样子,身材倒是不胖不瘦恰恰好。
阿锦喝着水,从他面前转身走过时,还特意不小心踩了他的脚,隔着一层灰丝履软鞋,也能感觉到他脚面硬梆梆的。
“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阿锦借机蹲下身,摸了一下自己踩过的地方,他的脚和腿都不是那种软弱无力的感觉,相反,绷得很真,内有一种暗力,但怎么成了活死人?悄悄打量他,也不像是装的。
听曹阿婆说,他在椅子上这样坐了五年了。
如果是正常人,五年也会坐出毛病来吧?
阿锦又试探性戳了一下他修长的手指和手背,也没反应。
她倒松了一口气,就这样子,还要娶妻,娶妻有何用啊?冲喜,要怎么冲啊?连晚上歇息都成问题吧?
此时书童在门口出现了,进屋来先向阿锦行了揖礼,便不声不响把东平侯推到内室的榻旁。东平侯坐的椅子是和床榻等高的,由椅子上平移到榻上,只需要一把力气就可以了。然后脱掉靴子,放下红帐子,书童又向阿锦揖了一礼后,才不声不响离开了。
原来有专门伺侯的仆人,倒不用自己手足无措了。
阿锦看着喜庆的大红帐子在夜风中摇曳,自己可不敢躺在榻上,自己本来就是冒牌的,没必要舍身去侍侯。好在东平侯全身僵硬,也不能说话,也就不能怎么着自己。
当晚她便坐在椅子上过夜,由于在马车上昏睡了多半天,并不怎么困,便守着烛光从容地打瞌睡,倒是半醒半眠间,恍惚地看看榻上的男子,这张面庞实在太过英俊,即使睡得悄无声息,她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一夜寂静,什么也没发生。
第二天一早,阿锦从椅子上醒来,榻上已经空了,东平侯已坐在椅子上,由书童推着,正走出房间。
看来这新郎君,生活还挺自律的。
由于刚来新地方,阿锦也是好奇,在房间里上下打量,墙上挂着的弓,筒中的箭,木架上的刀和剑,还有案子上的一摞书,应该很能说明问题吧,这东平侯以前应该是文武双全的。她随便拿起一册翻了翻,其中一页竟有一个少年将军的画像,正烈火烹油的年纪,却戴着一张奇怪的银色面具,遮住了多半张脸,看侧影酷似东平侯。
这时慎儿进来,笑嘻嘻的,说吃早餐时间到了。
“这位是谁?”
慎儿只瞄了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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