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云镇的街道热闹非常。
一群人围作一团,不知在看什么。
穿过窜动着的人头,方见是一位十二三岁的少女正跪着磕头,口中念念有词:“求各位行行好,借我些钱财安葬娘亲,求求你们了……”
她面前摆着一张草席,上面躺着的人已无生机,被洗得发白的衣袍严严实实地遮盖住。
一位妇人面露不忍,出声询问:“可能签卖身契?”
一场丧事少说也得三五贯钱,这姑娘此时看着可怜,但若是拿了钱以后跑了,她岂不是赔了大本?不如签个卖身契稳当,有身契在手,保管听话。
“卖身契?不行……”她在娘跟前立过誓的,此生绝不为奴为婢。
“但我可以签雇契!”少女仰着头,眼中满是近似哀求的希冀,“我什么都肯做的!大娘,只要您能帮我尽快安葬母亲,什么脏活累活我都肯做的!”
妇人看着眼前人姣好的面容,内心登时打起了退堂鼓。
这等样貌的丫头,怕是十贯钱也养不起的,等闲人家可使唤不起。
妇人放下心中的怜悯,摇摇头走开了。
少女抿抿唇,锲而不舍继续磕头:“求求你们……”
只要有一个人就好,哪怕只有一个。
忽地,一柄折扇止住她的动作,迫使她抬起脸来。
折扇的主人身着锦衣,二十好几的模样,居高临下微微俯身,态度轻佻地打量起这张脸。
目光盈盈如秋水,看得人心都化了,此时年岁尚小便已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想必再养个两三年,姿色更是了不得。
“不错。”锦衣男子满意地点点头,露出笑容,“何必做那个些脏活累活,不若到我家来享享清福。”
有人认出他,小声与旁边的人议论道:“这不是薛家的二公子嘛,又看上人家美娇娘了,都纳了八房妾室了吧?”
“多谢公子抬爱,区区贱民无福消受。”少女轻声婉拒,撇开头不敢看他,紧张地攥紧膝上的衣料。
她娘说过,妾室,那是比奴婢还遭人轻贱的东西。
锦衣公子瞬间拉下脸,收起折扇,站直了身子。
他身后的小厮立马上前,冲地上的尸身踹去一脚,啐道:“不识抬举的东西!”
“娘!”少女惊叫一声,急忙扑上去,将裸露出的青白色手指拢在衣服下,敢怒不敢言。
人群中传来窸窸窣窣的交谈声。
“这下可糟喽,被这薛家公子看上的小娘子,甭管乐意不乐意,最后无一例外,全都得进了薛家的门。”
“这叫什么‘糟’?分明是天大的好事,进薛家去吃香喝辣岂不快活?”
“怎么?大柱你意动?”
“我意动也没法子啊,我一男子汉,又不是美娇娘,入不得贵人的眼。”
神态夸张,语气饱含遗憾,好像恨不能将身下的二两肉割了去,惹得旁人嘻笑不已。
突然间,一滴雨落下,悄声渗入地面的砖缝之中。
不多时,又一滴,两滴,三滴四滴五滴……越来越来多的雨点砸下,干燥的青石砖迅速被浸润。
锦衣男子的后脖颈上沾了雨,整个人被点点湿润凉得一激灵,顿感无趣。
罢了,不过是个解闷的玩意儿。
“哼,咱们走。”话毕,带着小厮疾步离去。
围观者也被这场突如其来的雨冲散,或是归家,或是避雨去了。
天地间只剩下淅淅沥沥的雨声在回荡,似哀鸣,似悲泣。
少女唇瓣颤抖,看着娘亲的衣料被雨水染成深色,豆大的泪珠伴着雨珠从面颊上滚落。
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没有银钱替娘亲办后事的话,她们躲雨又有何用呢?天下之大,无处是她家,倒不如随娘亲一起去了。
“对不起,娘,都是容歌没用。对不起……对不起……”
一旁的茶楼上,有人看着窗外雨景诗兴大发,抑扬顿挫地高声吟道:“天街小雨润如酥……”
何来小雨?分明是暴雨。
容歌再也压抑不住情绪,伏在娘亲身上恸哭出声。
“别哭了,我能帮你。”
哭声戛然而止,少女猛地抬起头,可四下并无人影,她又惊又惧,颤声问道:“谁?……是谁在说话?”
“你可以称我为,‘系统’。”
凌云意决定沿用杜鸣菀对她的称呼,世上无人知晓“系统”何意,足够神秘,也足够能唬人。
“细筒?是哪路神仙吗?”
“现在还不是,以后会是。”凌云意相当严谨,也相当自信。
容歌面露迟疑:“细筒半仙……您为何要帮我?”
凌云意没再纠正她的称呼,看着她周身萦绕着的浓郁怨气,缓缓道:“我要消掉你的怨气。”
已知她与杜明玉谈话一番后,杜明玉身上的怨气消解不少,同时她的灵力恢复了些许。
那么可得,若想恢复灵力,需要助旁人化解怨气。
“啊……”容歌不敢相信,“我身上,有怨气?”
“嗯。”不仅有,还不少呢。
凌云意问:“你有何怨?”
容歌想了想,摇头道:“并无。”
凌云意犯了难,这不是睁眼说瞎话吗?一身的怨气还说无怨。
嘴巴会说谎,周身的怨气可骗不了人。
她坚定道:“你有。”
容歌神色慌乱,急得险些哭出来:“对不住,细筒半仙,我真的不知道我有何怨气。”
“罢了罢了,此事以后再说,”凌云意最受不了小姑娘哭哭啼啼,跟她说,“拿上这些钱,先去将你娘安顿好吧。”
一只黑色的大鸟应声飞来,将口中衔着的钱袋子放到容歌跟前。
容歌接过钱袋子,看看黑鸟,又看看钱袋子,神色古怪。
总觉得这钱袋子有些眼熟呢。
*
这黑色的大鸟正是玄鸟。
凌云意与杜鸣菀在客栈分别后,便有目的地在落云镇上逡巡,不一会儿便发现自己多了条“尾巴”。
她飘至玄鸟面前,玄鸟直勾勾地看着她。
她围着玄鸟转了一圈,玄鸟扑腾着随之转了一圈。
凌云意道:“你居然能看见我。”
仔细观察了半晌,确认它是凡鸟无疑,心下纳罕,她此时隐匿着身形,以她的境界,不该被玄鸟看见才是。
玄鸟并非随处可见的鸟类,但也并不罕见,她从前在卧龙峰上从未见过这种鸟,却在书中读过旁人对其的描述。
“通体玄羽,尾楔形,喙黑色,大而微曲,鼻须长且密,几覆上喙之半。喉、颈及前胸之羽纤长似披针。双瞳、喙、跗跖、趾、爪皆为墨色。”
与眼前这只玄鸟的模样大差不差,只一点不同。
——面前这只玄鸟的羽毛在阳光下烁烁似琉璃,光彩夺目,美不胜收。
可见书中所言并非全然正确,自然之美需得亲身领略。
凌云意还记得它之前偷袭自己,幽幽道:“你上次对我的态度,可凶得很呢。”
玄鸟有心解释,却不知如何说人类的话,只能细细地“嘎”了一声,湿漉漉的黑眼睛眨巴眨巴,看着甚是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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