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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恩仇

小说:

少主大人我真不是故意的

作者:

离笙停

分类:

古典言情

“老板,两串糖葫芦。”

老板闻声抬头,笑盈盈道:“小雨来啦,还是老样子?”

“嗯!”少女点了点头,发梢银铃随动作晃动,发出“铃铃”响声,树枝上的小雀以为是自己的同伴,也跟着欢鸣起来。

任奚雨自小喜食糖葫芦,每回出门都要光顾,来来往往,早在老板嬢嬢这混了熟。

对于她爱吃什么种类,老板摸得一清二楚,迅速取上两串糖葫芦,裹上糯米纸,将其中一支装进油纸包。虽天尚有些冷,独属水果与糖浆的香气仍无可抑制地闯入人的感官。

“来,小雨,一串圆的,一串扁的。”

任奚雨立刻双手接过,一双眼早在刚来时便黏着那两串糖葫芦,几息后才想起来道谢。

她穿着一身黑衫裙,绣工精致的紫藤在裙摆绽放,落下的花瓣似尾尾小鱼,又似片片鸟羽。原是暗淡的颜色,在晶莹的糖葫芦衬托下却奇异地也显出明亮来。

老板不禁露出笑。小姑娘长得格外有灵性,讲话也甜,让人很是喜欢。只是不知为何,这小姑娘平日总有些呆呆的,且年方十五,却不像同龄人一般喜爱粉、黄那类明媚的颜色,偏爱穿些黑色紫色。

不过这丝毫不会削减她半分灵气,反而让她那双眼睛愈发清亮,像九天的银河落入眼底,一颦一笑皆为天造,绝非刻意雕琢。

不像是凡人,而真真像位小仙子。

任奚雨不知她在在人心中竟有如此评价,欲付给老板银两,但在手触碰到腰间时倏然一愣。

那里空空如也,哪还有钱袋的影子?甚至她的蜻蜓坠子也连带着不见了。

她眨了眨眼,不知为何会如此。可看任由将她神情看遍,又找不出半点担忧。

任奚雨冲老板示以礼貌的笑容,道:“嬢嬢,稍等。”

老板看出缘由,原本想说请她吃罢了,在触及她坚定的眼神后又止住,顺着她的话点了点头。

还是等等吧。

老板拿来一只小凳,任奚雨于是就着坐在摊子前。

那抹红色静静地立在面前,在任奚雨眼里它却似一只雀跃的小兔,蹦个不停,让她心痒。

她很想赶快吃掉糖葫芦,但还未付钱,于是忍着耐心一口不动,只时不时低头,眼巴巴地瞧上一眼,教人哭笑不得。好在眼下时节凉爽,糖不会化得那样快。

约莫一盏茶的时间,终于有人气喘吁吁过来,是名穿着朴素的书生。

见到任奚雨,他终于眼睛一亮,用手帕擦了擦汗,将锦袋递给她:“姑娘,你的钱袋子掉了。”

要知道,他可是个书生,手不能缚鸡,跑几步便觉吃力,偏偏这姑娘像水底游鱼,跑得飞快,左拐右拐便在人群中失了踪迹,让他好找。

任奚雨打开钱袋,发现那条蜻蜓坠子与银钱躺在一起,松了口气。

这是仅剩的一条了,幸好还在。

她欲为书生买串糖葫芦以表感谢,书生连连摆手拒绝,口中振振有词地念着“临财毋苟得,临难毋苟免”。

任奚雨没与他推辞,数了几枚铜钱放在摊子上,将小凳放好后便先行离开。

走出几步,她迫不及待将糖葫芦递入口中。

晶透的糖浆“咔嚓”一声裂作碎片,甜蜜的滋味让任奚雨忍不住弯起眼睛。

话本中的仙姬也未必有她享受。

仙姬也会丢东西,真到了丢钱袋子的时候未必就能找回来,而她任奚雨,可是一只锦鲤妖,全天下找不出比她们锦鲤更幸运的人了!

身为锦鲤妖,她自小一帆风顺。丢东西有人还,买东西恰逢降价,就连迷路都能遇到别人这辈子难以见到的机缘,同时,每只锦鲤妖都拥有一枚“鲤祝”,那是锦鲤妖至纯的祝福,被赐予鲤祝的人余生将享有与锦鲤族一般的幸运。

是以会有部分心怀不轨之人将锦鲤妖掳走,以强制手段从他们身上取得鲤祝,以此为自己家中带来财富或者地位。当然,这些还是少数,大部分人还是愿意与锦鲤友善交好的。

当然,世间万物皆绝非完美。因此虽然锦鲤一族幸运非常,却先天比同龄人发育迟缓,身心俱是如此,这也是为何糖葫芦摊子的老板会认为任奚雨“总有些呆呆的”。

不过在任奚雨眼中这并无大碍,反正她已有了极致的运气,发育快或慢嘛,没什么的,大不了她就离那些精得很的人远些,没有比较她便不是那样笨了。

她慢吞吞走到家门口,却发现院子外守着两名侍卫。饶是再迟钝也能知道,家中绝对出了什么事。

她急匆匆进了院子,发现爹娘恭敬地立在一侧,而中央站着名红衣少年,循声望向她。

看清他长相,任奚雨呼吸一滞。

乖乖,这人长得还挺帅呀。

少年肌肤白皙,生着一双清锐星目,眼尾微扬,又不会过于凌厉。红衣黑靴,搭配黑色束腕,头发以丝带束起,少年气扑面而来。此时他微抿着唇,似被心事烦扰。

任奚雨想,他穿的竟与她最爱的糖葫芦同色,心中又同时觉得他眼熟。

不知名少年将她上下看了一遍,而后以手作拳,抵在唇边,不自在道:“你就是任奚雨?”

任奚雨不明所以,但乖巧的点了点头。

少年向她走了两步,摊开手,一只蜻蜓吊坠静静停在他手心,与她腰间那枚一模一样。

她惊讶的捻起那枚吊坠,言语间是掩不住的欣喜。

“是我的小蜻蜓!你在哪里找到的呀?”

一旁的任父任母见自家女儿这副心大的样子,心中不自觉捏了把汗。

这……小雨知不知道她面前的是何人。

任母很想出言提醒,在触及那红色的衣角时又堪堪忍住。他们还不知他所来为何,万一触了人家的霉头就坏了。

少年听到任奚雨的话则是气得要跳脚,他不自觉拔高音调:“你连它在哪丢的都不知道?那你可知我是谁?”

任奚雨不知他为何突然生气,一边祈祷他的怒气不要牵连自己,一边冲他摇头。

“不知道。”

他终于被气笑了,一双眼直直的望进任奚雨的眼睛,一字一句清晰传入她耳中。

“七年前,你为何要害我?”

任奚雨心头狠狠一跳。

啊哦,原来不是牵连到她,而是他生气的源头就是她。

尘封的记忆随着这句话徐徐展开。

……

七年前。

那时的任奚雨还不是锦鲤妖,而是小锦鲤妖。

那日的起因,是任奚雨吵着闹着要吃糖葫芦,但那几日她吃得太多,任母担心她的牙会蛀掉,便严词拒绝。

年方八岁,胆子却比天大。

她趁着任母做饭的功夫偷溜出家门,预备独自去买糖葫芦,去买糖葫芦的路她已跟随爹娘走过许多次,因此心中丝毫不惧怕,反而因为即将吃到糖葫芦雀跃。

待走到小溪边,她忽然发现草丛中躺着一只小狼,看起来年岁尚小,银灰色的毛发上沾满血迹,看起来极为可怖。

她很是惊讶,连忙跑过去,学着大人的样子将一根手指放在它鼻下,只感受到微弱的气息,看来是受了很重的伤。

任奚雨很是忧愁,她不能看着它死在她面前。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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