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还是找李太借了个花瓶。
李太笑吟吟找了只陶瓷花瓶,指尖点了点陈竟客的手背,颇为意味深长:“剑兰好啊,好好养着,别让花蔫儿了。”
剑兰新鲜又娇嫩,她教陈竟客醒了花,剪掉多余的花杆叶子,插好了只要折进瓶里。
她是个做事利落的女人,足一勾,把垃圾篓踢到脚底下,拆完一束花,桌面还是干净不杂乱。
临出门时,陈竟客手里被塞了支护手霜。
“我……我不用这个。”
陈竟客一怔,这也太羞人了,她可能也没什么别的意思,但拿人家的东西总归不好。
李太颔首,抱着臂靠着椅背:“你拿着就好了,总有用得上的时候。”
“谢谢。”
“客气什么,我们都是邻居,照顾一下应该的。”
抱走插好的花,一小支护手霜揣在衣袋里,陈竟客垂眼,还暂时没想好怎么和齐行山讲。
一忙起来又忘记了。
眨眼的功夫,几天过完,最舍不得他去片场的人还当属齐行山。
从背后搂着人亲了又亲,闹出的动静陈竟客都不敢听,按住这人的唇,轻声道:“又不是不回来了,你别这么闹。”
“我想。”齐行山从善如流地张口,咬了咬他手指,声音发闷,“你没走我就想了,行不行?”
按剧组的规定,陈竟客一周只能回来两次,忙起来还不见得真回来,这次走了,下次见面还遥遥无期。
虽然一部电影拍不了多久,还是要隔好几天不见面。
心上人不在眼前,他怎么能不想。
况且陈竟客这一走他心里总不舒服,隐隐担心着什么,想说又讲不出口。
好几次他也安慰自己,去拍个龙套,绝对不会出什么事的。
可陈竟客肯定不止想当个龙套,他也不能这么自私,为了留人在心中这样暗自预测。
齐行山想的胸口发闷,唯一能让他舒服些的出口本人就在眼前。
每次做了那档子事之后人是松快了,陈竟客累极了,窝在他怀里时,他又觉得自己更恶劣。
饮鸩止渴,只是还没到毒性发作的那天,所以分外地甜。
“我是去跑龙套,组里没事,我一有空就回来找你好不好?”
没办法,陈竟客不哄着点他不松手:“行山,我给你打电话,叫你来接我……你别……”
“你明天就走了。”
“走了,剧组也在港城啊,我还能飞不是。”陈竟客哑然失笑。
眼见就没几件衣服挂身上了,明天赶早要去剧组,齐行山眼神幽幽,摆明了不乐意。
他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只不过不想这么早把自己交出去,太仓促,谁都不尽兴。他握了齐行山的手:“明天我会疼……以后都有时间可以慢慢来,先不急,好吗。”
“如果我一定今晚要呢?”齐行山低声问。
汗湿的掌心攥住他,力道却一点点放松。
有机会。
陈竟客都快数不清自己在这个副本里说了多少个以后,放现实,他无论如何也和齐行山提不起这么多承诺。
可能现在一切都是假的,也忍心很多。
哄人的话说了太多,嘴皮子都要磨烂了,齐行山恨不得跟着他去洗澡,乖乖待在床边,眼神反而一直跟着他走。
陈竟客坐在他边上,找了个由头:“行山,最近天好潮,你先把报纸贴好。”
额上温热,吻一触即分。
“好。”
黏腻得人头皮发麻。
陈竟客暗暗叹气,对B88说:“我以前不知道,他分离焦虑有这么严重。”
严重到离开视线,下一秒要加倍的看回来,平时还好,如今有些不太正常了。
B88正巧在线,随意回道:“弃猫效应,这是正常的。”
被丢了一回的猫会更加黏人,小心翼翼。陈竟客皱了眉:“为什么,我哪里丢过他了?”他在这个副本里还没离开过齐行山,怎么会让人这样。
又不是现实里分手过。
B88这才反应过来,干巴巴笑了两声,电子音没有语调:“……毕竟是宿主的心理投射,可能是宿主觉得,齐行山,”它这三个字读的古怪,顿了顿,“的情绪是这样的。”
陈竟客眯起眼。
B88也不太对劲。
趁现在不跑是傻子!系统安静地沉回去,任陈竟客怎么呼唤,打死都不冒头了。
B88以前不是这个态度,也装死,但对他和齐行山完全是腐统看人基,偶尔还在后台发出诡异的嘿嘿嘿电子音。
现在反而避之不及了?
况且,他也不觉得齐行山真离了他活不了。
陈竟客暗自思索,可惜也没多少时间认真想想,面前人阴影遮住光,他后知后觉抬头。
齐行山手指捋过他发顶,垂眼看他:“哥,我弄完了。”
指腹微微用力,可以摸到温热的体温,陈竟客的发丝柔软,贴着他指节,让人不由自主变得更贪婪。
有个声音在他脑海叫嚣:他明天就走,而你都这么听话,这么乖了。
他低头:“哥有什么奖励吗。”
手指滑落,轻刮过陈竟客的眉眼,鼻梁。顺下来,按开唇缝。
*
陈竟客没让齐行山真把他送去片场。
让人看见了不好是一方面,还有,某些人确确实实过分了!他坐在车上,暗骂了齐行山八百遍。
《见》的片场在城北,坐电车去都要好久,陈竟客这回没有迟,准时准点到了,导演居然还在门口等他。
见到他,导演眼睛一亮。
导演是个和气的中年人,同样也不是港城本地人,他是听编剧提了一嘴,新找了个小群演,脸白面生,有种说不上来的气度。
正好人今天来,在门口等一等看。
甫一见陈竟客,他愣了神,却是认可了编剧的说法。
说不上来。
青年垂眼翻阅手上几张纸的剧本,偶尔抬一抬眸,看看周围的人。
周围的人大多都在看他。
陈竟客。
他默念两遍陈竟客的名字,叹息一声,似乎了悟:也是,独在异乡为异客。
《见》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以七八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了一个青年先是靠轮渡来港,在霓虹的港城和故乡两相拉扯的故事。
跨越时间很长,男主人公是个精神敏感的人,一开始不适应港城种种,为了前程又屡次被打败,抛下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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