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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 3 章

小说:

天生大佬

作者:

苏真

分类:

古典言情

第二天一早,程锦年把那包银元拿出来,数了一遍。房租押一付一用了十六块,两身衣裳花了五块八十铜元,加上吃饭,买报纸等,拢共剩下八块银元左右。

她把银元重新包好,抽出两块递过去:“云姐,这钱你拿着,米面粮油、炭火、洗漱用的,你看着添置一些。先紧着要紧的买,拿不准的就挑便宜的,以后有条件了咱们再去换。”

程锦云接过钱,愣了一瞬,她低头看了看手心里那两块银元,又抬头看了看妹妹,手攥了攥,声音发紧:“这……交给我?”

“嗯,附近就有菜市场和二手市场,不用走太远,先买几样,不够再说。”

以前在家里,都是花铜元,银元是很少见的,程锦云把钱攥紧,像是怕掉了,她没再推辞,声音不大,但比平时稳了些:“行,我先去转转,看看都是什么价。”

程锦年没再多说,杂事有人打理,她才能腾出手来想挣钱的事。

程锦云出了门,沿着巷子往菜市场走。这是她第一次一个人在陌生的城市里办事,心里慌得很。

她攥着那两块银元,手心全是汗,走了几步又停下来,回头看,妹妹没跟出来,只有她自己。

菜市场比她想象的大,人声嘈杂,青菜、肉、米面,一排一排的摊子。她站在入口处,不知道该往哪边走,被人流挤了一下,差点摔倒。

一个卖菜的大姐喊她:“小姑娘,买啥?”

程锦云张了张嘴,声音小得自己都听不清。她深吸一口气,告诉自己,妹妹一个人在扛,她不能连买棵菜都办不好。她攥了攥拳头,硬着头皮走过去:“这白菜怎么卖?”

“三铜元一斤。”

“能不能便宜点,两铜元?”

大姐看了她一眼,犹豫了一下:“行吧,看你小姑娘头一回来,给你两铜元,以后记得多来我家买菜啊。”

程锦云买了白菜,又去肉摊前站了好久。猪肉十二铜元一斤,她咬了咬牙,买了一斤。

买完菜,她提着篮子,在一排米面铺子前停下来。她想起妹妹说过,要置办米面粮油,还得看看价钱。她在一家铺子前站定,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正用铁铲翻着木桶里的糙米。

“老板,糙米咋卖?”

“十五铜元一斤。”

程锦云愣了一下:“这么贵?”

老板看了她一眼,叹了口气:“小姑娘,你是刚来海城吧?天冷了,菜不好运,啥都贵。前阵子十二,这几天涨到十五了。过几天还要涨呢,要买趁早。”

程锦云心里一沉,掏钱买了十斤,又打听了油盐的价格,一样样记在心里,该比价的比价,俭省着置办了一点。

她拎着东西往回走,手心不湿了,步子也稳了。虽然腿还有点发软,但总算是把事办成了。

回到家,程锦云把东西一样一样摆出来,把剩下的钱递回去:“买了一斤猪肉、一棵白菜、十斤糙米,油盐买了点,总共花了……”她报了个数,声音不大,但说得很清楚。

顿了顿,程锦云又补了一句,“锦年,米涨价了,老板说天冷了,菜不好运,啥都贵。十五铜元一斤,比前阵子涨了三铜元,说还要涨。”

程锦年没有接找零,推了回去:“剩下的你收着,以后采办的东西多,别来回折腾了。”

程锦云愣了一下,低头看了看手里的钱,又抬头看了看妹妹。妹妹脸上没什么表情,但语气很平,透着信任。

能掌管钱财,这是对她的肯定,程锦云把钱袋攥紧,点了点头:“行,我会做好的。”

程锦年又看了一下买的其他东西,这些基础物资买得实在,价格也算公道,但那句“还要涨”让她心里一沉。

两个人一个月光吃就要花掉三块多,加上水电、炭火、日用品,手里的八块钱撑不了太久,现在连下月房租都没有影子。

她并没有表现的太过惊慌,看了姐姐一眼:“我知道了,这几天先省着点,会有办法的。”

程锦云有些担忧,但想着妹妹这么聪明,应该有了主意,她便没再多说,转身去灶房洗菜了。

程锦年把账在心里又过了一遍,手头这几块钱,省着花最多撑一两个月,一个月之后交不出房租,姐妹俩就要被扫地出门。必须挣钱,立刻,马上。

可她一个十六岁的姑娘,肩不能扛手不能挑。去工厂做女工,一个月七八块,还不够付房租。去茶楼当服务员,工钱少,还容易惹是非。

程锦年想起上辈子看过的穿越小说,女主到了民国靠一支笔起家。她当时觉得这种桥段又爽又俗,现在轮到自己头上,才发现不是爽,是被逼到绝路上的最后一条路。

先活下去,活不下去,什么都是空话。

可她现在连写字的纸笔都没有,她在屋角翻出几张旧报纸,又在灶房寻到半截烧剩下的炭条。

用炭条在报纸空白处试了试,字迹倒是看得清,但拿这个投稿,编辑怕是要当笑话看。

她揣上银元出了门,去了附近的文具店。

文具店的老板是个五十来岁的瘦老头,程锦年挑了一沓稿纸、一瓶墨水、一支最便宜的钢笔,二十个信封,又买了邮票。一套下来花了接近一块五银元。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她咬咬牙付了钱。

她抱着纸笔往回走,路过报摊时停了一下,花了几铜元买了几十份过期的废报纸。

回到住处,程锦年把新买的钢笔拧开,看了一眼墨囊,又拧上。

她把纸笔放在桌上,铺开报纸开始做功课。她花了一天多时间,把十几家报刊的地址、风格和稿费标准记了满满两页纸。

程锦年把那些要求太高,不要新人等等风格不符的一家一家划掉,最后选出七家,包括了稿费高的、门槛低的、名气大的、回款快的……各种各样都各挑了几家,毕竟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

程锦年将钢笔吸满墨水,铺开稿纸。笔尖落在纸面上,停了一下。这是她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正儿八经地动笔。

系统突然冒了出来:“宿主,检测到你在进行与攻略任务无关的活动,当前攻略进度仍为零。”

程锦年在心里回了一句:“我知道。”

“系统建议,优先接触攻略目标。根据数据库分析,攻略目标之一顾晏清,常出入法租界咖啡馆,距离你当前位置不足两公里。”

程锦年顿了一下,两公里,听起来很近。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半新的学生装,又看了看桌上摊开的稿纸。

“我现在去,他能正眼看我吗?”

系统沉默了两秒,像是在计算什么,最后只吐出两个字:“……不能。”

“等我先把稿子寄出去。”

系统没再坚持。

程锦年已经发现了,对方最关心的就是攻略,可她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挣钱活下去。

市面上最不缺的就是才子佳人,她一个无名新人不容易出头。不如找一个新奇的情节,先吸引眼球再说,这在后世很常见的反转,但是程锦年进行市场调研的这几天,却没有见到类似情节,所以她觉得还是有点吸引力的。

她写了一个丫鬟,叫阿蘅。阿蘅是赵家最不起眼的丫鬟,每天扫院子、倒马桶。

直到后来,她开始往老爷书房塞纸条,第一条预言“三日内有血光”,账房先生摔断了腿。第二条预言“当铺要出事”,当铺着了小火。第三条预言“老爷活不过十五”,赵老爷暴跳如雷,请了道士加了护院。

十五那天夜里,阿蘅在炭盆里加了浸过油的木炭,炭火烧得比平时旺得多。

赵老爷嫌热,习惯性地把炭盆往窗帘那边推了推,这是她看了三年的小动作。

火着了,门从外面被插上了。赵家没了主人,没有人怀疑阿蘅。她领了遣散费,走进人群,再也没有回头。

故事的核心不是复仇,是“最不起眼的人掌控一切”。她想了想,给这篇小说取了个名字——《无名》。

程锦年写完最后一个字,搁下笔,通读了一遍。墨迹还没干透,她把稿纸叠整齐。

她没有把全稿装进任何一封信每份只取了开头三分之二,断在“阿蘅把第三张纸条塞进了书房门缝”那一句,剩下的三分之一锁进抽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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