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问天有先天性心脏病,不到一岁就被遗弃,他出生在小县城里,那时候县城没有孤儿院,他被丢在路边,然后被三个奶奶给捡到了。
三个奶奶以前是拉二胡弹古筝和唱曲的艺人,七零八零那会儿,有些村子过节或老人过寿,都会请些人回家里拉拉曲,唱唱戏,热闹热闹,三个奶奶就是干这一行的。
秦问天大一点后,就跟着她们到处拉二胡赚钱,后来在他四岁时,他三奶奶又在外头捡了个孩子回来。
那孩子也有毛病,是脸盲症,这脸盲症其实在孩子小的时候是不怎么能看得出来的,但可能是他的父母通过什么特殊手段知道这孩子不正常,又或者只是单纯的不想要,所以就把孩子给遗弃了。
三奶奶最爱捡东西,她和二奶奶没嫁人,大奶奶嫁过人,可惜年纪轻轻的便守了寡,她们很喜欢孩子,见了就捡。
被三奶奶捡回来的那个孩子叫秦小星,本来应该当秦问天的弟弟,毕竟秦小星就比秦问天小三岁,但三奶奶思前想后,最后目光落在正抱着秦小星的秦问天身上。
她想,秦问天跟着她们,她们没什么钱,这年头爱听曲的越来越少了,她们以后肯定没啥东西留给秦问天,秦问天身子还不好,重活累活都不能干,,他这辈子要是不出意外的话,估计都是穷光蛋的命,没钱就娶不着老婆,没老婆就没孩子,没孩子以后老了跟前连个端屎端尿的都没有。
她们三个虽然也没孩子,但好歹有秦问天,秦问天大了能给她们送终,可秦问天死了,谁给他送终摔盆?
几个老人想来想去,便让秦问天把秦小星当儿子养,所以秦问天虽然年轻,但他的儿子却已经非常的大了。
小孩子也不懂事,秦小星小时候总是爸爸爸爸的叫秦问天,长大后他知道他和秦问天相差不大,不该叫秦问天爸爸,但他改不过来,也总是爸爸爸爸的叫。
秦小星读书很厉害,跳了三次级,最后一位奶奶去世时他已经读博士准备毕业了,秦问天不忍他半途而废,就想缀学打工供他读。
秦小星确实是出息,二十岁就成了圈子里响当当的人物,圈子里的人说他打官司很厉害,稳定发挥,百分百赢,发挥好一点,能把对方当事人和律师都送进去,超常发挥的话,连法官他都能送进去。
秦小星出息了,秦问天便不用再那么拼命的赚钱了,但因为那时候他负责的‘项目’还没完工,秦小星让他辞职的时候他没有同意,还是跟着同事去了山里安装信号塔,结果最后一个信号塔安装完成,准备返城的那天却突然下了特别大的暴雨,他们几辆车,连着人都被坍塌的泥石给压住了。
其实刚离世的时候,秦问天并没有马上穿越,所以他看到秦小星收到他离世的消息后,一路哭着飙车回来,参与了‘救援’,只可惜他和十几个同事被巨石和泥流‘压’得面目全非,已经很难分辨出谁是谁了。
秦小星偏偏的还有个脸盲症,就更分不清哪个是秦问天,他颤着手挨个摸,挨个摸,最后他抱着一具干瘦的已经被压得血肉模糊的尸体哀声痛哭,秦问天飘在一旁很无语。
因为秦小星抱着的尸体是他的同事,外号干猴,干猴人如其名,瘦得跟被风干的猴儿似的。
来认领尸体的其他家属问秦小星哭什么?看你这架势你难道是认出来了?这是你家属啊?
秦小星说:“对啊!我爸爸瘦得像只猴,这尸体这么瘦,是他无疑了。”
秦问天当时想邦邦敲他一顿,特么的你看你说的是人话么?还高级知识份子,结果说你爸爸像猴!
秦问天以前确实是瘦,他三个奶奶先后离世,安葬完老人家他便忙着四处打工、摆摊、跑外卖,因为要还债、要挣学费,那一段时间他一米八八的个头却只有一百三十来斤重,瘦的都不帅了。
但后面这一年他满山头跑,忙着装信号塔,很是辛苦,累了饭就吃的多,竟意外的长了不少肉,但也不胖,就是刚刚好的程度。
同事干猴跟他一样高,可是比他瘦多了,只一年不见,秦小星连爸爸都能认错,秦问天看得直摇头。
有家属也纳闷问秦小星,你真确定这是你爸,我老表干猴也长得很瘦。
秦小星悲痛中还不忘掏出一张名片递给那位质疑的家属,说:“你看完再跟我说话。”
名片一看就高大上,上面是某某高级事务所的名,名下面是秦小星的名,还有联系方式。
那家属仔细打量起秦小星。
秦小星名字不高级,但模样长得却挺权威,大背头,银眼镜,黑皮鞋,西装革履的,一看就是社会上混得很好的高级精英。
高级精英连鸟语都认得,还能不认得自个老子啊!没人再质疑,秦小星毫不费劲的‘抱’着干猴走了。
秦问天飘在他旁边,看着他花了大价钱买了一处上好的墓地,安葬了他的同事,而他自己则□□猴的家属带回去,埋在了山腰上。
秦小星买的墓地风水极好,里头上千个墓碑,埋在这种地方以后想唠嗑就简单了,而山腰上孤零零的就几座坟,以后想串门都难。
秦问天十分窝火,痛骂秦小星做事不严谨,还律师呢!结果就这!
他看见秦小星隔三差五给干猴烧大把大把钱,而干猴的亲戚埋了他办了白事后就再没给他烧过钱,他心中越发的不甘,就在他痛斥秦小星的时候,他被一股巨大的吸力给吸走了。
秦问天感觉自己的灵魂进入古代秦问天的肉/身时,一点排斥都没有,而且说是进入,倒不如说是被吸进去的,他没有接收原主全部的记忆,却莫名知道,这里是大周,也知道这人是谁。
大周这里有种特别的人类,能以男子之身孕育子嗣。
和网文写的是一样一样的。
秦问天觉得超爽,因为他是弯的,但他又特别喜欢孩子,而代孕这种事他干不出来,在他看来这种事极度的不尊重女性,哥儿这种第三类人当真是上天巧夺天工的惊天之作。
他就喜欢哥儿文里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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