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发现了一具尸体。
我重生了,我重生在我死后的第一天,重生在我阿妹身上。
是的,我发现的是自己的尸体。
好消息,肤白,貌美,不会动。
坏消息,我被怀疑杀了“我”。
我要怎么解释我不是我,而我是“我”呢?
*
算了,不解释了,逃吧。
我重生在我的傻子胞妹念念身上,念念和我本人长得七分像,不过只有我的三分貌美。
其实我是想过把“我”打扮成阿妹,再把我打扮成“我”。
嗯...这几个“我”和我,有点不太好解释,各位看官自行理解吧。
可“我”是小说虐文女主,白皙细软的腰后有一块嫩粉色的莲花胎记,身上还自带一股清香。
真的模仿不来...
不说了,哥们还得挖洞逃狱呢。
这天杀的大理寺,居然把我身上值钱玩意全没收了,生气!
不然我起码还能试试买通公差呢...
*
坏事了,辛苦挖洞三天,结果指甲磨得比地快。
这牢饭属实难吃,tui~tui~tui~
想念疯狂星期四的第六千多少天来着?
记不清了,反正是胎穿。
嫁给姓萧的那年,我是十六岁。
小说里,我的结局好像是十七岁暴毙,然后给萧大将军的“真爱”腾位置。
嗯,没错,是有六千多天了。
我已经穿来这个操蛋的虐文世界六千多天了...
这对吗?这不对!
在我独守寂寞牢房,摇晃栏杆唱铁窗泪的第三天,我见到了传说中英明神武,断案如神的大理寺少卿——沈家小子沈宋瑛。
*
我一介妇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为什么会认识他呢?
好问题,可我就是认识他。
说实话,我二人青梅竹马,自幼两小无猜。
如果萧恒没有出现,我以为我要嫁给沈宋瑛的。
他应该也是这样以为吧?应该吧?
算了,管他呢。
反正老子已经死了。
沈宋瑛,你再娶谁也娶不到我了。
*
“许念念。”
熟悉的声音响起,我很久没听见了,却依然能一下子辨别出他的音色。
我猛地抬起头盯着他,又想起来,他叫的是许念念,不是许廿廿。
我现在是许念念,不是许家的嫡出大小姐许清清,许家廿廿。
许清清,二月廿二出生,小名廿廿。
因为小时候叫我二二的,都会被我咬。
我喜欢廿廿读出来的声音,我喜欢别人叫我廿廿。
舌头要碰到牙齿,才能叫出好听的廿廿来。
*
我瞪了沈宋瑛一眼,转身回了牢房的最里面。
我讨厌他,我要用屁股对着他,我要在这里画圈诅咒他。
不过一多会儿,我眼里已经含满了眼泪,不,是口水。
于是大颗大颗的口水从我脸庞滑下,落在干枯的稻草上。
口水变成小溪,浇灌着这里浑浊的土地。
*
我有多见没见过他了?
一年?还是两年?
他怎么变成现在这样子。
眼睛深陷进去,眼下黢黑,脸颊也凹了进去,还胡子拉碴的。
大理寺这么磨人吗?
*
我不是心疼他,我是担心自己。
他当官的都这样了,我坐牢的还不得完蛋。
嗯,我是为自己哭。不是为许廿廿,也不是为沈宋瑛。
*
哇,口水真的成串了。
是真的口水。
沈宋瑛虽然自己邋里邋遢地过来了,但是给哥们带了不少好吃的。
都是我爱吃的嘿嘿嘿~~~
不枉哥俩多年感情啊。
*
不对,大大的不对。
他明明是来看许念念,为什么带的都是我爱吃的?
念念爱吃什么来着?
哦,念念平时都是跟着我吃的。
我吃啥,念念就吃啥。
*
还是有点怪,我得偷偷瞄这小子一眼,看他什么反应。
这么想着,我用烤鸡挡住半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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