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渐苏扬鞭策马绝尘而去。
风飕飕地削人脸,三五个来回就把沈抒遥的耳唇鼻尖都刮红了。
全款提了新车,狗倒跑了。
这是沈抒遥没有意想到、策划好的。
林凤璋又何曾想到了?他兵不刃血,竟把沙场上百战百胜的大将军王,在小小的情字阵前逼退了。
跟做了场大梦似的。林凤璋袖着手,满肚子话在肠子里打了结:“他……李公子他不会出尔反尔吧?该不会,杀个回马枪?”
沈抒遥不大知道,也一声不再出。谁家狗儿跑了另过,主子心里总不是滋味,尤其自认待那狗不薄、已将所有资源倾斜给了它的情况下。沈抒遥认为地球上已知最宝贵的资源就是他自己的注意力。而他,已经很给李渐苏眼神了。
各揣心事回到茅屋。林凤璋捧出药罐子同套旧衫。他的衣裳虽旧,却洗得极干净,易磨处早打好了补丁。沈抒遥往心口敷了药膏,换下湿透的衣服。这鸽子笼似的屋,转个身都能撞着,气氛无可避免地尴尬起来。好像李渐苏人走了,但他的龙气没走,极低的气压尤其把林凤璋围得风雨不透。
炉子安好,窗纸又破了一个窟窿。沈抒遥当他的面解衣带时,惊得林凤璋手里的茶壶在半空画了个问号。
林秀才其实才色兼备,但是,他不顺眼。无论在什么环境之下,他教人觉得不舒服。他自己似乎也清楚这个,故而事事特别小心,结果是更显着慌张。沈抒遥甫一伸手,他必得惊弓之雀般站起来,双手去迎。总爱低头就显得脑袋大身子薄,像胶头滴管。
“劳驾,”沈抒遥晃了晃小三角粽子似的手,“你能帮我把布拆开吗?”
林凤璋诚惶诚恐照做了,每揭开一寸都要倒吸凉气。裹伤布粘连黑褐色硬痂,那脓血都把手浸成酱肉铺了。
沈抒遥在心里点评着:皮下组织呈絮状坏死,指尖发绀至紫黑色。原夹痕处皮肤完全溃破,部分指骨碎片刺穿皮肤,形成锯齿状骨茬外露。伤口边缘出现暗红色蜂窝状浸润区,这是早期坏死性筋膜炎迹象,小指与无名指间蹼部因持续肿胀压迫,已形成贯通性窦道,渗出物中还混有木屑。
他把手覆到了脸上,整体触感滚烫,局部超40℃,但缺血的中指末端冰冷如石。桡侧三指甲床毛细血管再充盈时间超过5秒,代表微循环衰竭,尺神经损伤导致小指永久性鹰爪状挛缩。指动脉血栓形成处皮肤呈现大理石样花纹,按压无痛觉反应,代表神经末梢坏死。食指近节指骨粉碎性骨折,断端错位形成开放性Z字形畸形,拇指掌指关节脱位后自发融合在90度外展位。
伤成这样,就是现代医学,痊愈也要看命。
但不论如何,开放性伤口是一定要多次清创的。这也是他一定要林凤璋这个人的原因。
沈抒遥说:“你有酒吗?越烈越好。”
将酒坛泥封拍开时,浓烈酒气冲得林凤璋眼皮一跳。沈抒遥将溃烂的伤手浸入烈酒,一边说:“你把我头上的银簪子取下来,剜净烂肉,不见白骨渗血不停。”
林凤璋当然愣了。沈抒遥的表情像恐怖医生要开始挖人脑子了:“你听到了?”
“璋虽不敏,愿效微劳。”林凤璋讷道。
他下不得狠手,立刻就挨骂了。沈抒遥说:“刮的是我,你抖什么?”
闭目调息,林凤璋再睁眼时双手已稳如老秤。沈抒遥没看错人,他对手神经的控制堪称奇才,刀入三寸七分,捻转疾出。沈抒遥指哪打哪,就像林凤璋是他安装脑机接口的机械臂。
沈抒遥愈发认定,此人是一秧好苗子,一位好学生,一个好同志。心中一团美意,对着林凤璋微微笑了。
“这般刮肉剔骨……姑娘当真不觉痛楚?”
林凤璋迎着他的眼睛,短暂地走神了。他想:到底什么时候、什么事情能让这张脸失衡失控?沈抒遥坚冰般的外壳下裹的,好像并不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这真有点嚇人了。
“痛?”沈抒遥十分不解,“痛才好。”
痛了,神经就还没有完全坏死。痛是活气,痛是生机。
“拨开第三指节侧面的肌肉层——对,就是那束发白的细线,沾酒轻触……停!中指尺神经交通支损伤。好了,现在扩创,保留所有带血运的组织瓣——我要看到骨折端的神经伴行束……”
沈抒遥正在观察甲床和屈肌腱鞘的颗粒残留。林凤璋银簪悬在半空:“姑娘,你说的话我听不太懂了。”
说漏嘴了,沈抒遥一做起手术来就忘了情。像终于想起自己的身份似的扬起头。但他这样有恃无恐,其实已经有一阵子了,从见到李渐苏开始。
“末学后进,敢请赐教。”林凤璋恳切道。
沈抒遥是个极其差劲的老师,易燃易爆炸。因为他默认所有人都该和他一样,否则便不配生而为人:“你不能意会吗?”
林凤璋抬头看了看横不讲理的沈姑娘,干涸的眼睛无望地睁着:“敝见不足。”
沈抒遥脱口而出:“李渐苏就能。”
顿时心里像吃了凉柿子似的,林凤璋的腮弹动咽了好几口气,才说上话来:“李公子既四角俱全,那沈小姐又何苦来……古今天下怕没有一个女子不想嫁李公子,做他李府的新妇吧?”
后面半句沈抒遥管不着,前面的半句他就有很大意见了。他承认,如果李渐苏去掉头,林凤璋剁掉手,两个缝起来那才称得上十全十美。
吃了教训,沈抒遥揣摩着使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但语料库有限,他睁着微圆而迟钝的眼睛,模仿人类,想出的都是十分孩子气的话。
林凤璋正自咂着滋味苦闷,自我消化,只听得沈抒遥凶狠地说:“李渐苏什么东西?”
沈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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