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没说错哦。”
叶秋容娇滴滴地松开她,自顾自说道,“我当初如何嫁进段家,姐姐想必也有耳闻。我是贪图段澄恩的钱没错。你想啊,他都这么大了,等我年满三十,风华正茂的时候,他半截身子都要入了土。我不图他的钱,图什么呢?我自小长在舞厅里,听的是少爷们哄美人的调蜜情话,看的是男人们搂着女人的腰跳华尔兹。他们若是没钱,哪里能过得如此滋润?再者,我爸妈老了,嗓子也不甜了,吹萨克斯也吹不响了。我若是能挣个仨瓜俩枣,拿回去给他们颐养天年多好。所以我对钱财的喜爱,从不藏着掖着。外人爱如何说紧着他们说去,我只过我的生活。再说,有句话如何说来着——”
她顿了顿声,声音藏着笑。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要怪只能怪臭老头贪图我的美色。”
宋芳笙被她逗笑,也干脆直接问起,那晚怎么回事。
“我头一回登台,正巧他那晚宴客包了场,说是多给我一千银元,陪他们到散场再走。说来也怪,既不让我唱歌,也不让我同旁人喝酒,就在他身边坐着,时不时他还切一块奶油蛋糕给我吃。后来他喝多了,叫身边小厮往楼上送。小厮把他摘下来的手表交给我,说上头沾了奶油,让我略清理一下再送去。我去到他房间,放下手表想走,但想着钱还没拿到,就转身去找他要。他哪儿还听得清我说什么,我就去扒拉他的钱包。”
“正数钱呢,他醒了,抓住我说,要我陪他继续喝,喝完把手表也给我,我心想那没问题啊,我就陪他喝……”
宋芳笙实在听不下去了,连连笑着打趣她,“你真是,说你什么好呢……然后呢,就这么稀里糊涂和他过了一夜?”
“嗯,”叶秋容乖乖点头,随即又补充道,“当真只是睡了一晚上。我把他的衣服脱了,穿在我身上。后来他找到我,说我和他的事情被人登了报纸,于情于理要给我一个名份,问我愿不愿意嫁给他。他哪里知道,登报的内容全是我主动告诉报社的,还专门强调这是我头一次登台,若是成了弃妇,以后也没机会再登台了,可不就是逼他上梁山?”
段澄恩可不像是愿意被人按脑袋强点头的那种人,宋芳笙闻出里头三分阴谋的气味。追问道,“他没怪你,就这么答应娶你了?”
“嗯。从那晚认识到订婚,一个月光景。期间我怕他生疑,还专门找机会勾引他来着,谁知道他没喝酒的时候是个君子,怎么都骗不到床上去,非要等到结婚那晚……”
“瞧瞧,到底是结了婚的人,说起话来忒放得开些。”
一个柔亮婉转的声音自书房门口传来,二人转头看去,沈丽曼一身藏蓝牡丹旗袍,外罩流苏披肩,双手抱胸站在门口,眼中满是促狭。
“丽曼姐,何时来的?”宋芳笙拉她进来。
“来了有一阵了,听你们在里头说悄悄话,怕我进来你们就止住,所以在门外偷听呢。”
叶秋容拉住她另一只手,笑容愈发明媚道,“怎么我来,你也来了?是追着我们来的吗?”
“自然是来道谢。”沈丽曼环视整间书房,知宋芳笙是个喜爱念书的女孩,心里高兴,“杨妈去买书,回来说遇见你俩的事。我带着耀晖看了看觉得甚好,决定登门道谢。没想到听了秋容妹妹的香艳情史……哈哈哈哈……”
三个姑娘又牵又挽地回到花园,叫小棠又倒一杯咖啡来。
宋芳笙心里有三分明白,猜测段澄恩才是那只吃人不吐骨头的老狐狸,笑着问她:“所以你以为,你能嫁进段家是为什么?”
“我有手段呗。捡了手表不眼红,谁成想最后,连人带手表一起归我了。”小狐狸脖子上戴着珍珠项链,说起话来不脸红、心不跳。
傻姑娘。
沈丽曼端着咖啡同宋芳笙对视一眼,只是笑。
“姐姐……”
“嗯。”沈丽曼和宋芳笙同时应道。末了三人面面相觑,又笑出声来。
沈丽曼放下咖啡杯继续逗她,“了不得、了不得。三少奶奶好大的福气,一下子得了两个姐姐。以后再叫姐姐,叫我们哪一个答应才好啊?”
到底只有十九岁,叶秋容被沈丽曼问得面颊赤红,拉着她求饶。宋芳笙心中喜悦,嫁人这些时日以来,头一回觉得家里有了生气,心下感动道,“我生日在二月份,只比秋容大八个月。不若你就和我互相称呼名字,只认丽曼一个姐姐如何?”
“求之不得!我要告诉所有人,顾少奶奶和沈太太如今都是我的朋友了!看段家那群婆娘气不气、恼不恼。”
她喝一口咖啡,甜滋滋的模样比园里花儿更艳、更娇,“你家的咖啡比外头西餐厅卖的还好喝,以后我们经常一起喝咖啡好不好?”
三人在园子里待到黄昏。听前院传来开门和汽车驶入的声音,段澄恩跟在下人身后走进来。
“先生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斯文男人向宋芳笙略顿首致意,将迎面跑过来的小妻子抱在怀里,“秋容不常出来与人喝茶,没有给你们添麻烦吧?”
“我乖得很,何曾给人添过麻烦。先生你还没回答我,你如何知道我在这里的?”
段澄恩也不回答,捏捏她的鼻子就要告辞。沈丽曼站在一旁沉默不语,待宋芳笙送完人回来,她才开口道,“这位三少爷,心思颇深啊。”
“姐姐是说,他故意引秋容上钩,顺水推舟娶了她的事?”
“不仅仅是这个。”沈丽曼沉下脸色道,“照刚才所说,你们两个在书店相遇纯属巧合,你邀请她到府上一叙也是一时兴起。段澄恩能知道秋容在这里,定是在她身边安插了眼线,时刻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宋芳笙一时间没想这么远,“会不会是我们在花园谈天之时,她身边丫头借我房中电话告诉三少爷的?”
“就算是,如若没有段澄恩示意,丫头要向少爷报告少奶奶行踪,怎会不先来向秋容请示,擅作主张?”
若沈丽曼所言非虚,这段澄恩的掌控欲未免太强些。宋芳笙心中暗自乍舌。
说完话,沈丽曼起身整理衣服,准备离开,“时间也不早了,我也走了。”
“就在一起用个晚饭如何?我让厨子多做几个菜。”宋芳笙招来小春,一面让通知厨子有客来,一面让给警署去个电话,问问顾均胜何时回。
没一会儿小春登登登跑回来,小心翼翼地说顾均胜不回来,“少爷说晚上还要去淮海路那边公办,叫不用等他吃饭。”
同样的情景几乎天天都在上演。自结婚第二日起,顾均胜还算迁就她,自动搬到书房去睡。除开两人每日用餐,几乎没有交集。
许是他没结婚的时候也这样不着家,家里佣人习以为常,只当是宋芳笙这个太太没有手段,留不住他长待。她不解释,乐得清闲自在。
女人低头的表情落在沈丽曼眼里成了失落,她一手拿起皮包,一手牵住宋芳笙的手往外走。
“做什么?”
“既乐得单身一人,跟我去百乐门跳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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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芳笙去过不少戏院、舞厅,其中百乐门的玻璃舞池让她印象深刻。霓虹灯光从下层往上照,透射形成梦幻迷离的悬浮光影,置身其中,只觉得天旋地转,如临仙境。徐志摩诗作《上海》写道,“玻璃鞋踏碎月光”,百乐门的霓虹幻影,可见一斑。
她最爱站在旋转楼梯中间,端着酒杯往下看,看舞池里食色男女们贴身纵情、耳鬓厮磨。
进到三楼包厢,耳边管弦之声略减。宋芳笙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不在楼下跳舞,而是上楼坐着。
“听宋太太说,你喜欢看侦探小说?”沈丽曼靠在门边抽完最后一口烟,看宋芳笙点头,走进来坐到她旁边。
“那待会儿你看仔细些,告诉我,谁在说谎。”
包厢门再次打开,一个个身穿白色衬衣搭配黑色西装背心的服务生鱼贯而入,在宋芳笙和沈丽曼面前一字排开。
百乐门经理林庆良点头哈腰走进来,朝沈丽曼介绍道,“那晚在这个包厢伺候过的伙计都在这里了。”
那晚,哪晚?
“我先生出事那晚。”
沈丽曼贴在宋芳笙耳边悄声说完,转过头来看向五个服务生,“我先生,也就是上一任虹口帮家主吴阳浦,在这个包厢喝酒那晚,你们都在吗?”
年青的男人们点头。听到这个名字,五人表情各异,不约而同变得紧张起来。
“那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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