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蒸白鳝、鲜蛤炖蛤蜊、山鸡炖人参、酱熏乳鸽……
一道道菜端上桌,不光颜色好看,味道更是鲜美。
“多谢几位道长帮我妹妹度过这次灾厄,我先干为敬!”
李庆安举着酒杯,继而仰头饮下,动作一气呵成,潇洒风流。
师雪寂跟着喝了一杯茶,“不必客气。”
贾道仁则热情得多,他拿着手上的茶杯,学着李庆安的样子喝干净,脸上带点讨好的笑,“公主殿下,不足挂齿,不足挂齿,举手之劳而已,您不必放在心上!”
他之前都不知道,这几个人的来头居然如此之大,那个笑起来很甜的小姑娘居然是郡主!
郡主!那不是皇亲贵族吗?他在长城中生活了快三十年,都从来没有离郡主这么近过!
说起来,这位郡主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也就是长得比一般的女郎好看很多,脸色是粉白粉白的,一看就很健康,说话也不盛气凌人,反而很有正义感,一点也不娇气,像柔韧的柳枝,让人忍不住心存好感。
贾道仁没想过见了郡主之后,还能见到公主!公主殿下果然不愧是皇上唯一的女儿。她身穿一身红衣,自带一股飒爽之气,举手投足豪爽不扭捏,给人的感觉像山间一缕清爽的风,不居高临下,也不盛气凌人,让人觉得亲切又舒适。
“庆安,你什么意思呀?这回我也出了力的,怎么不感谢我?光感谢他们俩?”霍昭闷头喝了一口酒,嘴上说着抱怨的话,却用眼睛的余光偷瞥李庆安。
如果霍昭就坐在她身边,李庆安一定要偷偷给他一脚,但他们俩离得太远了,她只能自己把自己憋成一个大红脸。
这个霍昭,全天下只有他长嘴了吗?怎么一天天的话这么多!
李永宁嘴边扬起了一个小小的微笑,揶揄道,“霍昭哥,你以后可是我姐夫了,你是自家人,自家人帮自家人还要什么感谢?”
“……”
霍昭看见庆安的脸上红了,心里顿时暖暖热热的,庆安性格倔强,天生不爱认输,他可不能把人逗过头了,否则以后成婚了,她私下里要给他多少气受?
“好好好,我说错话了,我们都是一家人,说什么两家话?我今天自罚三杯!”说完,霍昭咕咚咕咚连喝了三杯酒,放下酒杯,看了李庆安一眼。
李永宁笑了一下,霍昭哥看着姐姐的眼神,温暖又饱含情意。
贾道仁看看霍昭,又看看没反驳的公主殿下,原来两个人是一对呀,仔细看看,嗯,果然是郎才女貌,一对璧人。
妹妹消除了鬼物留在身上的烙印,李庆安很高兴,一边喝酒,一边与大家说话,“师道长,这次多亏了你,宁宁才能平安无事,你以后就放心在这里住下,宸王府永远欢迎你!”
师雪寂拿起茶杯,润了润唇,“我还有要事在身,不能久留于此,只能多谢公主的美意了。”
“你还要走,你要去哪啊?是要去铲除其他鬼物吗?”李永宁本来吃的很高兴,但她听了这话,扁了扁嘴,放下筷子,目光灼灼地盯着师雪寂。
“宁宁,师道长,既然想走,一定是为了铲除妖魔,是为了帮助别人才走的,你不要像个小孩子一样!”李庆安觉得妹妹不懂事,但她转头看着李永宁的神色,觉得这孩子似乎有哪里看着不太对劲,她之前多饮了几杯酒,脑子有点晕,又说不出来宁宁哪里不对劲。
“说起妖魔鬼怪啊,我昨日参加宴会,倒是听说距离长安八十里外的近郊的小荒村,那里似乎有什么古怪之处!普度寺的普宁大师几个高徒进去超度亡魂,可那几个僧人到现在都没回来,着实是邪门得很。”
“来!给贾道长拿十两金子来,我听说你养了不少孤儿?贾道长你真是个仗义之人!”
“多谢公主殿下!多谢公主殿下!”
贾道仁得了十两金,兴奋异常,十两金子够他们太平观几年的花销了,孩子们隔三差五就可以吃肉了!
果然是金尊玉贵的公主殿下,财大气粗!比那些胡商之流强多了!
“霍小昭,霍昭,霍昭,你这个混蛋,你每天就知道欺负我,成天怀疑我要在外面养面首,世上怎么会有你这样爱吃醋的男人?我要休了你,然后抱尽天下美男……哈哈哈!”
李庆安今日喝的酒是果子酒,一开始喝味道很甜,但后劲却很大,她脑子越来越晕乎,说话也颠三倒四起来。
霍昭在一边听着,脸色越来越黑,像个怨夫一样絮絮叨叨,“我就知道!你们女人三心二意,李庆安!我告诉你,你想跟我分开,下辈子都不行!”
李永宁喝得太多,开始胡言乱语了,只能被迫提前结束了酒宴,霍昭架着李庆安回了她在王府常住的厢房。
贾道仁得了十两金子,心满意足,也在下人的指引下,去了自己要住的客房。
宴席散了,李永宁不让人跟着,自己跟在师雪寂的身后,默默走,像一只垂头丧气的小狗。
黄昏过后,月亮升起来了,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将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
李永宁心里想,他就要走了呀。
是啊,他本来就不属于这里,他只是偶然救了她,萍水相逢,现在要走也是对的。
可是……
李永宁往前走,忽然撞到了师雪寂的胸口。
她揉了揉自己的头,茫然地看着师雪寂,那神情好像是在问他,你怎么突然不走了?
师雪寂轻轻地叹了一口气,“你的住处在那里,已经走过了。”
李永宁‘哦’了一声,可脚一动不动。
她知道自己走过了,但她现在不想回去。
师雪寂伸手摸了摸李永宁的头,“你想亲眼看芸娘复仇吗?”
李永宁听清楚了,她重重地点了点头。
*
陆家。
陆璋正在桌案前,抬笔挥就一篇表达情意的诗文:芙蓉不及美人妆,水殿风来珠翠香。谁分含啼掩秋扇,空悬明月待佳人。[1]
搁下笔,面对自己的大作,陆璋得意地笑了,他在人前是个温润如玉,内敛含蓄的君子,但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野心勃勃,他比任何人都热爱权势和财富。
上个月的曲江边上,他偶遇了张仆射的叔叔女儿张婉芳,张婉芳待他客气,言语间很欣赏他的才华。
他相信,自己的才华和诗句一定能打动张仆射的庶出女儿。
到时候,他就是张仆射的乘龙快婿,在朝中有人脉,自己有能力,不愁做不了大官。
到时候,谁还敢瞧不起他陆璋?
陆璋努力了二十年才到了今天的位置,他好不容易才做了进士,可他从前的未婚妻芸娘怎么就这么不懂事?非要他践行从前的诺言呢?
芸娘怎么就不明白呢?他和她身份已经不同了,他从此就是官身,而芸娘只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孤女,两个人简直是云泥之别,一个天上,一个地下,芸娘怎么就不能识趣一点,等他以后做了大官,定会收她为妾,算是报答她从前出钱供他读书。
可芸娘太固执了,陆璋旁敲侧击地只能告诉他娘,自己和芸娘已经不可能了,芸娘非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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