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逢周末,周逸组了个局,特意邀请几个好友到他开的高档酒吧品尝他珍藏的罗曼尼·康帝1945年份葡萄酒。
朋友中有律师,医生,有自己创业和老老实实在家人安排下到进单位或者大厂上班二代们。
大家齐聚在周逸的私人区域,三三两两坐一起品酒聊天。
南书熠悄然走了进来,但没跟任何人说话,别人跟他打招呼他也只是点个头回应。
周逸像个交际花一样在朋友间转了一圈走过来,见南书熠无精打采地自饮自酌,好酒都给他品出苦药味。
南书熠时不时划动自己的手机屏幕,以前也没见他沉迷刷手机。
周逸好奇凑过来瞄他的手机屏幕:“有心事啊?”
南书熠平时就算无聊也不会一直盯着手机看,前段时间他参加了上海国际F1方程式赛车拿了第一名上热搜都不上去看一眼,这回是为了看什么?
周逸倒是听他爸提一嘴南远和江达即将开展商业合作。
南书熠死气沉沉歪在沙发上:“没有。”
“南远和江达要合作了吧?”周逸看热闹不嫌事儿大,“不会真的听你爸的要跟江家那位结婚吧?”
南书熠又看了一眼手机屏幕:“有可能。”
周逸一激动把手边玻璃酒杯给碰倒了,坐在吧台的朋友们看了过来,他说没事大家才继续聊天。
他乐道:“不是说不可能跟男的结婚吗?”
南书熠心里莫名地烦闷:“我跟我爸打了个赌,我答应他两个条件,一是跟江忆岑结婚,二是他会给我三家公司让我自己打理,只要出业绩就会把我妈的股份转给我。只是跟个男的结婚,我又吃不了亏,他能从我这儿捞到什么好处?我的财产?还是我这个人?结了婚还能离。”他打的是这个主意。
周逸脑子转的圈数少,听他这套理论也觉得十分有道理:“好像也不是不行,不过,你爸倒也不是那种不讲道理的人,他怎么会让你跟江忆岑结婚。”
南书熠翘起二郎腿,撇他一眼:“他讲道理?你什么眼神,人越老越糊涂才会干出这种事。”
周逸也不好说南书熠父亲的坏话,他毕竟不是当事人,不能跟南书熠身同感受。
他话锋一转:“什么时候喝上你的喜酒,我可得好好计划一下闹洞房。”
南书熠面无表情:“要不我跟叔叔说你想结婚?”
周逸双手作投降状:“嘿,可别,我可不想上婚姻这条大船。”
在他爸眼里,南书熠是别人家的孩子,要知道南书熠比他早结婚肯定没少说他。
他端起酒杯给南书熠:“喝酒喝酒。”
南书熠刚接过酒杯,还没喝,手机突然振动,一看是座机,很可能是诈骗电话,不接。
这个座机又打了第二遍,直到第三遍,南书熠才接了起来,短短几句话之后,他放下装着几千美元一口酒的酒杯。
周逸扫到他接的电话来自座机,这年头用谁还用座机打电话,不会是接到诈骗电话吧。
周逸见他起身要走:“你干嘛去?”
南书熠:“有点事。”
周逸不信:“我看到了,你接的是座机,你下一个国家反诈APP吧。”
南书熠:“喝你的酒,少管我。”
周逸:“我好不容易开一次酒,你这就不喝了?前两天还说想喝来着。”
南书熠:“下次吧。”
他拎起外套就往外走,步覆急促,甚至没来得及跟其他朋友解释一句。
朋友A:“南少怎么走了?”
周逸摇头:“不知道。”
朋友B:“你俩天天待一快儿,居然不知道。”
周逸:“靠,我他妈又不是他肚子里的蛔虫,我上哪儿知道去,喝酒喝酒。”
涉及南书熠的隐私,只要南书熠自己没有跟其他人提,周逸便不会乱说。不过,瞧他急匆匆离开的样子,倒是跟以往有所不同,怕不是有人破了南大公子的“临危不乱”的道心?
·
江忆岑用为数不多的钱在小卖部里买了瓶饮料,他以前也喝过可口可乐,只记得可乐很甜,母亲不让他多喝,因为甜水喝多了容易蛀牙,还以为再也喝不上了。
一打开瓶盖,绵密的气泡滋滋往上冒,还没喝就已经闻到了柠檬的清香,他小心地喝了一小口,比起茶,可乐的味道似乎更得他的心。与家人的回忆占满心头,可乐喝到了却再也无家人叮嘱,口中的柠檬味都酸涩了几分。
南书熠车子太大停在了巷子口,他朝江忆岑给的地址走过去。
小巷子的路灯不算太亮,巷口有风,路上只有一两个行人,比隔壁的街道冷清许多,也不知道江忆岑是怎么钻进这个小巷的。
他拐了个弯便瞧先瞧见路灯拉长的纤长身影,路灯下的人影正一小口一小口地喝可乐,也没有见喝下去多少。
南书熠没看人就知道这是江忆岑,犹记得相亲那天,他也是这么小口地喝一碗清淡的鸡汤,他喝得很认真,像是在慢悠悠地品尝,如果不是装出来的,江忆岑确实是个家教极好的年轻人。
他在其他场合见过江家的另外两个兄弟,他们和江忆岑完全不一样,倒不是他们没有教养,江共鸣的前妻管他们管得挺严的,也许小留子去国外进修了西式礼节。
眼下,江忆岑一个人孤伶伶地捧着可乐站在路灯下等他,有那么一点可怜,像一个误穿这个时空的人,他站姿十分端正,不像路人,站久了双腿会不自然的分开站立,或者是往一侧倾斜。倒是站有站相,坐有坐相,浑然天成,不似作假。
江忆岑很喜欢柠檬味的可乐,喝一点解渴,但可乐是从冰箱里取出来的,水是冰的,喝多了身体开始变冷。
他察觉到了脚步声,一转头就跟南书熠对上了视线。
南书熠个子拔群,今天穿了法式慵懒风格子大衣,里面是件深蓝色针织毛衣,搭配休闲领带、黑西裤,一双短靴,肩宽腰窄,时尚简洁,高挑的身材尽显无疑。
江忆岑脑子里对南书熠的印象还是时髦男士,他的穿搭可真好,若是在他们那个年代,南书熠必定会受到很多上流社会千金的青睐。
南书熠双手插在兜里,站定在距离江忆岑两米位置:“你是怎么找到这个地方的,我住在这个城市这么多年都没来过这条巷子。”
江忆岑朝他腼腆地笑了下:“我就是瞎逛。”
南书熠见他一笑,刚要阴阳几句的话都忘了:“还挺会找,我的车开不进来,只能走过去。”
江忆岑拎着可乐跟上他:“谢谢你啊。”这么冷的天还愿意出来接他。
南书熠与他靠近后,才看清他的脸色和唇色极淡,鼻头泛着被冷风吹过的不自然红晕,衣服也穿的很薄,夜间温度不过一度左右,怪不得冻成这样。
“顺路而已,你在外面待了多久?”
江忆岑戴了手表,他低头看了一眼:“在外头逛了两个半小时。”
南书熠脱下自己的外套:“穿着吧,走过去还有一小段距离。”
无疑,江忆岑拥有笔挺的身形,一身裁剪合体的休闲式西装,内里搭了V领羊毛衣,衬托出他富家公子的形象,但在南书熠眼里,江忆岑穿着这薄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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