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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第11章

小说:

从民国来到这里

作者:

廿乱

分类:

现代言情

南书熠抱着江忆岑回到饭店给他们准备的临时“婚房”。

他常年健身,江忆岑那点体重根本不在话下,他将江忆岑抱回房间,一脚带上房门,将外面的热闹隔壁在门外。

此时的江忆岑双手紧紧的攥着南书熠身上原来熨烫平整外套,他不仅心跳加速,全身颤抖发冷,还伴随着头晕耳鸣。

他只想逃离在一声声的枪声中,他不记得自己中了几枪,但他知道,他当时好疼啊。

孤魂来到新世界之后被新时代吸引了注意力,他以为会渐渐遗忘自己死亡前的画面,但他没想到原来他会害怕和枪炮非常相似的声音,他完全忘不了接二连三响起的枪声和落在他身上的子弹。

江忆岑十分难受,他控制不住脑子里的画面。

第一枪打在了他的膝盖上,第二枪在他的肩上,第三枪,第四枪……

痛,太痛了。

南书熠将江忆岑放在床上,只见他额间直冒冷汗:“你怎么了?是低血糖吗?”

江忆岑皱紧眉头,额头紧紧贴在南书熠,他攥着南书熠就像抓住了救命稻草。

“好疼啊。”

南书熠紧张地问他,还不停地轻抚他的背:“哪里疼?要不要给你叫个医生过来,来宾里面有医生世家的医生,我找他们过来给你瞧瞧。”

江忆岑摇头听着他的声音脑子里的画面逐渐减少,炮声没有了,他好了许多。

他找回自己的声音:“不、不必,我休息一会儿就好。”

南书熠不认同他此时的状态,但还是选择听江忆岑的,他自己最清楚自己的身体。

“我给你倒杯热水?”

“嗯。”

南书熠倒来热水,给江忆岑的递杯子的时发现他的手还在颤抖,怕他握不住,索性直接将杯子递到他唇边,江忆岑就着他的手喝了两口,因为角度问题,水沿着唇角溢了出来,眼看着就要落入衣领沾湿衣裳,他手比脑子更快替自己做了决定,抬手将他唇边的水揩去。

南书熠看着江忆岑唇色发白,心间微紧,也没有什么想法。

小半杯热水喝下去后,江忆岑全身颤抖的症状得以缓解,耳鸣的症状减轻了许多,全身上下如蛆附骨的恐惧感慢慢退去。

南书熠见他脸红逐渐恢复过来,便回顾江忆岑刚才的症状产生时间点正好是在礼花炸响之后,他心里有了猜测。

“你怕礼炮?”

江忆岑反应变得有点慢:“嗯。”

其实是他也不是听不了枪炮声,可是子弹没落在自己身上时也只是心里有恐惧感,但当亲自品尝过一人对多的时候,他也许英勇,可是全身都痛,不知道自己挨了多少颗子弹,那点恐惧便一点点放大,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南书熠心思一转就了然了,零元购的国家是这样的,江忆岑独自在那边生活了六年,也会水土不服。

“你在美国遭遇过枪击案?”

江忆岑万万没想到南书熠会想到这个,他模棱两可地说:“差不多。”

他依旧没法细说,如果告诉南书熠自己遇到过,也许会被对方追问到底,脑子还混沌着,他暂时没有精力找理,也不想找。

南书熠倒是懂进退的人,江忆岑明显不想说便没有追问,他清楚,江忆岑这应该是患上了枪声应激障碍。

一般情况下,只有受过枪伤或者是经历过战争的人才会这样,但也不排除江忆岑被美国的枪击案吓成样这样,不知道是多可怕的枪击案。

他们总是吐槽美国持枪案,有时候在饭桌上还会听到朋友调侃几句,但真正经历过的人才知道热武器的可怕。

南书熠对江忆岑在美国的生活升起几分好奇心。

江家这几年在生意上确实不如以前,但江家还住在园林别墅,不可能让他住在天天伴着枪声入睡的贫民社区。

现在不是聊他在那边六年留学生活的时候。

南书熠拉开床上的真丝被子:“你先歇会儿,待会要出去敬酒再叫你。”

江忆岑确实是全身冒冷汗,双腿还有点发软,让他这会儿出去敬酒只会失礼。

南书熠准备离开,但发现自己起身受阻,衣角被江忆岑的紧紧地拽着。

江忆岑缓缓眨眼看着他,眼中带着几分哀求:“可否陪我十分钟。”

刚才的应激反应消耗江忆岑不少能量,南书熠看他脸上依旧没什么颜色,知道他不可能装的出来。

“可以,你先休息缓缓,好了我们再进行下一步。”

“谢谢你。”

江忆岑浅浅地闭上了眼睛,他双手松开了南书熠的衣角,改抓被子,南书熠靠得近,他身上的茶香让他暂时忘却那些可怖的回忆。

临时“婚房”是一个大套间,江忆岑头晕晕的,暂时没想起来上一次住过这个昂贵套间的是高官还是名人。

有人给他们送衣服过来,这是下一个敬酒环节需要穿的西装。

咏江饭店的套间都不小,江忆岑不太听得清南书熠在外间跟送衣服的人交代着什么,之后,那人走了,南书熠关上了门,再之后,他跟谁低声讲着电话,大抵是因为江忆岑不舒服,需要片刻的休息时间,南书熠压低声音和声线,磁性十足,低低浅浅地钻进江忆岑耳边,让他放松不少,倒成了另类的催眠曲。

早上起得,一大早被人摆弄,不知不觉,闭着眼睛的江忆岑真睡着了。

再醒来时已经是半小时之后,头不晕,身体也不冷,脑子清晰,手脚也都可以正常活动。

他没看到南书熠,应该是有事出去了。

外间的客厅挂着一套他尺码的礼服,他们在选礼服的时候排除的白色,设计师给他们设计了许多款颜色,最后他们选择了浅灰色格纹西装,不会显得过于隆重,也相对休闲一点,适合敬酒的场合。

他换上礼服后才找自己的手机。

手机是个好东西,微信也是好东西,现代先进的科技创造了无数便利。

原来南书熠已经在微信里给他留了信息。他想,南书熠是个贴心的人。

【南书熠:我去拿点吃的,醒来先换衣服,先别离开房间。】

【江忆岑:我醒了。】

在微信里回复这些话,总感觉是很亲密的事。在以往,非常熟悉的亲人、密友之间也极少有这般对话。

今日之后,他与南书熠便是比之亲人,更是超越亲人的亲密关系,将会是在这个新世界与他最亲密的人。

大约是从小跟着外祖父念着圣贤书,极少接触男欢女爱,从未想过与他人的亲密关系,后来未婚妻退婚,他心里更是宽松不少,他对从小素未曾谋面的未婚妻也没甚感情,退婚是最好的结果。

再后来,战争临时到临城这片土地,每个人都不知明天是否还活着,发现了许多事情,家人一一离世后,家业交到他手上,从头学,熬夜学,所有的时间都掰成二十五个小时用,情爱之事更不可能挤进去。

他甚至到现在还懵懂着,他是否真的可以接受男子?

此刻脑子里是南书熠那些英俊的脸,他的声音还能给自己助眠,与对方生活也不是不行,他是可以接受的。

在他们那会儿,他也知道有不少名人其实喜欢的是男子,可是他们还是会娶妻生子,也不会有人说,他们那个时代,大多数人的思想比江共鸣开放,接受度也高。

在活着面前,倒也不需要那么多条条框框框住自己,这些东西都是吃饱闲下来的人才会想出来。

好不容易生活在没有战乱的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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