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在野外经常碰到尸体很正常吧》
“蝙蝠不行,虽然我也能飞,但是飞的不高,而且它们太灵活了还不好抓,尤其是看起来像老鼠,我怎么下得了嘴。
“那那边的那只兔子?这只兔子身上也太脏了吧——算了,洗一洗就好了,旁边有一条河,正好可以洗一洗。”艾伦将目光落到了躲藏在草丛里的兔子身上,整个人轻手轻脚地绕到了对方身后,直接一个伸手就捏住了兔子的后脖颈。
兔子被这突然的束缚吓了一跳,立马蹬着自己的大长腿挣扎起来,艾伦却一点都不在意,捏着对方的后颈肉,就提着这只个头并不小的灰扑扑的野兔来到了河边。
将对方放到河里泡水清洗,艾伦将对方的毛毛都洗得干干净净,差点被兔子咬到了也不在意。
只不过在洗兔子的时候已经在不断的咽口水了。
终于洗干净兔子之后,艾伦立马迫不及待地直接一使劲将兔子的脖子扭断,掏出匕首划破了兔子的脖子,看着涌出的鲜血,立马低头开始吮吸了起来。
艾伦享受地眯起了眼睛,虽然兔子血的味道有些奇奇怪怪的,但是却依旧吸引着他,就是这着实比不上人类的血。
人类的血就像是最香甜的小蛋糕,只要靠近活生生的人,艾伦就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蠢蠢欲动起来,特别想要咬对方的脖子,将对方身体的血稀释殆尽。
这让艾伦根本不敢待在人群中。
那些人可是跟他长得一模一样,虽然他知道自己是一个吸人血的吸血鬼,但是艾伦根本没有办法对人动手。
尤其是他知道自己在吸血的时候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将人吸死。
所以自从艾伦有意识以来,吸的都是动物血。
即使是动物血,他也会嫌这些动物身上太脏而总是将它们洗得干干净净,不想直接咬它们的皮毛,也不想遭受它们的挣扎,所以总是心软的干脆利落先杀掉它们再吸血。
刚死的动物血虽然没有活着的动物血那么能给他更多的力量,但其实两者之间的差距并不大。
将血液吸食殆尽,艾伦心满意足地抬起了脑袋,直接用匕首将兔子的皮剥得干干净净。
兔皮被艾伦随手扔到了篮子里,里面已经积攒了不少动物的皮,基本上都是兔子的,攒多了还能去村里面卖掉。
剖开兔子的肚子,将里面的内脏全都掏出来扔到了河里,剩下的兔肉就可以被他做烤肉了。
这还省着放血的麻烦呢!
虽然艾伦现在肚子不饿了,但是他非常想要尝一尝烤兔肉的美味。
毕竟兔血真的不怎么喝,尤其是自己嘴里满满的还都是鲜血的味道,光是咂嘴都让艾伦稍微有点反胃。
拿出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然后稍微找了一些柴火,艾伦就在河边开始了烧烤。
他可是随身携带的调料,烤一只兔子完全不在话下。
唉,自己的现状真的太惨了。
艾伦忍不住叹息。他身为一只吸血鬼,诞生意识的时候在100多年前,那个时候的他就是十几岁的年纪,他只知道他继承了一座城堡,但是里面又没有仆人,只住着躺在棺材里的自己。
那个时候的人还很好骗,随便说点什么就能伪装自己的身份。
不像是现在,报纸又便宜又多,随便看一点就能增长不少的知识,人都不好骗了。
还好他有城堡的地契,不然的话这城堡说不准就不是自己的了。
这100多年里艾伦的意识沉沉浮浮,每次总是醒个一年半年,之后就会再次进入沉睡,直到这次醒来,艾伦才感觉自己的头脑是如此的清醒。
他觉得这次好像短时间应该是不会陷入沉睡了,所以艾伦终于扯了个远房表亲的理由,拿着地契将这个城堡重新归入了自己名下。
当然,这难免会施展一些吸血鬼特有的骗术——一些能够让人产生幻觉的小手段。
这还让他掏了不少钱呢——这坑爹的遗产税!
为了这遗产税,艾伦还卖了自己好不容易搜集的一些宝石,甚至连之前的那身华丽非常的衣服也都买了——绝不是因为看到他穿那身衣服出去之后,不少人都惊呼他是一个歌剧演员,都以为他穿的是演出服!
虽然交了遗产税他的钱还剩下不少,但是一想到自己那已经被时间弄得破破烂烂的城堡,艾伦整张脸都苦了起来。
他想要将自己居住的城堡修缮好,又是一大笔钱。
他这个城堡可算不上多小,虽然最外面的围墙什么的早已经不存在了,可是内围墙还在,足足有4层楼几十个房间。
艾伦只是稍稍一打听,这么一个城堡要重新修缮到能够住人的状态,再加上添置家具,至少要花费上千英镑!
艾伦整个鬼都不好了。
他哪里弄来这么多钱啊!
算了,破旧的城堡也是能住人的,晚上回地下室睡棺材就好了。
艾伦努力将就,顺便买了不少报纸杂志,终于了解了这个1880年代的英国到底是什么状态。世界发展的太快了,这个时候居然有电报这种能够快捷通讯的东西了,通过一个小小的电缆就能够让人远距离直接传信,可比写信方便多了。
还有这个时候的火车,艾伦当在报纸上看到这东西的时候真的被吓了一跳,还偷偷摸摸去附近铁轨围观过这轰隆隆作响的火车,亲眼见到之后艾伦才觉得报纸上的东西不是在骗人的。
还有那些煤气灯、抽水马桶、巨大的蒸汽船……
艾伦可是适应了好一阵才终于将那些新奇事物视作寻常物件,开始寻找各种能够赚钱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不能与人频繁接触,他怕到时候控制不了自己,变成一个真的四处袭人写的变态杀人狂——这直接将绝大多数的职业全都排除掉了。
艾伦看到报纸上连载的小说,曾经也想过当一名作家,但是他的文笔水平完全不能入眼,毕竟根本也没学过什么文化知识,能够识字都是脑子里自带的知识,最终看着自己写的乱七八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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